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常见问题

去日本留学时,必须取得日本入国管理局所颁发的客观在留目的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那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究竟是什么?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呢?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关于日本留学所需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留学相关知识,可以下载日语入门学堂手机APP。

Q:听说外国人进入日本时,首先要取得“在留资格”,什么是“在留资格”呢?

A:“在留资格”是日本法务省颁发的允许入境的许可。申请人到日本的目的是短期的观光、商务考察、亲属访问等预定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直接到使领馆去申请短期签证,不用申请“在留资格”。除了上述原因的短期停留外,其他的都需要申请“在留资格”。入管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境标准的,发放“在留资格”。现在有26种“在留资格”,我们经常接触的有“就学·留学”、“家属滞在”、“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研修”等。从性质上讲,“在留资格”是一份入境许可证明,有了它,就没有必要再提交是否符合入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它可以使入境手续简单、迅速。

Q:申请人到哪里去申请“在留资格”呢?

A:在日本国内才可以申请“在留资格”。一般是由日本国内的代理人到当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来申请。留学的话,一般是由接受该学生的教育机关来代理申请;就职的话,一般是接受该员工的用人单位来代理申请。本人在日本国内的,也可以自行申请。

Q:据说是否是适正校对签证率的影响很大,具体的适正校的概念是什么?

A:“适正校”即我们常说的“优良校”,入国管理局根据各个学校的就学生的不法滞在率是否超过5%而制定的一个评价标准,每年评定一次,前一年内成为非法滞在,也就是我们俗称黑了的学生占学校全体学生总数的5%以下的学校就成为适正校。换句话说,“非适正校”即出问题多的学校,是被入国管理局认为在学生选拔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学校,自然在签证成功率等很多方面都不利。入国管理局对申请“非适正校”学生的审查力度要严格的多,签证率自然要低。而且如果是就学签证的话,“非适正校”的第一次签证期间是半年,“适正校”则是一年。“适正校”又分不法滞在率3%以下和5%以下两种。5%的适正校需要递交的申请资料比3%的适正校要多,自然被挑出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所以,在选择学校的时候,最好选择“不法滞在率在3%以下的适正校”。

Q:申请人获得“在留资格”后,是否还必须要取得日本驻国外使领馆发的签证?

A:光凭“在留资格”是不能到日本的,还应该到使领馆用“在留资格”申请签证。“在留资格”是法务省发放的、证明申请人符合入境的条件的许可。但是,使领馆(隶属于外务省)在发放签证时,对其他不能确认的事项会直接面试。因此,根据使领馆的判断,对持有“在留资格”的申请人,也有不发给签证的可能性。

Q:申请的要点是什么?

A:日本现行的入境政策主要从学习动机和经济保障两个方面来考察申请人是否有留学资格。证明学习动机的,除了要看学生写的学习理由之外,还要看该理由是否切合实际。例如初中毕业生要到日本直接考大学的话会被认为想法不切实际;日语一点儿都没有学过的话会被认为对留学的准备不充分;还有的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或者学历不高而被认为没有到日本留学的能力。所以学习理由的时候一定要写的切合实际,符合自己的情况,如果平时学习成绩差的话,应该争取考一个好的日语成绩。另一个是要点是至少要提供第一年的在日本留学的经费保障和留学经费来源。这个金额根据申请学校的学费、生活费和勤工俭学的情况不同而不同。

Q:“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A:第一步申请在留资格

  日本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会对想要留学日本的学生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合格。向日本的入国管理局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后,日方就会进行审查。一般留学学校会代替你在日本提交申请。

    第二步申请签证

    经过日本的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的审查,认定你有在留资格后,你会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将此书面证明以及其他规定材料交给中国国内由外务省管辖的日本领事馆、大使馆,便可申请签证。

自己在中国国内办理。

    例外情况:

    如果是90天以内的短期逗留,那么就不需要先向日本国内申请在留资格认定,可以直接向由外务省管辖的日本领事馆、大使馆提交签证申请。

Q: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哪些材料?

A: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2、照片(长4公分,横3公分)2张 申请时3个月内的上半身无帽无背景照片,1张贴在申请书上,1张在背后写上名字后,放入信封;

3、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邮票一般430日元)

4、入学许可书的复印件或其它准许申请人入学的证明材料。

5、有关学费,生活费的支付

(1)由申请人自己支付经费时要下列之一或数份的文件 明示有给付金额及给付期间,有关奖学金给付的证明; 以申请人名义的存款证明,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有储蓄能力证明的资料。

(2)由申请人的亲戚等汇款的时候 记载有接替支付经费的来由,具体的援助金额的经费支弁书;市区乡村长所发行的经费的来由及具体的经费支付者的课税证明书。因应必要,有提出关于经费支付者的职业证明书,记载有全家人的户籍腾本抄本,印鉴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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