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已宣判,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昨天(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更名刘某曦)案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曦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96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至此,这场备受网友关注的纠纷案暂告一段落。

但是江母在这几年间所承受的丧女之痛、巨大心理与精神压力,以及遭受的网络暴力,并不是区区几十万所能补偿的。

江歌案始末网上随处可搜,不多啰嗦,凶手已在日本落网。

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多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网友在关注这个案子?

我们来看看案件的受援助人,也就是这场凶杀案的始作俑者刘鑫,在案发前做了什么?案发后又做了什么?


案发前:

一、刘鑫与男友分手产生争执,请求搬到江歌处同住;

二、男友上门纠缠滋扰,江歌要求报警,刘鑫不同意;

三、刘鑫对江歌隐瞒男友的恐吓威胁;

四、刘鑫请求江歌接她同回公寓,被持刀男友堵截,刘鑫先行入室,并将门锁死,对门外求救的江歌置之不理,最终导致江歌遇害。

案发后:

一、 不协助指认凶手,企图撇清关系;

二、 从没有认真跟江家人道过歉,认为自己没有错,是江歌命短;

三、 刺激侮辱江歌及家人,清明节问江妈妈:“阿姨,血馄饨好吃吗?”

四、 改名后靠消费江歌,攻击被害人家属、发颠倒黑白的文章等行为,吸粉成为“大V”,(后该账号被封号)



有人说拿刀的又不是刘鑫,为什么一直揪着她不放?

看了刘鑫以上那些行为,你还这么认为么?这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能干出来的事么?

有人劝江歌妈妈大度,你女儿已经不在了,而刘鑫还要承受网暴。

这让我想起一句著名的台词:“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是不是觉得受害者必须要原谅伤害她的人,鼓励她继续好好活下去,这样才是一个完美的“圣母”?



对不起,这不是在演三观不正的电视剧。作为一个母亲,失去相依为命的女儿,而引狼入室并导致江歌被害的人却没有任何悔意,甚至攻击辱骂恩人。

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劝江歌妈妈大度。

江歌妈妈想要的不是赔偿,而是一个公道。赔偿不足以弥补刘鑫对江歌及其家人的伤害。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道德法庭,法律不能制裁刘鑫这个间接的刽子手。

网友之所以关注这个案件,正是因为它的审判结果决定了社会道德的导向。

就像一位网友所说:如果刘鑫能够不付出任何代价安度余生,那么我一定不会再教育孩子助人为乐。

扶老人被讹,以后倒在地上的老人就没人敢去扶;

为朋友挺身而出却遇忘恩负义的白眼狼,那么以后有人遇到危险,正义者想到后果便会心生寒意。

好在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判决书中指出,江歌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刘鑫作为被救助者,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并承担责任。

道德也需要法律来保护,不能让好人心寒。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错者自省,观者明辨是非!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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