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守土》18 孙中山宣布五族共和政体

作者 / 文元


No.18/第二章/1

第二章 民国创始,倡言五族共和;外蒙不附,贻害中国西北边局

第一节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布五族共和政体,但蒙古王公对南京临时政府缺乏足够信任

武昌起义爆发后,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晚清立宪派人士和旧官僚加入反清阵营,加上革命党中原有的温和派力量,使得辛亥革命由起初的偏激逐渐变得平和中庸起来。

1911年11月汉口、汉阳相继失守,12月2日,江苏、浙江联军攻占南京,革命重心由民风刚猛的湖北武汉转移至吴侬软语的江苏南京。江浙一带本是立宪派实力雄厚的地区,加之立宪派与温和的革命派及旧官僚合流,遂逐渐取得能够左右整个革命形势的地位。

此种转变使辛亥革命难以真正进行彻底,使旧有的保守势力甚至是反动势力大量存活下来。但同时也使革命进程中偏激的民族主义倾向得到矫正,减少了革命的破坏性,为维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创造了某些必要的条件。

12月4日,南方各省代表大会召开。大会不再延续“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同盟会纲领,以及带有强烈大汉民族主义色彩的“铁血十八星旗”,议决“取五族共和的意义,决定以五色为国旗。红、黄、蓝、白、黑,象征汉、满、蒙、回、藏”。

12月25日,孙中山自海外回国,并于12月29日被十七省代表推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在就职演说中,孙中山宣言:中华民国实行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政体,“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武昌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可见,面对国内迅猛发展的革命形势,即使是孙中山这位革命先行者,也认识到共和力量已占优势,在清王朝行将灭亡之际,应将民族团结和避免国家分裂的问题放到重要位置,并顺应形势发展,接受了五族共和及保持国家领土完整的主张。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在内务部下设“蒙藏经理局”,作为中央专门处理蒙藏事务的行政机构。孙中山还批准成立了“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和“中华民族五族大同会”,用以化解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团结。

1月11日,各省代表会议(代行参议院)在南京正式议决,以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这标志着五族共和的建国理念已经在南方革命阵营里取得共识。

尽管南方革命阵营认同五族共和的建国理念,但这并不意味着维持民族团结和国家领土完整的理想能够立即真正实现。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对革命党的疑惧,是由激进的革命派长期的狭隘民族主义宣传和革命初期的极端行为所造成的。“驱除鞑虏”载在同盟会誓词,而内、外蒙古均属鞑靼蒙古世系,因此,这一革命口号给内、外蒙古造成的心理冲击,尤甚于清末在蒙古地区推行的“新政”。

内、外蒙古对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始终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抱有强烈敌意,试图进行殊死抵制。当时,外蒙库伦当局以“蒙古原为清廷之臣属,而非中国之臣属,今清社(社稷)既屋(终止),蒙古与中国之关系当然断绝”为借口,拒绝取消独立;内蒙古许多盟旗响应外蒙号令,纷纷起事;驻京蒙古王公极力维护帝制,反对共和,并以内外蒙古十盟一百三十五旗的名义,致电或致函南北议和南方民军代表伍廷芳,反对共和、拥戴清王朝,声称满蒙藏回人民“只知有君主,不知何所谓共和”。

面对外蒙独立、内蒙动荡的时局,孙中山大声疾呼,号召全国人民反对沙俄在蒙古所进行的分裂活动,并偕伍廷芳别致电蒙古王公通好。

孙中山在致蒙古王公的电报中解释:“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又谓:“蒙地辽远,或未尽悉。而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艰险,非群策群力,奚以图存?夙仰贵王公等关怀时局,眷念桑梓。际兹国势阽危,浮言四煽,西北秩序,端赖维持。”甚至还特別致电正在策划反叛的内蒙古喀喇沁郡王贡桑诺尔布等蒙古王公,以“汉、蒙本属同种”为由,加以劝慰。

伍廷芳复电蒙古王公极力阐明:“民国成立,汉满蒙回藏一律平等,确无疑议。且国民平等,将来之大总统,汉满蒙回藏皆得被选,政治上之权利,绝无偏畸”。然而,这些电文对蒙古王公并未产生效果。

当蒙古王公见清朝灭亡无法挽回时,便转而投靠北洋军阀首领袁世凯。他们认为比起南方激进的革命党人,袁世凯可能更会考虑和维护他们的利益。就在清帝正式宣布退位的前几天,在京的蒙古王公联合会又一再致电孙中山、伍廷芳和黄兴等,代表全蒙古,推举袁世凯为“统一新政府临时大总统。”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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