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30第三章已是悬崖百丈冰07

 1、 华夏辩证法

      和合共存之道

笔者认为老子最伟大的历史遗产,就是通过对《周易》为核心的华夏文明的理论解读,从而明晰地构建出“华夏辩证法”的逻辑框架。

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人类认识世界、指导实践都需要方法。更加恰当的方法,能让认识更加接近真相,能让实践更有利自身。因此方法论是历史的产物,从现实中找出更优方法,并以此指导实践,最后以实践结果修正完善方法。但是人类历史至今,不同地区的主要族群和文明,由于各自不同的历史,形成了诸多各自特色的方法论。虽然,人类各族群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极其微小,这使得人类这个族群的行为方式在很多地方有了很大的类同性。但是,历史、文化甚至文明内涵的差异性,导致那些类同的方法论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性的。比如东西方的辩证法。

在近现代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话语逻辑来解释、理解华夏传统的辩证法。客观而言,以《周易》、道家等派理论,很多时候被西方辩证法的逻辑范式来套用理解。这是非常不恰当的。比如解释阴阳,可以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书上这样叙述:阴阳是反映了宇宙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认识等等。

前面讨论《易经》的章节,已经阐述了,华夏的宇宙整体论,阴阳的本意,阴阳的关系。这是基于华夏的历史,华夏文明的独特实践路径形成的。这些跟西方不同,虽然很多地方类同,但是差异显然也是非常巨大的。我们不能为了使用方便,而对差异无视,简单套用西方的逻辑。这会导致中国人对自己祖先的文化、文明的认识理解‘失真’。

对辩证法这个具体的讨论对象,华夏辩证法与西方辩证法的显著差异,即便在西方学界也早有认识。比如西方哲学家、汉学家郝大维、安乐哲在合著的《通过孔子而思》中谈到了“概念偶对性”,美籍作者田辰山在《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 一书中对此总结到:“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不可拆分地、内在的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任何两种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与西方的二元论思维不同,儒家思想的“偶对两分性”(polarity)认为,就两项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说,彼此都构成对方所呈现状的必然条件。事物中每一个特殊的方面,即取决于自己本身,也同时受任何其他特殊方面的决定。[76]”


正如前面对易经一节的分析,我们看到中国的整体论世界和西方原子论世界的本质差异。中国人认为只有一个不可分的宇宙。而西方原子论世界,彼此对立的个体组成我们所在世界,但是还没完,还存在一个人类不可到达的彼岸世界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以外,以此构成西方视角下宇宙的整体。中西方的眼睛里,连世界都是不同的,那么何以有相同的方法论?

在中国的整体论世界观下,如果要观察事物,事物必须以与其他事物以关系形态,共同浮现在观察者眼中,以此世界才呈现出整体性(个体无法单独存在)。在整体论下是不存在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的。而这个进入观察的事物最基本的关系单位,是以两个事物组成的基础关系对,这就是(阴-阳)关系的缘起(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77])。但是(阴-阳),作为基础关系对,他们是这个整体世界的局部显现,具体事物因为观察者的视角的变动,或许不一定从这个世界中显现出来,但是只要有什么东西显现入观察者的视线中。‘关系’本身就呈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说,‘关系’对观察者才是永恒的。(阴-阳)基础关系对存在于任何实在性的事物之中。因此‘关系’的永恒性决定了‘共存’才是关系对的核心状态。

阴-阳最初就是一种无意义的符号,仅以此表示基础关系对的关系结构,指示不同事物在基础关系对的相互位置。因此,共存状态是一种去价值观的解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阴-阳相互的关系状态,是‘合作’还是‘背叛’,是‘对抗’还是‘友好’无论做出如何的价值观判断,都无法否定他们都是在同一的关系中。只要关系存在,共存就成为永恒,因为‘共存’不过是整体性的宇宙在具体关系对中的基本性状而已。

