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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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历史的巨镜》

不同社会结构的互相维系的状态的破坏是否存在共同的规律 ? 这是研究社会结构演化规律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历史事实表明,罗马共和国之所以出现兵源缺乏的现象,主要是经济结构中自由农民急剧破产造成的。也就是说,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功能耦合的破坏是小农经济瓦解的后果。

实际上,罗马共和国中小农经济在公元前二世纪的瓦解,是破坏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无非是到了某一时刻,小农经济内部已脆弱到这样的程度:它再也经受不住战败的冲击了。

只要战争长期延续,成为政治生活中的经常状态,政治结构的这种功能从长期看必然一点点侵蚀与它适应的经济结构。自由农民迟早要破产到无法对罗马共和国提供足够兵源的地步。

商品经济一旦从小农经济中萌发,竞争就开始了!土地兼并必然出现。但是,只要建立城市共和国,就必然会对商品经济产生较大的需求。可以说,商品经济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政治结构对经济结构调节的结果。

无论从经济结构为政治结构提供兵源、提供商品粮,或是政治结构维护小农经济的稳定,对其实行各种保护政策,都是在短时间内有效的。但像频繁的战争、商品经济导致土地兼并这些破坏性因素的增长却是十分缓慢的。它往往需要近百年,甚至数百年的时间才表现出来,它只是政治结构功能在长期内所产生的副作用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后果。

以罗马帝国的经济结构为例,帝国后期对商品经济的致命打击莫过于通货膨胀。巴勒斯坦在公元一到三世纪之间,物价上涨了 10 倍。在埃及,公元一世纪价值 8 个希腊币的小麦,到公元三世纪末竟价值 12 万希腊币

罗马帝国后期,也有懂得爱护商品经济、节俭有为的皇帝,如亚历山大 (222~235 年在位 ) 。他即位后,出卖皇室的大部分珠宝以充实国库,下令逮捕娼妓,放逐同性恋者,减轻赋税,把钱借给穷人买地耕田。他的行为引起了军团的愤怒,他本人和他的新政一起倒在了叛乱士兵的刀剑下。一位横征暴敛的皇帝取代了他。

商品经济在漫长的运行中会产生一种积累性的变化,那就是土地兼并。财富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无论罗马帝国政府实行包税人制度,还是利用帝国税吏,都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弊病,那就是政治权力基本掌握在大奴隶主手中。各地的巨富无论从经济力量上讲,还是从政治力量上讲,都在地方自治中占主导地位。这些大奴隶主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或减少自己所应交付的税收。他们常常作为包税人把税收转嫁到中小奴隶主身上,或者行私贿赂,乘人之危进行兼并。

到帝国后期,政府不得不改革包税人制度,而代之以税吏,但大领主们请税吏吃碗闭门羹,可谓税吏的家常便饭。

帝国后期,到处可以看到庄园吞没城市的历史过程。最后,罗马帝国的城市消失在世袭领地之中。崛起于都市化基础上的罗马帝国文明,却在野蛮的乡村里找到了自己的墓地。

强大的罗马军团之所以成为帝国的支柱,要归功于雇佣兵制度的实行。直接依靠金钱是罗马军团的组织手段。恰恰是这个制度本身逐步腐蚀了军团的素质,金钱使士兵贪得无厌,它们热衷于掠夺城市,对征战越来越没有兴趣。军营中组建了家庭,驻地内办起了饭店,到处开设妓院,士兵们完全失去了尚武精神。罗马帝国的公民如此衰弱,以致不得不在蛮族中招募士兵。就连罗马大道都难逃这铁的法则,四通八达的大道所提供的交通便利反过来成为加速帝国灭亡的因素。它使得蛮族可以迅速地深入帝国的纵深地带。

过程中。这些因素积累起来。开始,它们像水滴一样侵蚀罗马帝国社会结构的石壁,石壁慢慢出现了裂缝,水滴汇成细流,当石壁一块块地倒塌时,细流变成了洪水,最终冲垮了罗马帝国社会结构的大厦。

当塞普替金斯 · 塞佛拉斯在非洲登基后,封闭港口而引起了罗马本土的粮食危机时,罗马皇帝派遣军队镇压了反叛。对于这些变化引起的不稳定,罗马帝国可以用政治结构的调节力量来对付。但是,当商品经济带来的土地兼并在尼禄王时代使六名奴隶主占了非洲半数以上的耕地时,帝国政府却只能听之任之。因为它是奴隶制商品经济必然带来的东西,社会依靠奴隶制商品经济而存在,因而罗马政府只好任凭大奴隶主们在自己的庄园内执行司法,征集赋税,维修公路,甚至制定法律,限制政府,随心所欲地发动战争。

罗马帝国的政治控制主要靠军团和法律。但法律对自身带来的弊病又有什么办法呢?从调节器自身老化这一点来看,罗马帝国的法律很像中国大一统王朝的官僚机构,处于不断膨胀和失效之中。罗马帝国最初实行十二铜表法,后来发展到民法,帝国后期,法令政策多不可数,使百姓处于摇手触禁的程度。

领主的庄园可以由农奴耕种。他们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可以用于战争。结果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战争迫使国王不得不过分依靠领主,而领主的强大又制造出无数的战争。由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国王无力给部下发放薪俸,赐予地产是国王用来组织国家机器的唯一办法。在这种经济结构中,官僚机构是没法建立的,所以自由农民的消失必然伴随王权的衰落。

有些重大政策是和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除非社会结构出现更替,否则这些政策法令是不能任意改变的。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国家绝不会改变把奴隶视为主人私有财产的法令。同样,埃及的法老也绝不会制定没收神庙土地的法令。

一切组织都只能选择子系统的几种性质来形成整体,而不可能使子系统的一切功能都互相耦合起来,子系统的多余性质,那些没有耦合的功能就成了混乱的根源。它们必然造成整个结构的畸变。

长期使用固定的调节手段去控制一个不断增长变化的对象,一定会出现那些处于控制作用盲区之中的部分不断增长。社会结构是相对固定的东西,而社会生活却是千变万化的,因此,社会生活中必定有社会结构限制作用的盲区。社会生活越丰富,盲区越大。处在盲区中的部分也就增长越快。

盲区扩大使控制性调节不得不经常改变办法。但是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是不能随便改的。发展着的生活就像射出的箭一样不可逆转。已经增殖了的人口不能再消失,历史演变的既成事实不能否认。只要社会之桶还没破裂,它必然越装越满,最后整个系统将被日益增长的自身重量压垮。

社会结构从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它将来是要毁坏的。毁坏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结构功能的异化。它是结构自己摧毁自己的过程。再者是附着在结构上的社会生活的增长,它迟早会使相对固定的结构与它容纳的生活不相适应。它表明,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够通过内在的调节力使自己永远处于适应状态,没有万古长存的帝国。社会内部永恒地存在演化的动力,促使其走向不能互相维系,走向新的社会结构。这种内在动力向人们宣告了生命历程的辩证法:凡是产生出来的东西注定要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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