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2执法与劝导

2020年7月19日,经历了一个经历疫情的特殊的学期后,终于迎来了一周的休息时间,中午教职工大会之后,我怀着愉悦轻松的心情,骑着电动车往家走。

来到长椿路和莲花街路口,看到往南的路口是红灯,我就骑着车往东边的路口走,看到路南边有交警在和骑电动车的人说着什么,我以为又是像往常一样,查电动车带人的情况,也就没注意。

这时往南方向的绿灯亮起了,我骑着电动车往家的方向走,这时,一名交警拦住了我?what?此时的我一脸懵,我没有带人啊?拦住我做什么?虽然我的心里千回百转,但是面上仍然是不露声色。

“你好,您违反了***条***交通法规,逆向行驶。现按照**条**处罚条例对您进行罚款20元的处理,如果您需要申诉,请在**个工作日内进行。”交警一脸机械的对我下达着处罚决定。

逆行?处罚?我没有听错吧,这个词语不是专门针对机动车的吗?什么时候非机动车在过人行横道的时候也会逆行了,我真的不知道啊!难道我靠了一个假的驾照吗?

原本即将放假的好心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被击的粉碎。

但是内心对警察的恐惧感让我也没有申诉,只是机械的报着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姓名。我大概是在做梦吧,没错,那一瞬间,我怂了~~~

等我再次踏上回家的路途时,我的内心是愤怒的,屈辱的,不甘心的,在我的教育观中,不管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在第一次犯错的时候,总是能够好言规劝,如果犯错人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犯同类错误,我们都会给一次改错的机会。如果再有第二次,第三次同样的错误,我们才会施以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而这次交警对我的处罚措施,让我知道了,原来交警执法的时候,完全不存在警告一说,直接就是罚款了。

回家后,我专门查了一下交通法规,对于行人逆行,确实有处罚规定,但是规定上指明:处警告、5-50元的处罚。如果让我来理解的话,那就是第一次处警告,第二次处罚,但是交警也不管是不是第一次违法,直接处罚的这种行为,实在让我难以接受。

不过这也让我每次过这个路口的时候会下意识的看一看有没有交警存在,如果有,那就靠右边的人行横道过马路,而没有交警的时候,如果恰好没有赶上红绿灯,这时我依然会先往东,再往南,通过这种方式从路口的西北角走到东南角。

2020年8月31日是新学期开学的日子,每天早上带着孩子一起上学放学,我们都会经过一个路口,科学大道瑞达路,早上往北走,下午回家时,在经过这个路口时,我们会从路口的西北角骑行至东南角,再沿着科学大道往东走。

每天早上路口的四个方向都会至少有3个交警或辅警维持交通秩序。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发现这个路口的交警进行的是和莲花街长椿路一样的工作,劝阻行人和非机动车靠右形式,不要逆行。

但是在科学大道瑞达路口的交警在执法的时候,相对来说就比较温和而坚定了。遇到非机动车想要逆向通过路口的时候,交警或辅警会口头警告并劝阻,一般收到这样劝阻的行人,会返回到正确的路径上,按照靠右行驶的方式,过到马路的斜对面。

并且不是一天如此,而是天天如此,因此科学大道瑞达路路口的交通秩序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因为每天早晚都要从这个路口经过,所以我看到了交警温和而坚定的执法方式。每次经过这个路口的时候,我都会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即使没有交警在,因为我愿意被温柔以待,而不是冷冰冰死板的罚款。

对比两个路口,一个路口会让我想起被罚款的屈辱经历,一个路口会让我想起交警的温柔执法。因此在前一个路口,我会尽量遵章行驶,而在第二个路口,我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对应到平时的教育生活,我反思了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呢?确实会有,我曾经跟孩子们说了一条规定,作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果没有完成,就要两倍罚抄。第二次仍然不按时完成,再加倍,4被罚抄,我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孩子最终会按时交作业,因为不交作业,就意味着更多的作业。

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长“记性”,我想它的效果和交警不警告,直接罚款的行为是异曲同工,都是通过增加痛苦经历,让我们记住,什么行为是不能做的。但是明显这样的方式是不合适的,如何温柔而坚定的让学生看到老师的决心,如何让学生在想到科学作业时,会心怀柔软,我想必不是惩罚,而是要让学生看到老师对作业的重视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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