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独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将需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也是一场单人旅行,一个人的成熟不是多善于与人交际,而是学会和孤独和平相处,孤单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便是成长。

《百年孤独》这本书没有主角,讲的是一个家族七代人长达百年的兴衰史。开篇就描述了一个热带小男孩第一次见到冰块,吉普赛人打开那个箱子,里面有一块透明的冰,他摸了一下,觉得那是一种滚烫的感觉,像是火灼到了一样。这个小孩就一辈子都在怀念那个神奇下午。而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和孤独做着抗争,却都在终点和它相依为命。豆瓣上有人说因为年轻的无知与浮躁,我险些错过了这本书。所以如果当你还没有经历痛苦,还没有看透生命,请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也许只有经历很多后,才会明白,孤独是人生常态。


为什么90%的人看《百年孤独》都会半途而废?其实书中讲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崛起和衰落史,单从故事听来应该是很简单的。但是马尔克斯用了非常陌生化的手法,在日常事物中用间接、疏离的方法赋予普通事物以新的意义,从而打破了我们原本习以为常的认知。比如,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是一个封闭隔绝的小镇,对外界的认知是陌生的,所以对吉普赛人的冰块都认为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还有书中一些反常的描写,炼金术、能未卜先知的女郎,都是这种手法的体现,这种手法就是魔幻现实主义。

如果这辈子以后只能再读一本书,你会选那一本?我想我的答案会是《百年孤独》。这句话是以前的人说过的,并不是我说的,但是读完两遍此书后,我内心觉得我也会是这个答案。看不懂的人说,书中的名字实在记不住。而也有很多人甚至对照着人物关系对照图去看这本书。但书中的七代人物的名字都是继承下来的,下一代继承上一代的名字,而这种独到的起名方法很容易记住。有一种说法是《百年孤独》是故意把名字弄乱的,在大时代没有自我,名字一代代传下来,最后后代之后不同的性格。但实际上我的阅读心得告诉我,读一遍时关注更多的是有关孤独的情形,第二遍就可以厘清书中种种的人物关系,很玄妙。

阅读一部文化跨度这么大的小说,需要你放下一切先入为主的观念,打碎以往的生活经验,像一张白纸一样,走进作者构造的世界。


关于这本除《创世纪》外,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著作,里面那些绝美的句子:

正因为当初对未来做了太多的憧憬,所以对现在的自己尤其失望。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所有人都显得很寂寞,用自己的方式想尽方法排遣寂寞,事实上仍是延续自己的寂寞。寂寞是造化对群居者的诅咒。孤独才是寂寞的唯一出口。

往日的推心置腹已经一去不返,同谋和交流变成敌意和缄默。

你那么憎恨那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这样的沉沦作为代价。

当初如何为胜利而战,如今便如何为失败而战。

你的心,它如果干涸,可以被滋润。它如果空虚,可以被填充。但它不能被轻易交付。

人的很多苦痛无法言说,许多人的举措无可奈何。

人生比你想象的要短,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

一分钟的和好抵得过一辈子的仇恨。

时间平复了一时的冲动,却加深了挫败感。

人不是该死的时候死的,而是能死的时候死的。

买了一张永久车票,等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

预感总是倏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对我来说,只要能确定你我在这一刻的存在就够了。

你看那天,看那墙,看那秋海棠,今天还是星期一。

死亡是一面镜子,反射出生命在它面前所做的各种徒劳的姿态。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得,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为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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