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孩破姐(13)

24.



人的一生 都是在回忆。所有生活的过程,都是回忆的过程。

从出生起,所有的学习 本质上是一种唤醒。

直到有一天 我们开始意识到活着就是在辨认那些冥冥中早就发生过的一切。


我跟苏木混了好一段时间,时间长到我们的工作都丢了,朋友也丢了,自己也丢了,对方也丢了。等我回去的时候,胡尔的店没了,肖飞正在打官司。听胡尔说,是几个月前,他和肖飞说决定要健身,要健康,要积极面对生活,于是两人各买了一辆自行车,每晚夜骑一个多小时。一天大早肖飞骑着新买自行车去店里被一辆私家车撞了,当时车主一脸愁容说赶着去医院看朋友,于是肖飞同意私了。反正一辆自行车也没多少钱,身上也只是膝盖跟手腕擦破了皮出了点血。互留了电话,各自离去。


结果隔了几天,肖飞还没打电话过去,那车主居然打过来说,要赔偿,自己的车刮花漆,要重新做漆,起码一千九。要他送钱过去。否则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还在短讯里发了地址。肖飞记下地址,找出原本手机里留存的车主的车牌照片。当晚,一把火,把丫的车给点了。




警察第二天就找上门来,肖飞什么也不说。胡尔开始联系朋友找律师咨询。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证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车是肖飞烧的。但车主一口咬定就是肖飞,最后甚至说自己看见了肖飞烧车的全过程。警察反问了一句,那你他妈的还不制止?车主才老实下来。



这样的嘴脸,就该把丫的车给烧了,我说。我一直觉得法律法规里必须加一个罪,叫嘴脸罪。其实我是很随和的,什么小偷小摸,占小便宜,抄袭不认,我都能原谅,事情本身可能有苦衷,有逼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但当事人的嘴脸必须诚恳,痛哭流涕就免了。要是一副爱谁谁就这么着了,死皮赖脸还臭不要脸或老奸巨猾拒不认罪的嘴脸那么必须枪毙!不对,枪毙前得绞刑。



最终店盘出去了,赔了5万,判了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罪。免了刑事处罚。听说那天下雨了。车根本就没烧起来。






肖飞说,每当想要振作起来,生活就能一脚给你撂趴下。


胡尔说,人生最重要的一刻不是成功,而是化险为夷的那一刻。


我回去看了看我妈,发现我爸回来了,他们和好了,生活变成了小时候的模样。他们常常拌嘴,偶尔冷战,但是没有分开,听我爸说,一辈子大概是要过完了,他的脾气不见了,很难再说出伤人的话来,连提高音量都变得费力。我妈说,伯父中风了,半边身体没了知觉,我堂哥两鬓的头发全白了。


我真的忘了我到底离开了多久,为什么一回来,一切都变了。我和苏木的故事是如何面目全非的。我不够诚实,无法巨细无遗地寻找被时间剥落下来的碎片。


胡尔说,想出去走走。

我问,去哪里?

肖飞说,他呀,自己也不知道。

胡尔说,去一个不认识的地方,不要太远,不要太好玩,太远,太好玩,怕回不来。

肖飞说,只要出去了,就没有人能回得来。

我说,喝一杯吧。


胡尔说,酒量越来越好了,喝不醉。

肖飞说,那是老了。

我说,胡说,酒量变差才是老了。

肖飞说,酒量变差只是身体不好了,心情不好了。

胡尔说,喝不醉,是因为终于发现本来就没有清醒的时刻。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肖飞刚回来那会儿买了辆电瓶车。

有天我在路边买烟,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黑夜里运动,定睛一看居然肖飞在跑步,我追上去问“没看出来啊,你还热爱跑步?”

他白了我一眼“屁,老子电瓶车给偷了。”

我说“那你不打车,跑什么?”

他说“就前面那家伙。”说完,前面那家伙就在拐弯处消失了。


肖飞,你之后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想考个导游证。肖飞说。

当导游?我问。

不知道,就想考证,其他证太难了。肖飞说。


你还记得我走了多久吗?我问。

不记得了,好像就几天吧。肖飞说。

那为什么我感觉我走了好久?我说。

因为你长大了。肖飞说。

不可能,我永远都不会长大的。我说。

但愿如此,祝你好运。肖飞说完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胡尔了。



我再看向正在抽烟的胡尔时我发现他的脸像是镜子中的自己。我曾一度怀疑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其他人,只有我自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只是我的分身,他们在陪我游戏,教我成长,等我领悟。


而事实上我也在等,一直在等,等一个顿悟的时刻,改变的时刻,决心的时刻,但是我不知道原来那个时刻根本就不存在,大多数真实的生活里没有顿悟,没有改变,没有决心,只有渐悟,只有习惯,只有遗憾。



有一天下午,我接到一个邮件,告诉我,决定出版我在网上连载的小说。我说,我不信。对方说,我们可以先给你打一半的稿费,然后再开始。我说,我信。那一刻我发现,原来钱是个好东西,是衡量一些事情的标准,是一种相当有说服力的保证。


在反复改稿的过程里,编辑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说,我相信人,至于爱情,半信不信吧。

