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离职,只因收到原公司2400元,结果被判赔偿18万!

这是发生在洛阳的真实案件,案件经过是这样的:

程序员张三(化名)原公司做测绘及规划的,新公司做煤矿软件开发,从业务方向上看,这两家公司是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2019 年 10 月 31 日,张三从原公司正常离职了。因为在原公司的时候,签署了保密协议,其中有一个条款“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工作”。签的时候,张三也没有很在意,后来被告了他才知道这是竞业限制。

同年11 月 4 日,他入职了新公司。12 月 12 日左右,张三收到原公司打来的2400元,(备注了竞业协议补偿款)。

起初张三并没有觉得不妥,没过几天,原公司以张三“违反竞业协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35 万。原公司在诉状中称,张三的工作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属于机密岗位。

2020 年 4 月,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原公司胜诉,张三需赔偿 183,378 元。

张三说,去年从原公司离职的其他 3 个程序员,均有与他同样的遭遇,均被起诉违反竟业协议。其中 2 人已败诉,另外 1 人在等待裁定结果。


看了这个案例,觉得许多程序员同行,对法律的无知到了可笑的地步,之前的文章也写过P2P程序员、爬虫程序员被抓捕的案件,就是对这一事实很好的佐证。 

这个案件当中的被告,程序员张三,像这样的单细胞生物能活到今天,还干着程序员的工作,真是个奇迹啊,还玖月的。

就想问问张三,你签这个竞业协议的时候都不看一看的吗?叫你签你就签啊,至少看看禁止去哪些公司,禁止时间多久,补偿金多少,发放周期是怎么样的。这些关键因素要逐字逐句地看,不清楚的地方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清楚,否则有权利不签,要知道公司是不能强制你签的。

这些都没搞清楚,活该你被罚18万,还真别觉得冤,成年人的世界从来没有容易二字,不害人是没错,可也不能被别人害吧,学费迟早是要交的,早交总比晚交好。

再说说这家公司,就案例来看,这家公司是劣迹斑斑的黑心企业, 程序员招你惹你了, 你是专坑程序员啊?

案件发生在洛阳,以当地的工资标准来看,每月2400的禁业补偿金是相当高的,不难看出这就是个精心策划的陷阱,以高额补偿金作为诱饵,吸引程序员上钩。 

从禁止条款来看,只要签了禁业协议,这辈子基本就跟软件行业告别了,也就是说来这家公司上班,要么干程序干到退休,要么离职后转行不干程序员,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你如果想在离职后,到别的公司上班还做程序员,对不起,你违约了,赔偿18万。

不知道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做得怎么样,反正光靠竞业违约补偿这一项,每年告10个程序员,一年就进账180万。

假如每年招聘100个程序员,一边做点小项目,一边想办法让他们不爽离职。再养个法务负责起诉他们,一年就能坐收千万,这个商业模式简直完美了,不写入“哈佛商学院经典案例”真是太可惜了,老板绝对是个商业奇才。

就想问问这位老板,你天纵奇才,怎么不去领导中国企业出海,阻击川普,扬我国威呢?程序员TMD好惹是吗?

就这份禁业协议来说,约束的范围太大了,本身是一份值得商榷的协议,可以联系律师朋友一起看看,是否可以归为无效协议。

呼吁下洛阳的程序员朋友,把这家公司实名曝光出来,让广大程序员不要再上当,还在火坑里的程序员兄弟姐妹不要慌,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媒体曝光。

最后,告诫下这位老板,好自为知,人在做天在看,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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