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芳华永驻于心

      当电影沸沸扬扬之后,我捧起了《芳华》这本书。在小说家严歌苓的文字中去了解上世纪七十年代,才艺不同、性格各异的来自大江南北的少年男女在严格的军纪和单调的训练中,如何绽放属于他们的青春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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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萧穗子的叙述,我们走近人物。首先出场的便是刘峰——去北京参加过全军学雷锋标兵大会的三等功军功章获得者雷又锋。

文字幽默有着苦中作乐的坚强。

三十多年前的红楼已是高寿,年近古稀,还算是危楼,只是它那极为慢性的颓塌过程被刘峰推迟;刘峰的瓦匠木匠手艺把一座三层的危楼当成个巨大的裂缝鸡蛋一样小心捧着,让我们在钉子户概念诞生之前无意间做了钉子户。

我喜欢看书中的议论抒情,把最有趣的东西点到为止,让人想继续了解故事。刘峰在大家的心目中是怎样的:当某一面墙一夜间龟裂,或芭蕉扇大小的石灰没来由地从天花板上脱落,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办法:找刘峰!

人物刻画鲜明而富有个性

林丁丁有两块表,摩凡陀和上海牌,怎么调休,来自于哪一个追求者,一个是摄影干事,一个是内科医生。

小曼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他从小父亲自杀母亲为了活下去嫁给了一个厅长,红羊绒衫被染成黑色线球的故事,让人产生深深的悲悯,为了得到母亲的拥抱,她爱上了生病,在冷水里呆着,只为了发烧,为了得到亲人的关心。受尽弟弟妹妹还有战友们的欺辱,艰难地活着。给骑兵队的演出,搀扶战友背他一小段成为英雄,突发精神病……她是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与刘峰告别的那个时候她是自信的。一个人受尽凄苦,若是某时被人温暖过,那是多么珍贵!

刘峰到宿舍来为我们做甜品,原来“我”还不知道他喜欢并等着丁丁的情况,以为他是喜欢独具个性又性感的郝淑雯,然后又接着讲独唱演员林丁丁在练功场踢腿发生的尴尬。红蚁指路让他被人发现,而他潜意识里有着求死的愿望,产生于丁丁的“救命”那刻,“触摸事件”中的手,最后变成了假肢很让人震撼,那种冷的、硬的、廉价的感觉在作者的掌心上留下了灼伤。

郝淑雯的“二流子”老公挣了钱,一半去赌,一半用在若干“小三”身上,丁丁嫁了高干子弟,被嫂子弟妹看不起,离婚出了国,然后又离婚,在国外当保姆,最后帮人看房子,刘峰在海口收留了小惠过了两年又去北漂……最后得了癌症,小曼总算用三年,为一百多个消费了刘峰善意欠着刘峰情分的人还情,尤其替林丁丁还情。原来,种下什么因,会结什么果。你对别人的好,别人总会记得的。

终究,丁丁和刘峰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也许早已是亲情。

独有的年代独特的芳华

《芳华》让年轻人们想起了过去。电影中摇曳生姿的胴体,窗明几净的礼堂,嫩黄粉绿的墙壁,簇新雪白的衬衣,色彩浓郁的军装……这些是极度唯美的展示了对那个不算久远的年代的认知,我只记得当年我们爱唱《血染的风采》。“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电影中那些如同通过滤镜效果处理后的场景让大家感觉很舒服,青春的美好被无限放大。

朝气蓬勃的练功房、春色无限的游泳池、犹抱琵琶的更衣室、散发氤氲热气的……让许多人感叹那时的美好。电影重点突出了如致青春般的怀念,而看完书让人有点伤感,又或者当我们想起往事,只想记住那些最美好的回忆。

电影渐行渐远,而书籍却历久弥新,票房已过14亿,好评不断。读了书更觉时光易逝,真要好好活着。真心希望当某一本书传出破亿人去读了,想必是极好的!可是忙碌的快捷的生活,又有多少人有时间用6小时看书,于是选择了2小时16分去感受一下来自视觉的饕餮盛宴。

愿每一个善良的人享有幸福的晚年,不论年轻的时候经历了什么。文工团的年轻人经历不同的命运变迁,何谓平凡,何谓伟大,何谓牺牲,何谓永恒,也许可以从字里行间去感悟人性的弱点,去感慨“一件事改变命运”的悲哀。去珍惜生命中遇见的人,尽自己的力,常怀善念,坚强的面对挫折。

每一段芳华都值得被珍藏在记忆中,也愿你在被爱的人眼里芳华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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