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請將尋找愛的觸角伸向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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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過度犧牲自己,長期讓自己受委屈,既不會讓自己感覺幸福,也會讓身邊的人產生愧疚、壓抑的情緒。過度犧牲自己,成全別人,會讓對方的生命承受不能承受之重。不管對方是伴侶、是父母還是孩子。』

有一種付出,叫華人式的付出:“犧牲式”的付出,

在東方家庭關係非常常見。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人失去了自我,

完全為了別人或者孩子而活,這個人活得既壓抑又隱忍,

他/她的口頭禪是:“我還不都是為了你!”

犧牲式的付出,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幸福,

這已經不是一個誰為了讓誰活下來

就需要犧牲自己幸福的年代了,過度犧牲自己,成全別人,

會讓對方的生命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不管對方是伴侶、是父母還是孩子。

犧牲意味著傷痛,意味著不公不平等。

只要有傷痛和不公,就會希望獲得代價和補償,

一旦想獲得代價和補償就會破壞兩個人的關系

甚至整個家庭關係。

華人的家庭的特色就是會生產出

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的母親,

過度的犧牲不是愛,是不能承受的負擔。

相信很多子女一定聽過自己媽媽這樣的抱怨:

“我捨不得吃,捨不得穿,什麽都給你們好的,

起早摸黑地幹活都是為了你們,為了這個家,

你卻這樣不懂事,真讓我傷心。”

也許是舊社會觀念的複製,認為母親或者女人就應該為了家庭,

為了子女犧牲自己,奉獻自己,也許是母性使然,

母親會愛護孩子,熱愛家庭,為了家人任勞任怨,

不斷付出,委屈求全,總之母親這一角色

總是與奉獻和犧牲連繫在一起,但是一個人過度犧牲自己,

長期讓自己受委屈,既不會讓自己感覺幸福,

也會讓身邊的人產生愧疚、壓抑的情緒。

有一則新聞引起廣泛的熱議,有一個單親母親,

從兒子大學聯考一直陪讀到兒子考研究所。

孩子兩次考研兩次失敗,為了母親,他還想再考。

但嚴重的抑鬱癥,使他再也考不下去了,

孩子持刀自殘,母親奪刀相救,

結果誤刺母親,險些要了她的性命。

據說這位母親本來是一個性格開朗、工作能幹的主管,

她拒絕再婚,辭掉工作,賣掉房子,

把自己生命的全部都押在了兒子身上。

結果她換來的不僅是孩子考試的失敗,也毀了孩子的人生。

母親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

沒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單自己活得累,

而且還會給孩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負擔。

紀伯倫在《先知的靈光——孩子》中說到:

他們是借你們而來,卻不是從你們而來;

他們雖和你們同在,卻不從屬你們。

你們可以給他們愛,卻不可以給他們思想;

你們可以蔭庇他們的身體,卻不能蔭庇他們的靈魂。

孩子也會有自己的選擇和人生之路要走,

他們有自己的自由和思想,那些企圖控制孩子,

那些希望以犧牲自我為條件換取孩子成功的父母,

很有可能會犧牲掉自己的孩子。

而那些給孩子自由成長空間,同時不放棄自己的追求,

努力為自己奮鬥的父母,則會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

使得孩子更健康更快樂地成長。

華人的家庭也會生產出為了伴侶過度犧牲自己的妻子,

很多女性會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

面對伴侶時也常常過度犧牲自己。

來看看以下的故事:

