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14.14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14.14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注释】

▲臧武仲:臧孙纥[hé],又称臧孙、臧纥,谥“武”,臧文仲之孙,臧宣叔之子,鲁国大夫,封邑在防。

▲防:鲁国地名,臧武仲的封邑,紧靠齐国边境。

▲为后于鲁:为后代争取鲁国贵族特权。

▲要[yāo]君:要,勒索要挟。

【译文】

孔子说:“臧武仲凭借他的封地防邑,请求鲁国保留臧氏后代的贵族地位,虽然他自己说不是要挟国君,我却不相信。”

【学而思】

《孝经·五刑》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知识扩展】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乙亥,臧纥斩鹿门之关以出,奔邾。”

(十月初七日,臧孙砍断鹿门的门栓逃亡到邾国。注:臧武仲因帮助季氏废长立少,得罪了公弥和孟孝伯,最终不得已斩鹿门之关以逃,奔去了邾国。)

“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生纥,长于公宫。姜氏爱之,故立之。臧贾、臧为出在铸。”

(当初,臧宣叔在铸国娶妻,妻子生了臧贾和臧为之后就死了。臧宣叔以妻子的侄女作为继室,是鲁宣公夫人穆姜妹妹的女儿,生臧纥,长在鲁公的宫中。穆姜喜欢臧纥,立为臧孙氏的继承人。臧贾、臧为住在铸国。)

“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曰:“纥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吊。纥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纳请,其可。”贾曰:“是家之祸也,非子之过也。贾闻命矣。”再拜受龟。使为以纳请,遂自为也。臧孙如防,使来告曰:“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苟守先祀,无废二勋,敢不辟邑。”乃立臧为。臧纥致防而奔齐。”

(臧纥逃亡到邾国,派人告诉臧贾,送去大龟,说:“纥没有才能,失去祖宗宗庙,向您报告不幸。纥的罪过不至于断绝后代,您把大龟进献而请求立为臧氏的继承人,看是否可行。”臧贾说:“这是家里的灾祸,不是您的过错,贾听到命令了。”再拜,接受了大龟,让臧为去代他进献大龟并请求,臧为却请求立自己为继承人。臧武仲冒险潜回自己的封邑,派人报告说:“纥并不能伤害别人,而是由于智谋不足的缘故。纥并不敢为个人请求。向鲁国执政者提出保留臧氏家族宗庙祭祀及贵族世袭等一切特权,鲁国接受了他的条件,封臧为继承新的宗主,臧武仲才离开封邑逃亡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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