‘共存’是一种客观性的描述。阴阳即可相生也可相克。但是‘生克’或是、‘利害’、或是‘对立统一’如果把这些主观性的价值判断作为凌驾于客观事物之上,只不过是人将自我凌驾于宇宙之上的狂妄。难道不是客观性才是具备决定性意义的吗?辩证法首先就是更正确应对客观世界对人类永恒的考验,因此它是符合客观世界规律的方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客观事实,所以方法论不能以主观价值(对立)为主导。这个世界无论天崩地裂还是和风细雨,都是存为一体的!而使用“对立”一词,虽然有着历史客观原因(中西近现代史长期对抗,使得对立成为我们文明100多年来所面临的一种常态。而使得西方历史整体就是一部都对抗斗争为主题的历史,使得西方认为的矛盾(阴阳)contradiction(矛盾;对立;抵触;反驳;驳斥),是一种以相互对抗性为主体存在的状态),但是历史不会永远如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的时候你可以用‘对立’来描述,自然理所应当,但是当合的时候,你怎么形容这个世界,怎么描述这个历史呢?按照西方对辩证法对立性占据主导的描述,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对抗、敌对、分裂、仇视占据主导性的世界,但这个世界真是这样?

“天地不仁”同样“天地也是不恶的”。天地给了人类山崩地裂,也给了人类阳光雨露,之所以有些人认为世界对人类充满了恶意,这不是天地有恶,而是这些人的人心选择向恶呀!人类实践都是为了趋利避害。善恶、利害,对人事关重大,但对天地毫无意义。对天地而言,无论善恶,都在天地归一之中。对立是天地所为也,统一也是天地所为也。对立统一‘共存’天地之中也!因此‘对立’还是‘统一’显然都不是对阴-阳(这里暂不用矛盾一词)普遍性的描述,  ‘共存’才是阴-阳的普遍意义的客观描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对立’‘统一’是一种主观性价值观占据主导性地位的命名态度。它显示了这样一种倾向:实践的目标指向以及最高的任务,就是人的世界。即事实上,人占据绝对主导性的领域中。而这种领域,以关系论进行分析,仅存在于(人-人)的狭隘关系中。因为但凡人在天地之中,人就是处于被动、次要地位。今天我们崇尚科学,就是让主观意志,主观价值,主观选择,主观实践符合天地规律的要求。这就是人面对自然的正确态度(认识并承认自然占据主导地位,人必须服从主导者的‘命令’而为,才能获得吉祥)。因此对辩证法更恰当的描述是对自然的普遍状态的描述,才能显示人能更正确实践的态度。

按照华夏辩证法阴阳对关系的描述,阴阳的状态既可以相克,也可以相生,这就像夫妻,既有互相不满、争斗甚至到离婚的,也有相爱相持为家庭共同奋斗白头偕老的。这些现象共存与婚姻制度之中,但是我们构建婚姻制度,不就是为了男女更好的共处,不就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繁衍等等这些伟大的共存的目标吗?这个制度更好的运行难道不是去相恨促相爱么?这才是实践正确地趋利避害呀!因此‘共存’为世界普遍性描述,但是不同价值观下的共存和共存还是不一样的。“天地合和,生之大经也。[78]”就如新冠疫情环球同此凉热,但风景华夏这边独好一样。面对同一个挑战,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了不同的共存状态。如果在实践中,主要盯着问题的对立面,对立面激化成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才将实践的导向指向问题所在,那么那些相互促进的方面就自然处在了次要关注的方面。这就等于人为降低了实践的天花板。因为解决问题,提高的是实践的底线,而促进互生因素,则提高实践的天花板。因为相互促进才能寻求更好的可能性,消除矛盾只能避免事物最糟糕的结果。只有将视界放在更好的可能性方面,我们的观念,我们的视线,我们的理想才能触及更高远之地。无论是天下大同,还是共产主义,或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华夏文明总是对这种终极伟大崇高神圣的理念,群体性与之呼应,就是因为华夏文明的视角,主要就在生生不息的领域上。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79]"就如4000年前的大禹治水,就如2020年华夏应对新冠与其他文明不同结果的核心因素。就是我们的社会无论多么现实,但我们华夏文明的视线、我们理想总在那星辰大海之处。所以面对自然的考验,我们不是采取那种实现底线性的苟活(诺亚方舟、群体免疫),而是本能去集众人之力迎战天地对我们的考验。我们相信团结向善之力,就是最伟大的天地之规则。从之可胜,逆之必败!

