项目奖金分配原则

          项目如需如时的完成后。奖励往往是对工作者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使其再接再厉一往直前。

 

          但如奖励的资金分配不当,会事得其反。员工身生怨气,不仅会影响工作,还会使好的员工离职而去。

 

          怎样分配合理? 下面谈在自己的观点。没实践过的观点。

1.对于项目的完成人人皆有功劳用70%平均分配。 这一点大家会有歧义吗?

 

2. 10%作为项目的公共财产,用来稳定团队。例如:出去玩、过生日等等的团体活动费用。(具体的百分百还要看项目奖励金额的大小

 

3.功劳毕竟有大有小,拿出20%奖励。(具体的百分百还要看项目奖励金额的大小)。例如有的人就是能力强、有的人就是负责,为项目不辞加班加点等等等 。具体要奖给谁。下面是原则。

        项目人员投票决定。 每票的奖金(20%奖励 除以 总票数 ) ,但不能自己投自己(因为你在项目中的贡献是别人评的,是团队人员决定),这样就需要个外人帮忙。这个外人可以看投票者投的票的名字和他自己的身份证名(或员工卡名)不一样,才允许他把票放倒投票箱中。       项目人员投票分20% 大家有歧义?

 

4.钱虽然分完了。有一点也需要注意。就是罚,数额尽量往低了定(也可以罚他唱歌、做俯卧撑等其他  。)。他的作用是要发现团队中的隐藏的弊病,以便解决。

 

              a 、每票10元。

              b、每票5元(如投票人不仅写了要罚的人名,还写了他的不足处,那么可以帮被罚者减5元罚款)

也可以两票起开始罚,就是说只被投一票的不罚。罚款充公。

            

第4条有待商榷。

 

 

 

有补充的大家可以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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