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二两黄酒,我要炒猪肝

几年前买过一套余华的长篇小说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作家出版社,漆黑的封面上白色的标题,还有余华红色的手写体签名,画面阴冷,封底是一个中年汉子,穿着休闲西装,提着半截香烟,肿胀着犀利的眼睛,头发凌乱,身后的背景是五个门洞,在阳光照射下倒影清晰。作者简介说余华是蜚声国际的小说家,其作品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获得过一系列文学奖。

这四本长篇里应该是《活着》知名度最广,但我选择从最薄的《许三观卖血记》开始看,一是因为《活着》我之前看过电影;二是《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听起来就很有故事,很江湖;三是《兄弟》太厚,我们先从简单的开始。

《许三观卖血记》有趣又真切。故事有趣,语言真切,这很符合基本的阅读要求。可惜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纯粹真实有趣的文字阅读并不多了,大家看到的更多的可能是漫天飞舞的鸡汤文字,流氓段子和生硬搞笑的小视频,又假又俗。

言归正传,说书:小说讲的是解放后许三观一家人一段时期的生活,主要事件是卖血。

许三观是丝厂的一个送茧工,年轻的许三观很单纯,小说刚开始他还不知道卖血,不过有一次他去看望爷爷,爷爷问他有没有卖过血?得知他没卖过血后怀疑他身体是不是不结实,四叔告诉他说这地方没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许三观的思路被打开了,卖血可以赚钱,这身上的血就是摇钱树。

许三观于是就去卖血了,许三观知道什么是血汗钱了,在丝厂上班挣的是汗钱,卖血挣的是血钱。


第一次卖血挣了钱,他要把这钱花在大事上,他娶了许玉兰。从此之后发什么大事需要钱,许三观就去卖血,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一乐的病,他卖血……许三观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活就充满了希望,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

每次卖完血,他都要到饭馆里去拍着桌子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猪肝生血,黄酒活血。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

多年以后,许三观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想再卖一次血,这次不是为了钱,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卖完了血可以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年轻的血头却告诉他,他的血只配当油漆,像猪血一样。许三观泪流满面,虽然还是吃了猪肝,喝了黄酒,但是卖不成血了。


一本好书,有些会让你记住一些语句,有些会让你记住一些人物,有些会让你记住一些情节,《许三观卖血记》里有很多让我记住的东西,比如说卖血确实比地里干活赚更多,但卖血也不是随随便便哪都能卖的,还有许三观最后对于人生不平等的感慨: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不过对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个吃猪肝喝黄酒拍着桌子叫喊的情节。甚至于在看完书的几天后,我托一个上海的朋友给我寄了两瓶绍兴黄酒,找一个周末的午后,炒了一盘猪肝。当然,我没有卖血,吃猪肝喝黄酒的意义不在补血活血,也不是存粹满足口福。


读书,我以为并不要在乎是否热门或者畅销,好书任何时候读都不晚,不同的时间段读,都有不同的体验和感悟,现实都是历史的重演,一句话、一本书、一首歌、一杯酒、一个回忆、一种生活。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阅读和写作其实都是在审视过去,启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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