如果我们的文化的价值观面对此等规模的挑战,主要盯着我们内部的矛盾因素,我们还有可能鼓起勇气迎战么?我们有美国那么强大的国家实力吗?我们有西方那么发达的社会程度吗?我们有他们那么高的技术条件吗?没有!而且我们内部还问题重重,这在方方们有清晰的折射。如果我们主要盯着矛盾盯着对立面,连西方这样强大客观条件下的社会都基本躺倒投降了。我们何以能战,何以敢战?我们的条件没有西方发达社会好,但是选择了战疫,且成功的战而胜之。就在于我们的文明向善的价值观视角,关注的主角就是互生之因。抓住互生的因素,利用现有有利条件全力促进之,去全力争取实现更伟大的可能。而西方诸多国家面对疫情,未战而降。核心原因就是他们的视线主要关注了对立面(这是他们原子式世界观、性恶论、原罪论价值观导致的对立性的过度关注)。于是实践对西方而言,首要考虑的就是避免最糟糕的结果,而不是实现最伟大的可能(心理准备最糟糕会死200万,那么只死了几十万就是胜利)。他们不是不能,而是想都没有敢想最伟大的可能,这就是西方文明视角过度关注对立面的必然结果。或许4000年前华夏文明因为具备人类最强生产力水平而能成功治水,但今年华夏文明的生产力水平并没有走在人类最领先处,但仍旧实现了人类最伟大的战疫功德。人类近5000年两次重大实践的对比结果明确显示了,文明的价值观对实践产生的重大作用。

因此,当下我们对华夏文明一些核心的东西正本清源一下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认清自我。才能让人类走向更加伟大的未来。

因此,笔者对现在唯物辩证法用矛盾、对立两词,对矛盾(阴阳)的总状态进行描述,认为却有商榷的地方。

中文‘矛盾’一词的出处《韩非子·难一》,典故在最初就被认为是一件该被嘲笑的荒谬事件:能攻破所有坚盾的矛与能防住所有尖矛的盾,能同时存在吗?这是逻辑悖论呀。事物不可能以悖论形式存在这不是一种常识吗?

共存是事物客观的普遍性描述,但是实践寻求什么样的结果(趋利避害)则取决于价值观选择。所以华夏辩证法的价值观选择为和合之道和合词义过于主观,且有忽略事物对立面的倾向,所以笔者使用略有重复的‘共存’一词与之相合以平衡——“和合共存”来描述华夏辩证法。

和合共存在笔者看来分成四个依次递进的实践层次:

为第一、二层次:

一为和平,二为和气

和平:不相杀,不同族群底线型的共存状态,避免形而上学的极端化对立;将对立性始终控制在次要方面(不轻易让对立性成为主要方面)

和气:不相敌,不以恶意相向。以相互善意交往,求同存异。善待自然。

为第三、四个层次

三为合作,四为合一

合作:寻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共同利益,互帮互助,共繁共荣

合一:族群合一,文明合一,人类一体,天人合一

 

和合共存的华夏辩证法,具备强烈价值观及目的指向的实践方法。这是华夏5000年来,大部分时间位居人类文明山巅的核心原因。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80]更高的志向,更宽广的眼界,更博大的胸怀,更有效的办法,才能取乎其上,得乎其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美 田辰山著  萧延中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第一版p11

[77][79]老子《道德经》

[78]《吕氏春秋·有始》

[80]《论语》 

你可能感兴趣的:(《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30第三章已是悬崖百丈冰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