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达尔煤矿冒顶事故19名人员全部遇难,难道只能是警示作用吗

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柴达尔煤矿“8·14”冒顶事故发生时,现场共有21人,其中1人逃生,1人遇难、19人被困。9月13日凌晨,救援人员在海拔超过3800米的事故现场持续救援近30天后,发现19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此起事故共造成20名人员死亡。

一、为什么煤矿事故不能杜绝

这里需要知道一个词,叫“本质安全”,就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生活中把“燃气”换成“电”,那么就从本质上解决了燃气安全问题;生产上把“液氨”换成“尿素”,就从本质上解决了火灾爆炸、中毒等问题。

但是,“本质安全”很多时候成本很高或者说不现实。话回到煤矿安全,首先煤矿多为地下开采,地下条件复杂,无论从早期勘查还是中期支护来说,都不能确保绝对的安全,甚至可以说,安全性较差。但是又不能全部地上开采,所以,从本质安全情况来说,煤矿事故无法杜绝。

二、海拔3800m

1500-3500米为高海拔,3500-5500米为超高海拔,这种海拔一般人跑两步就开始大喘气,被困人员在3800m高度可以坚持的时间肯定是要小于低海拔地区的。

如果第一次去高海拔地区,一定要备上抗高反的药物,高原反应有的人真的很严重,我见过下飞机直接拉去医院的,切莫大意。

三、死亡20人

事故划分标准如下,不同事故类别处理差别还是蛮大的。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冒顶

冒顶事故:采煤工作面的支架不能控制住顶板时,顶板岩层发生垮落的事故叫冒顶,也叫顶板事故。

冒顶就是“天塌了”,是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国外也一样。虽然可以采取措施减少发生的概率,但由于“本质安全”性差,事故的发生也是难以避免的。

五、结语

绝大部分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征兆的,包括冒顶事故,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应急处置,来避免或降低事故发生造成的后果。

希望可以多多普及安全知识和培养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吧,这也算是人员的"本质安全”了,至于后面问责,对于那些破碎的家庭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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