她说,命运,爱情,鬼神,要么信,要么不信,半信不信最磨人。

我说,我没想那么深。


看吧,我世故了,其实我根本就不相信人的。

这话该怎么说呢?还记得吗?我说过我遇到过一个男诗人。我讨厌诗人的存在。


我相信诗,但不相信诗人。只要我相信诗意的存在,读出任何一个不太离谱的句子都可以感受到灵魂的触动,但相信一个诗人就显得离谱了。


往深里聊,我根本就不相信人。你可能会问,那朋友呢?爱人呢?家人呢? 我信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是人,而是我信我自己对他们的感情,所以我只好信他们。换言之,如果被背叛被欺骗,也只是自己弄错了自己的感情,具体来说,就是我对她的感情,和她对我的感情并不是同一个价码的而已。是我自己估错了,怪不得人。人说到底也都只是信自己。对他人的信任有太多自负和自我安慰的成分。



编辑说,你胆子大,野心小。这样难成大器。

我说,谢谢,我以后改。



苏木说过,当你在乎所有人的看法,那是虚荣 是自私 是自负 ,当你只在乎一小部分人。甚至是只在乎一个人的看法时 ,那是爱。


这么说来,人越大越难学会去爱,而一个孩子反而是天生懂爱的人。

我有点恐惧现在的自己了,而曾经的沮丧变得那么不值一提,不可一世。




在胡尔和肖飞都消失在我生活里的一段时间之后,我在一家羊肉馆里见到了早早,那是一个冬天,我原本是打算打包一些羊肉带回去吃的。结果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


“喂,喝一杯?”一个满脸络腮胡渣的男人坐在一张空着三个位子的四人桌上。手还拿着筷子指了指面前的羊蝎子火锅。


“早早?”


“什么都别说,坐下喝!”


“这些年你去哪儿了?”


“不上路子,都说了什么都别说。”


我拿起他面前的酒杯猛地干掉一口才意识到杯子里是白酒。嗓子火烧,胃酸逆流。


那晚我们聊了好多事情,他说,一切都只能当笑话听,听完就忘了,不许记在心上。我去了广州,打工,存钱,赌钱,输钱,后来在赌桌上认识了一个大哥,卖面包的,他收留了我,教我做面包,给我工钱,包我吃住。后来我们俩自己赌,输赢全记店里的账上,我们再也没有出去赌过,再后来,我成了店里的股东。开了连锁。我才意识到,我一个朋友都没有。除了生活就是工作,不,没有生活只有工作,那大哥人不错,但除了赌钱以外我们没法坐在一起聊天,他大我十七岁。他没有老婆孩子,听说是个同性恋,你知道我是无所谓的,什么恋都一样无私,也都一样自私。那几年我买了车,帮他赚了些钱,自己存了些钱,股份我没要,自己走了。我想,我是时候该回来了。但回来之后,我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故乡,也就是个遗址。没意思。


我不敢细问,也不愿质疑他当年的离开于是岔开话题。


“这羊肉好吃 没膻味 里里外外口口回香 肉质好,不嵌牙,肯定有秘方!”

“哈哈,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你知道秘方?”

“因为它根本就不是羊肉!”


“什么?这可是这一片儿最有名的羊肉馆,都上了新闻的。”


“对啊,所以没人敢质疑,所以每个人都觉得好吃。”


“那这不是骗人吗?”我小声地对他说。


“你看,你都小声了是不是。真假真的那么重要么?”


“秘方就是没有秘方 最好吃的羊肉不是羊肉?”


“怎么了?”


“你能接受?”


“你不是吃了吗?不是也觉得好吃吗?”


“我那是不知情!”


“那现在呢?现在你知道了,难道你能说不好吃吗?”


“你能接受?”


“你早就接受了,你现在的不能接受是因为你之前早就接受了,是因为你之前的深信不疑,不是吗?”


我又干了一杯酒,他说,慢点,以后有的是机会喝,胡尔现在怎么样了?我说,胡尔走了,肖飞回来过,但是也走了。

早早叹了一口气。我说,起码你回来了。早早说,但是我知道,你就快要走了。

我说,不许咒我。早早说,我明白的,没有飞出去过的鸟,总想飞出去,飞出去的总想回巢。


那晚我们相拥而泣,草草收场,我们互道珍重,约好日后再聚。可直到我们消失在彼此视线之后我才意识到谁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应了早早说的,几天后我就离开了。

小说出版后我得到了不多不少的稿费,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只是无数小说作者其中的一个,那么微不足道,却还那么食髓知味。我过上了另一种生活,反刍着自己曾经的沮丧,却再也无法真正的沮丧,这样的感觉使我懊恼而无力。我来到另一个城市,起初还安慰自己是为了写作而来,是为了寻求方向,是为了收集灵感,但很快我就疲倦了,我无所事事,我终日饮酒,可我不再怨天尤人,没有了往日的愤怒。我问我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大了吗?是因为自己成熟了吗?我的身体告诉我,是因为荷尔蒙不再旺盛,是因为日渐衰老。



我痛恨所发生的一切,更痛恨所发生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我开始游走于一座城市与另一座城市之间,我的稿件被认可被拒绝,我拿到不错的稿费,我迟迟不肯继续写稿。我完全乱了节奏,我根本不知道我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我在一个肮脏不堪的车站遇到了苏木。



她见到我,无奈地笑了,把我带到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那咖啡馆的老旧程度和车站如出一辙,服务生都一副乘务员的面容与态度。


“我知道你出书了。”


“我们多久没见了?”