婚姻中的女人放棄了自己的興趣,為了老公孩子的健康,

辭了工作,照顧起全家的起居飲食,

女人因為一心全放在男方身上,婚後也沒有交到多少新朋友,

老公工作忙碌不能陪伴她的時候,她倍感孤單。

隨著老公事業的發展,妻子越來越沒自信而且變得多疑,

常常查看老公的手機,盤問其行蹤,懷疑他和別的女性有染。

同時覺得自己為他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實在不值又委屈。

這使得妻子長期陷於痛苦,又讓另一半不勝其擾。

老公常苦惱老婆總是動不動就對他發脾氣和指責一通,

有時甚至對他進行人身攻擊,妻子常常以“我為了你”為開頭,以“可是我卻什麽都沒得到,你還這樣對待我,

你個沒良心的”為結尾。

過度犧牲是婚戀關係中的一大殺手。

很多女性錯誤地認為:當自己為這個家庭,

為這個男人付出更多的心血,奉獻更多的自我,

就能得到對方更多的愛。

但我們發現,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

越是更愛自己的女性(當然這裏的愛自己並不是自私自利,

而是活出自己的生命),越容易擁有一個

更愛自己的伴侶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

而為了父母、家庭、伴侶、公婆、子女而付出一切,

犧牲一切的女性,反而會面對更多的貶抑與指責,

生活不幸福。

如果男女雙方獲得的幸福,是通過女性過度犧牲

(無論犧牲的是她的事業、學業、還是人際關系)而獲得的,

那麽他們的關系不僅不會很穩定、幸福很持久,

往往還會出現問題。

這是為什麽呢?

原因很簡單,犧牲意味著傷痛,意味著不公,

只要有傷痛和不公,就會希望獲得代價和補償,

一旦想獲得代價和補償就會破壞兩個人的關系。

犧牲的女性內心,其實並不是心甘情願地付出,

而是為了有所得而犧牲的,但是得到多少才算公平和滿足呢?

而承受犧牲的男性會產生很多的負罪感,

剛開始他會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更愛她。

但是時間一久,對對方的疼惜與愛也會減弱,

同時也會因為不堪負罪感、愧疚感的壓力開始逃避。

為了躲避內心的負罪感,

反而會認為女性的付出和犧牲是理所應當的,

是她自己沒有能力的表現,會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

這就會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導致關係破裂。

我們看到很多為了伴侶犧牲的女性,

最後不僅得不到伴侶的愛,還導致伴侶離開她就是這個原因。

在現代社會中仍有一部分女性,

把自己的人生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和伴侶身上,

認為自己是從屬於孩子,從屬於伴侶的。

以為孩子有出息,就是自己有出息;

伴侶事業上獲得成功了,就是自己成功了。

其實這是一種天真的錯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伴侶、子女並不能代表你去創造價值,

一個人對自我價值的尋找與建立,

對生命的探索必須由自己完成。

還有的女性企圖通過犧牲自己的需求來獲取伴侶的愛,

其實這種人並不能夠很好的愛自己,

也註定無法很好的愛他人,

只是以各種各樣變相的方式去控制對方。

她們的口頭禪常常是:

“你看,我為了你這樣,我為了你那樣,

你卻什麽都沒有為我做。”

“我對你這麽好,你卻老讓我傷心……”

其實她們表達的深層含義是:我為了你犧牲了自己的一切,

可是你卻沒有給我完全的回報。

說到底,這些統統不是愛,也不是心甘情願的付出,

而是打著愛的旗號索取,這是一種隱形的要求,

要求物質和情感的等價交換,這是把自己索取愛當成愛對方。

因此,她們會對在伴侶身上的每一點付出記得清清楚楚,

同樣也會斤斤計較,明明是自私地索取愛卻老感覺是自我犧牲,

所以沒有等價回報的時候就成為怨婦,成為受害者。

不過度犧牲,才會有真的幸福

一個女人,首先是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存在,

然後才有其他屬性,作為妻子,或者作為母親的角色。

如果你把自我的價值建立在男人和孩子之上,

你自己既不幸福,也會使得男人、

孩子因為要對你負責而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要走,

這條路也是不同於他人的,不管是面對孩子,還是面對伴侶,

女性要學會愛自己,避免過度犧牲掉自己的自由、獨立和幸福。

事實上我們應該認識到:幸福是一種能力,

真正的幸福感並不是來自外部的給予,

而是來自自我內心深處的滋養。

你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請將尋找愛的觸角伸向自己的世界。

我們是有能力讓自己獲得幸福的,

不必通過自我犧牲的方式獲得。

不要再等待別人來斟滿自己的杯子,

也不要一味地付出討愛,

如果我們能先將自己面前的杯子斟滿,

心滿意足地快樂了,自然就能將滿溢的福杯分享給周圍的人,

也能快樂地接受別人的給與。

從現在開始停止一味付出,拒絕過度犧牲,學會愛自己,

只有愛自己的人才能更好的愛他人,得到他人的愛。

佳文轉載(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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