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爱旅行,但我们都有个特点:无论去哪个城市,都很少去景点,而是热衷于穿梭在大街小巷,探寻当地人的生活气息。
无论是“天津的里、苏州的巷还是上海的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但作为北京土著来说,我们最爱四处乱逛的,还是北京的胡同。老公说,胡同里有老房子、哈巴狗,还有儿时的记忆。
“胡同,经八百余年传承至今,是北京城的脉搏,是北京历史与文化的载体,亦是联结这座五朝古都过去与现在的桥梁。”——《胡同的故事》一书如是说。
这本《胡同的故事》精选了冰心、季羡林、汪曾祺等四十余位著名作家关于北京胡同的散文,篇幅都不长,内容却五花八门,令人或忍俊不禁、或唏嘘慨叹、或濡湿眼眶,篇篇引人深思。正文为深蓝色楷书,有大量留白,拆开封面后,还有惊喜。
我每看完一篇文章,就会合上它琢磨一会儿,脑补一下画面,再回想一下自己的经历,实在是很有趣儿。
“北京城是一个四方四正的城,街道都是正东正西,正南正北。北京只有几条斜街,如烟袋斜街等。北京人的方位感特强。你向北京人问路,他就会告诉你路南还是路北。过去拉洋车的,到拐弯处就喊叫一声‘东去!’‘西去!’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儿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儿!’”
令人忍俊不禁。
我从小就是路痴,根本不知道什么东南西北。一次向一个老爷子问路,听对方一通指挥说着什么奔南奔东的,简直一脑袋黑线,只好问对方能不能说前后左右。老爷子想了想道:“哦你往前走然后往右拐,一直往东去,在第一个红绿灯奔南……”我只好继续懵圈。
所幸现在各种导航都很方便,需要问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胡同居民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蒸一屉窝头,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来一碟臭豆腐,一块大腌萝卜。足矣。我认识一位老北京,他每天晚上都吃炸酱面,吃了几十年炸酱面。”
说起炸酱面,可就收不住了。我老公爱吃瘦肉馅炸酱,我却偏爱肥肉丁炸酱,上面漂着一层油。往锅挑儿里挖两勺酱,加点儿醋这么一拌,咔吧咔吧嚼一根黄瓜,再就着两瓣蒜,绝了。
其实每晚都吃炸酱面并不稀奇,我认为稀奇的是,去重庆旅行时,看到当地人的早点居然是一碗看上去就辣翻天的小面。
“后山墙临胡同的三间南屋,有两间是套房,推门进去,可不像个人家。靠墙全是货架子,架子上又不是货,多半是人头。石膏的、石头的、树根和树冠的、竹子的、金属的、陶瓷的……里屋有张小床,躺得下一个老头。这老头成天穿着蓝灰工作服,往哪儿一拍都是粉尘。”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远房亲戚,他曾经在平房住了几十年,老了老了搬进楼房,不习惯家家户户防盗门、楼上楼下不认识的状况。所以他一有空就出门找人聊天,以至于楼下那些底商的店家看见他都害怕,毕竟谁都没空一天到晚陪他侃大山。
后来他看到很多人都喜欢盘珠子,就买了机器和木头,一天天地做手串。家人虽然嫌机器太吵、粉末怎么擦都擦不干净,但也知道他搬家后寂寞,干脆由他去。
他常把精心打磨了好几天的小玩意拿出去送人,见有人真心喜爱这些,他好像遇到了知音。后来他倒不爱聊天了,专心钻研这些小玩意,自得其乐。
《胡同的故事》里有位“来历不明”的单身女居民挺有意思,人们都称她马处长。这位马处长人缘不太好,嘴上一套背地里一套,还爱出风头。她介绍侄子当小胡同的保洁员,每天清理垃圾,小伙子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给她做脸。邻居家谁开收音机声音大了些,她就上纲上线,一通批评教育,可自己一旦来了情绪,就不管黑天白天咿咿呀呀唱起仅会的两句京剧……
我一边看一边激动地拍大腿:“对对对,那个谁就是这样。”看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换了什么地点,都少不了这号人。你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人呢?
“什么事弄到了无可转圜的地步,常谓之进了死胡同,可见人们印象中多有不可通达穿行的胡同。北京的胡同,不能说没有死的,很少。许多小胡同曲折蜿蜒山重水复,你走进去,如陷入了八面埋伏的盘旋路,不怕,只管往前去。正当你疑惑着何处才是尽头,眼前豁然开朗,出胡同口原来正是你素常十分熟悉的某一条大马路。”
小时候,我们一大帮孩子常一呼百应去胡同里捉迷藏。因为胡同过于四通八达,有时到了饭点儿都纷纷回家吃饭了,还有个别藏起来的人没被找到,最终只好臊眉耷眼地自行回家。所以后来再玩捉迷藏,一般都会规定个范围。
“胡同南半段,有几家饭馆,小房子,小门面,小买卖,从早上的豆浆油炸鬼到晚上的馄饨烩饼,应有尽有。还有做衣服的,修鞋的,弹棉花的,拆洗被褥的……”
小时候和姥姥去弹棉花,听着小屋里那有节奏的嘣嘣声,觉得神秘又有趣。回家后,或许头发上还挂着些许雪白的棉丝,用手捋下来捻着玩儿是极好的。
“北京人特宽厚,不论职位高低皆可称爷……二道贩子是倒爷,蹬平板三轮的是板儿爷,暴发户是款爷,耍嘴皮子的是侃爷,连那背插小旗儿的泥塑玩具也是兔儿爷……”
原谅我笑出猪叫声,简直不能再生动。尤其是脑海中这些个人物形象一一走马灯似的闪现,更令人忍不住拍案叫绝。不过话说兔儿爷是女的,你知道吗?