“写得真烂。”


“你最近怎么样?”


“你不适合写小说。”


“你这趟是要去哪儿?”


“你永远没法诚实地描述生活。”


“你结婚了吗?”


“有时你又太诚实的去抖落真相了。”


“我累了。你说说你的生活吧。”


“我开了一家店,洗化店,老本行。有一天,我在店门口看见一个女孩儿,头发短短的,腿很直,很瘦,但很健康,看着像是走过很多路,连走路姿势都很正确的人。我突然心里一阵绞痛,恨不得现在就追上去扇她一巴掌。我知道那是嫉妒。那种长相的女孩我不喜欢,就像在我还年轻时就很讨厌年轻时的自己一样。不全是长相,更重要的是那种天真里透着倔强的眼神。那种状态我曾经有过,但不会再有。我知道,你会爱上她。你会拥有她,她会属于你。她会给你一切,除了她自己。她听话,单纯,懂得迁就,你甚至会以为在她面前你无所不能,百无禁忌。没多久,你就会忘记生活,忘记自律,被快乐欺瞒,被庸常驯服。你要记住,她会给你一切,除了她自己。可也别忘了,我曾试图保护你,改造你,把我所明白的一切用我的方式告诉你,我把自己给了你。”




“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分开的?你说了分手吗?还是我说的,不,我没有说,到底是那一刻结束的,我不是说我们的关系,我是说故事,后来的故事。”


“无论如何吧,到此为止吧,我知道,你一生中关于姐姐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千疮百孔,我们狭路相逢,我们破绽百出,我们彼此掩护。李外,你不是人。”


“你怎么骂人呢!”


“我这是夸你。”


“得了吧。”


“算了吧。你很清楚,你已经长大了,你不再需要我。如果你还能像以前一样,对抗我,逃避我,那么我很荣幸,可惜你长大了,你已经拥有了所有我厌恶的特质,但这些都是我想要看到的改变,恭喜你。”



那天下午我们说了好多话,又或者是她说了好多话,而我根本就插不上嘴,不,我也说了好多话,只不过我说的那些她也插不上嘴。她告诉我,好的女人像妹妹,像姐姐,像母亲。

只可惜,一个女人很难同时成为这三个人。于是一个少年,在少年时要母亲,要逃离母亲,要姐姐,要背叛姐姐,要妹妹,要成就自己。就这样男孩长大了,男人形成了。而女人老去了,就算是妹妹也会老去,成为另一个少年的母亲,那个少年会迫不及待地挣扎,直到拥有足够的能力离开她。


男人一生都在寻找这三个女人,怎么才能拥有这三个女人呢?从一而终,就可以了。


遗憾的是,少年与少女的成长永远无法同步,契合。悲欢离合,就是这么在爱情里发生的,并反复发生,成为常态,成为多数人的常态,最终成了定律。


我说,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喜欢回头去看我身后的人的脸,在走路时回头,在开车时回头,我总想记住身后人的脸。这样的坏习惯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甚至成为一种强迫症。后来,我终于想起来了,在我十二岁那年,我去了一个补习班,每周六,学英文。我坐在第二排。上课时总是分心,百无聊赖只好在课桌上乱涂乱画,直到课时结束。下周六再过来时,桌上就多了一些图案,很明显,并非出自我手。于是我开始在上面留言。就这样一来一回,持续了半个学期。我意识到我与另一个在课桌上乱写乱画的人相隔了一堂课的时间,这让我觉得沮丧又觉得安全。我们肆无忌惮地聊着,很快,课桌就快要被我们写满了。她留了最后一行字。内容是,其实我见过你,我除了上数学课,也上英文课。只不过英文课我坐在最后一排。我立马回头,我见到一个女生的脸突然闪到课桌底下。我被老师点名批评。等我坐下再回头时,那个女生就已经趁机从后门溜走了。然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从那之后我总是习惯记住后面人的脸。似乎只要记住了,就得到了线索,就可以抓住,就再也不会走丢。



她说,其实小时候我也在那个课上,我前边有个男生,写字好看,我后来喜欢你就是觉得你的字好看。字好看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坚持,有练字的习惯,一种是有天分,自成一派。而你两种都不是,你只是走运,恰巧某一行写的好看而已。


我说,难道真的是你。


她说,好吧,骗你的。这只是个美好愿望。我们小时候根本就不在一个城市好吗!



“你几点的车?”我问。


“重新写一本小说吧,长长的,慢慢的,满满的,除了我以外谁都可以读的。那样你就会好起来,就会了解自己的痛苦,看清自己的嘴脸,就会彻底解开沮丧的诅咒。”


“我已经写完了,你会读吗?”




“绝不。”





你的一生里到底经历过什么,发生过什么,全看你如何回忆它——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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