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压力与情绪的产生

张海萍  焦点网络中级八期  山西晋中  坚持分享第130天    2018年7月2日  周一

从社会建构论的观点来看,压力不是客观的情况或疾病,而是个人在其主观世界中知觉自己被挑战到能力的极限,而使个人无法应对某一特定程度的压力,以致个人的价值、目标、安全感被撼动,能力、观点、自信与人的关系等,皆需再进行协商与调整,此时,个人的主观世界也会同时建构了敌意、威胁或漠然等情绪。如果压力是突发的,人们更难立即调整其观点、期待与行为,原有的认知结构也未能及时调适配合这些突如其来的新体验与知识,因此在短时间内,人们会相当强烈地焦虑于自己的世界被破坏,惶恐于自己的社会建构被摧毁,而被负向情绪所充满。

在社会建构论中,个人是社会的一个运作机制,了解一个人需从其文化社会脉络进行。个人对生活中许多事件的意义与目的的建构,受到社会文化脉络的价值诠释系统的影响;通过各种社会网络的紧密联络与互动,人们分享与建立信念与价值、传统与习俗。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社会网络的紧密性不如以往,个人的空间变多,变异性与多元性也增加,居住地域对个人的影响程度降低,权威与社会控制不再是主要影响人们的力量,反而是个人的教育、工作、朋友、社团的影响力有所提高,对彼此各方面差异性的包容度则成为学习的新轴线。由于没有传统社会固定的价值与运作规则,个人的自由度加大,个人须为自己的行动与选择负责,因此在个人选择空间增加、获得机会与自由的同时,也会带来无所适从的不安全感与威胁感,而产生种种需做决策的压力。总之,压力产生于个人如何感知自己以及如何知觉自己与外界之间的冲突,也产生于真实我与理想之间的冲突,社会的变迁加重了这两极之间的拉扯,而这两极之间的拉扯,又同时容易产生羞愧、自责、焦虑与后悔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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