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解读》之 差序格局

这一篇,是先生极富盛名的一篇。那么就让我们来弄清,何为差序格局吧。

在提及差序格局之前,先生铺垫了中国人“私”的毛病。说中国人,在有关于自己利益的问题上,是一点也不含糊,很难去让一个人让步。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别人瓦上霜。”这几乎成为了大家的一个信条。甚至这还算是很难做到的一个行为了,像是一般人人将垃圾往门口的街道一倒就算完事了。特别是公家的河,一听说是公家的,就把什么样的脏水,废物都往里面一倒,觉得都可以沾一点便宜,有权利而无义务。

这样的“私”的问题是属于团体和个人之间界线的划分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传统的划法和西方不一样。西方社会是属于一种原子型的社会,不仅是个人在社会上的独立性显得更强一些,最小的团体——家庭,也是属于界限分明的。

举例来说,如果西方一位朋友,提前告知你他将要“带着我的家庭”来看望你,你很可能知道来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或孩子们。如果他只和他的太太或者他和他的孩子前来,就不会使用“家庭,而是我和我的妻子或者孩子”。在中国,虽有“阖第光临”这样常见的词,但很少会知道这个“第”到时候会包含这些谁。

“第”,也就是“家”。这个“家”字的意思可谓是伸缩自如。现在我们说“我家那位”,一般是说自己的另一半;“家门”可以指伯伯叔叔侄子等一大批人;“自家人”可以是任何自己觉得非常亲密的人。尤其是自家人的范围之大,甚至可以说天下都可成一家。

咱们的这一最基本的词汇比起西方会这么含混不清的原因是,我们的社会结构不是西方那么简单而界限分明的格局。“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先生指出,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同心圆波纹的性质。每一个人都可以是这个同心圆的中心,以自己为中心向周围扩散,每一圈圈的波纹就是属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可以理解为交际圈,每换一个情境,就会动用不同波纹里的社会关系。所谓“一表三千里”,没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的圈层是相同的,每一个人的社会关系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关系体系,而几乎不会有两个人的体系下所覆盖的是同一群人。相同的只是这种性质的体系,中国人都用着这样的体系去定义着自己的社会关系网。这是一种抽象意义的格局,我们的体系里都有着父母,朋友这样的定位,可我的父母却不是你的父母,我的朋友们也不是你的朋友们。即使有所谓的亲兄弟姐妹,他们的体系里,例如父母是相同的,但是妻子丈夫儿女却是不同。所以说,每个人都可以是这个格局的中心,每个格局的中心都不会相同。

这是一种范围性的概念,就好比人们常说的街坊邻居,这就是一种范围性概念。当一家人有着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样的情况时,大都会请街坊邻居们赴宴,但所谓被请的街坊邻居也不尽相同。有势力的人家或许会请上全村,而有的人家却只是比邻的三四家,这就和我们的社会关系的网络是相同的。大到像《红楼梦》贾府大观园里住着各种各样的表亲,凡是拉的上亲戚的都包容的下。可若是势力衰微,也可以像苏秦归来时“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

所以说,这样的差序格局是极具有伸缩性的。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富裕阶层,甚至统治阶层,可以大到像一个小的国家,就更别提什么养子养女,义子义侄了。

正因如此,中国人特别讲究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在西方社会,大家都承认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团体与团体之间都有着明确的界限。类似于当一个孩子成年了就会被要求搬离出父母家,不然就要给父母的西方社会,在大的范围来看,他们很少发生像偷看孩子们的日记本,有带着窥探隐私目的翻找孩子们的柜子等等侵权的行为发生,不能说他们不存在这样的事,只能说西方社会没有向我们国家这样,已经成为了孩子们普遍苦恼的问题,甚至经常曝出极端情况。对于这样一个团体,他们讲究的资格是权利,而我们讲究的是人情冷热,更多的是讲关系。

像这样将自己像一个石头一样投入水面,和别人组成社会关系网络,是不会像一张纸上的画处在同一个平面的,而是像波纹,离这个中心越远,波纹越薄,是一个有层次,有参差的立体。这就有关我们国家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

一直以来,对我们国家社会、思想文化影响最深的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最为考究的是人伦。什么是“伦”呢?先生在这里将它理解为“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潘光旦先生也认为“共同表示的是调理,类别,秩序一类的意思。”(见潘光旦先生《说伦字》,《社会研究》第十九期)

伦重在分别,《礼记》所谓“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这都是指差等。“不失其伦”是在区别父子、亲疏、远近。所以说“伦”是有差等的次序。粗略一看,鬼神、父子、君臣、夫妇等具有的社会关系的概念似乎不能与贵贱、亲疏、远近、上下等抽象的概念相提并论,但其实,在我们传统社会思想中,这种人际交往的所构成的网络,被称为纲纪,也是一个差序,即所谓伦。《礼记》有言“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也就是说,这个社会的整体架构是不能变的,变的只能是在这个架构之中所做的事。

这个以自己为中心的格局,所呈现的是自我主义,而不是西方盛行的个人主义。个人是相对团体而言的,一方面是说这个团体里人人平等,个人不能侵犯团体的权利;另一方面团体不能抹杀个人,是宪法观念。但在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些的。一切都是以“己”为中心。

所谓自我主义,并不仅仅是杨朱那样拔一毛而利天下,连儒家都是。这是杨朱忽略了自我主义的伸缩性和相对性。孔子不是个死咬着自身利益不放的主,他更多的是推己及人。但是无论是放之于四海还是着眼于天下,中心还是在自己。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于其所而众星拱之。

所谓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是孔子的思想。他不像耶稣那样,有着一个超脱于一切个人与团体,甚至是世俗的天国梦,孔子的道德系统是一个以差序格局为结构的,以己为中心的系统,“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这是差序,它会依着形势所需而扩大缩小的伸缩,不像耶稣那么普爱,也不像杨朱那样小我。

一旦我们明白这么一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结构后,我们就可以明白我们传统社会的公私问题了。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有的人可以为一个人而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一个族,为了族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与《大学》的这一段话虽然是相反的路径,但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在这一种公式里,如果说他是私的,却也不尽然。当他牺牲族时,你可以说他是为了家,站在家的角度上来说他是为了公,为了一个较小团体的公。只是对于除了这个小团体以外的大团体的人来说,他是私的,只考虑了较小的波纹圈里的人。我们一般被考虑和要求尽可能的站在更大的圈里顾及更大部分人的利益,但总有人会局限于属于他自己小团体的私而无法脱身。

在我们传统观念里,国是皇帝之家,这界限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大到整个国家也不过只是从自己这个中心推出去的社会势力与关系中的一圈而已,这圈的中心还是自己。所以我们能做的只有克己。

既然我们的社会关系是靠着一个人一个人推出去的,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是由一根根构成的私人联系线组成的社会关系网,所以我们讲的所有的道德都只有将其放在私人联系中讨论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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