“胡同里有几株大槐树。大槐树很美。五六月间有时候树上垂下来许多小幼虫,我们称为吊死鬼。甚至吊死鬼的恶名也不能减少我对于大槐树的喜爱。”
小时候,每到这个时期,出个门都要战战兢兢,因为有一大段路旁都是这种树,从树上垂下的吊死鬼太多了,只好不停左躲右闪、弯腰缩脖,但即使这样偶尔还会中招——到家一看,头发上有只通体碧绿的吊死鬼正绵软蠕动,吓得我跳脚。
不过到了固定时间,会有专人专车来给树打药,还会提前通知大家及时关窗什么的。药味挺冲,让人忍不住想捂鼻子。可又一想,我这么庞大都快被熏一跟头,那些小小的吊死鬼不是要死绝?再出门时,树上倒是基本不见了吊死鬼的踪影,可地上都是虫子尸体,又觉得残忍,唉。
“北京很大,不敢说就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很小,仅北京城之一角,方圆大约二里,东和北曾经是城墙,现在是二环路。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
其余的北京和其余的地球我都陌生?说的是死宅的我吗?心服口服。
“胡同的东西两侧被高墙遮挡,即使白天也见不到阳光,黑乎乎的。南段有一个小小的拐弯,那里立着一块石碑。我们常躲在石碑后面,等着放学回家路过这里的女生,装几声鬼叫,吓得她们一阵尖叫。我们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记忆中没被什么鬼叫吓到,倒是有人躲在拐角处,我刚要走过他就跳着脚出来,大喊一声:“dei(四声)。”我被吓了一跳(是真的跳起来那种),他则哈哈大笑着跑远了。
想知道,当年喊“dei”吓我的男生,二十多年过去,你还好吗?
“尽管屋顶上的琉璃瓦已经斑驳不全,门前的石狮子也可能断腿缺脑袋,门前的石阶缝隙中总是青草丛生,然而你还是可以从这种残缺之中想象当年的威严和繁华。”
前些天和老公走街串巷想去拍点儿生活化的照片,偶遇类似上面提到的场景,心中凄然。然后看到一棵参天的银杏树,金黄璀璨,一时驻足多角度拍了很久。
见老公嘴里啧啧感慨着不断拍照,一位坐在一旁三轮车上晒太阳、瞅了我们半天的白胡子老头儿自豪道:“拍吧拍吧,(它)都一百多年啦。”大吃一惊。
“(清早)我们在窄小的胡同里跑步,天在我们的背后淡淡地亮了。有老人端着污水,推开咿呀的街门走出来,见我们愣头愣脑地跑着,就护着盆沿,很小心地贴着墙,说:‘这些孩子这些孩子……’”
咿呀的街门、护着盆沿贴墙根儿……类似的情景也曾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呢。怀念过去的旧时光。
所以说,很多人都不愿意搬家,在不得不搬家后,还会一有空就一趟一趟往回跑,想象着“以前这里有个井盖、这里是堵墙……这棵树已经这么高了呀”。因为那些都是他们脑海中永远都不可磨灭也不可替代的回忆。
在《胡同的故事》中还有很多接地气的描写,比如——
“行人中有拎锅打豆浆的,有用二拇指勾着焦圈儿的,倒煤渣的老爷子一边走一边翻拣着簸箕,凑着亮,想再找出一两块没烧透的煤核儿。公共水管子跟前聚着一小撮人,满嘴围着白沫子,还在刷牙的缝隙里聊天儿。”
“我在胡同口看两个老人下棋,那盘棋对我来说成为不可不看的精彩棋局。我听见一个老人说:‘哎呦,将死你啦。’另一个老人却愤然叫道:‘你怎么将呢?没见你这马別着腿儿呢?’”
“他居然去买了一个九英寸黑白电视机。那时电视机还很少,他的工资也较低……邻居添了电视机,当然大伙儿都要去看。我去看时,除了发现一小片小凳子外,还看到他光着脊梁,拿着一把芭蕉扇,在不住地扇电视机。我问他为什么扇,他说怕电视机烧坏了。”
“一阵清脆的笑声,从新胡同跑出几个女孩子,她们是要跳房子还是跳皮筋儿?我站住等着。她们不跳什么,笑着跑远了,把笑声留在胡同里。”
是啊,小时候在胡同里跳绳、跳皮筋、扔沙包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时光带走了一些东西,也留驻了一些东西。
我认为,不断探寻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胡同的意义就在于,你站在原地,可以与时光对话。虽然周遭的街景可能已和多年前大为不同,但却可以在脑海中天马行空勾勒出它曾经的样子。因为,与时光对话的同时,你还可以与自己的心灵对话。
这叫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