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在调解中的运用

        接到小林的报案申请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我心中一直嘀咕,那么好的兄弟俩,为一块地皮,为一栋楼已经多年不相互来往了,多可惜啊。想想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大潮来临,兄弟俩一起去做生意,一起挣钱一起打拼,攒下的钱一起买下了一块地皮,并建起来了一层楼,同时为房子办理了《国有土地所有权证》,上面也写明是大林小林两人共有。如今,却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悲叹,小林六十九岁,大林都已经七十一岁了。

        那年,兄弟俩一人出八千元买了镇上的一块地,并一起建起了一层楼房,而后因为发生口角,小林愤而离开回了老家,大林独自留在镇上,并前前后后加建了四层楼上去。大林一家老小就一直住在镇上,开门出来就可以做点小买卖,不再务农了,小林回老家继续耕田耕地,一家也和睦。

        矛盾激化在于小林的儿子带着老婆去镇上玩几天,想回去住上几天,但是大林就是不给,最后是去街上的宾馆住。小林觉得很是委屈,房子我也有份,凭什么我儿子也不得享受,就提出了要八万元的补偿,然后才可以过户给大林。现如今,一块地皮少说也有好几十万元了。而大林也不肯,他意思是只能退还那八千元,多一分不给。他不可能来享受房产、地皮的升值。

        听完我就单刀直入,为大林为什么只退还八千元,理由是什么,他说地皮一万六,一人一半出钱的。我说那他退还你八千,你愿意吗?然后你加建四层楼房上去投入了多少钱,每层3万,就退还你12万,加上地皮8千那就是12.8元,我明天让小林带12.8万过去给你,你签协议,然后你就搬出去,可以吗?大林没有话说了。

        下来我就做了一大堆的思想工作,你们这一代关于这个房子的矛盾,应该在你们这一代去解决,难道要留下来给孩子 ,或者是孩子的孩子来解决吗?让你们的后代说这是当年祖上留下来的房产也同时留下纠纷吗?

        今天任何的口角,任何的矛盾,就应该依照今天的法律法规,依情依理解决了,不能再拖了。。都说兄弟之争硬如钢,但是我们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好了,最后,大林口头同意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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