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读书笔记五



第三编  中古史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公元前221年,积世渴望的统一终告完成。

秦王政首先改天下者之号为皇帝,命为制,令为诏,自称为始皇帝,后世则以数计。他定郡统县之治,天下分三十六郡,每郡设守、尉、监三种官。将天下所有的兵器收于咸阳,销毁,制成了钟以及十二个金人。

在秦朝较为出名的事件是焚书坑儒。作者考据在《管子·法禁 》《韩非子·问辩》两篇中均说明了,焚书是法家的主张。在东周之前是“政教合一,官师不分”。始皇与李斯的焚书之举不过是实行了法家的主张。坑儒是为了惩治不听话的方士,与学术思想了无关系。

汉代以前的文字分为五种:古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周宣王之前的称为古文,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地方读音不同而造成了各字的读音不同,甚至字形不同则是因为字形变迁或者是造新字所致。所以,秦朝的同文字,以史籀大篆为标准,废除六国新造的字。但作者认为这未必能够做得到。汉通用隶书,所谓“古文由此绝”是指已废之文字。

在秦统一中国之初,因为没有治世经验,以为用严刑峻法,一味高压就可以。又南并南越,北攘匈奴,筑长城,巡游,建宫室,赋税增多,也就造就了敌源。在始皇帝于公元前210年病逝之时,胡亥与赵高设计杀死了扶苏和蒙恬,成为二世皇帝,于是揭干斩木之祸遂起。

第二章  秦汉之际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六国之后,闻风俱起。后来秦二世打败了陈胜、吴广,魏王自杀,齐王亦败死。但随后秦王子婴却被刘邦打败,秦朝于公元前206年灭亡。之后,亡秦之后便需要分封。六国之后以及亡秦有功之人都要分封。项籍尊楚怀王为义帝,自己为霸主,管理诸侯之事。在田荣反判之时,汉王以分封不均为由攻入楚国,但被打败。项籍兵少食尽,后方为彭越所扰乱,与汉以鸿沟为界平分天下。在垓下,汉王背约,项籍在乌江自刎而死。于是天下复又统一了。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在政治上,作者将前汉分作四期。

第一期:高祖初定天下,只得分封同定天下之人,但又有所猜疑,所以高祖居关中,大封同姓之国(九国),异姓为八国(除长沙外,多旋就灭亡)。高祖开国之后,外任宗室,内任外戚。之后吕后掌权,但被太尉周勃以及王的兄弟朱虚侯章所杀。

汉初以清静不扰的政策休养生息,社会呈现富庶之象。然而此时在国内有诸侯尾大不掉,在外有匈奴侵犯,成为隐患。吴楚七国之乱解决了封建问题,而直到汉武帝之时才逐渐解决了外敌之犯,这实际也就是西汉政治的第二期,以休养生息为主。

第三期是武帝。武帝时期武功文治,赫然可见。内兴文治,外耀武功,但他本人信方士,建宫室,又好出游,所以财力在后期就显得不足了。用贪官,酷吏天下元气大伤。此后在王室的内斗多有发生。昭帝后立百日帝昌邑,直至宣帝,民间才稍作安息。元帝之后,君主愚懦,外戚威权日张,这便进入了第四期。

在汉,宗法思想深入人心。但宗室权力过大,终致吴楚七国之乱。相比较而言,外戚势力大涨。元帝新仁好儒,成帝荒淫,袁帝任用多为外家,在其死后,王莽弑平帝,另立君主,自已摄政。后遂称假皇帝,在公元八年,西汉灭亡。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秦汉以来,制民之产的民生问题是第一要事,当时汉代的社会状况,改革已无可避免。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汉代的富者经济,包括大地主和大工商家。汉代的社会状况正是封建势力未除,商业资本却已兴起。汉代采取的救世之法是减轻农民的租税,实行三十取一,而私家田租,却是十取其五。董仲舒后来提出的“限民名田”,也因各种原因未能实行。

作者总结新莽的政策简述如下:

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农币,奴婢曰私属,不得买卖;

立五均司市泉府:五均:百姓以采矿、渔猎,畜牧,纺织,补缝为业。司市以四时仲月,定物平价。泉府将工商之贡借给无丧祭费之百姓,不计息。

立六管之制:盐,酒,铁,山泽,赊贷,钱布铜冶收归官办。

新莽的制度:第一平均地权,第二是把事业之大者都收归国营,第三为平衡生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新莽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但并未考虑周全,因则失败了。

作者认为新莽最失策的是破坏了货币制度。在汉朝后人们多采用五铢钱,但新莽却将五铢钱全废掉,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五物,六名,二十八品,天下为之大乱。

新莽使人心转向旧政府,刘玄(更始将军)于后汉光武帝皆起兵。北攻洛阳,西攻武关,长安中兵亦起,山东赤眉军兴起,天下割据纷起,战事不断,直至公元三十六年天下才算平定。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经过莽末之乱,到光武帝之时以安静为治,内泽减官省事,外则拒西域朝贡,退功臣,进文吏,留心于政治,海内外日益康宁。到明、章两代仍被继承此治世之法,这三朝也称为后汉的治世。

在和帝之世,外戚专权始起。之后,在殇帝,安帝,顺帝,质帝,外戚一直就扰乱后汉的政治。到桓帝时,他与宦官单超合谋诛杀了梁翼,外戚专权才告终结。而宦官专横,把持朝政引起了羌乱,并进而激起党祸。

羌人本在湟水流域,后来西依鲜水,盐池。莽末,趁乱内侵。羌乱(降羌造反)在全国都散有发生,但当时的官方却并未重视,于是羌寇转盛。经过安帝,顺帝,桓帝,多年的平定羌乱花费巨大,虽然最后平定了,但在汉朝元气自此而大伤。

后汉时士好立名,又偏爱非议公卿,裁量执政,所以与宦官势如水火。桓帝驾崩后,灵帝即位,窦武诛杀宦官不成反被杀,于是党狱复兴,著名士深受其害。灵帝相信宦官,民穷财尽,黄巾之祸又起。

张角黄巾之乱于公元前184年发生,因事情败露而失败。之后很多地方的盗贼都以黄巾为号。刺吏改为州牧,外官维权渐重。与此同时,朝廷内也发生了变故,在废帝立的事件中,董卓,吕布,袁绍等逐一登上舞台。最后献帝招居于兖州的曹操入洛阳自卫,迁都许都后,大权归于曹氏,但割据的人有很多,终成三国鼎立之局。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在官制上,汉代宰相权力颇大,体制亦尊(初时称丞相可相国)。相职包括司徒(丞相),司马(太尉),司空(御史大夫),中央政府分三公九卿。好的方面是刺吏的设置,由宰相派遣察州,位卑权重,能自奋。在民间,百家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乡包括三老(掌教化)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主徼循,禁贼盗)。

在汉武帝时,没有校舍和没有教官,由为太常的属官博士教授弟子,到平帝时始建大校舍,但不久王莽之乱发生而无所建树。

后汉,营建太学,明章尤崇儒重道。顺帝时增修黉舍,游学之风极盛,也终酿成党祝之乱。但真正教受学术的却是在私家。

在选举方面途径很多,既有后世制科的先声,又有后世科目的先声,又出现了赀选,类似于现在的保证金制度。在武帝时,民得入财为郎,吏得入谷补官,如同后世的损纳。

汉朝的赋税分为三种:第一天田税(税),第二算赋,也称为口赋,口钱(赋),第三是力役,各种赋税多有变化 。

西汉的兵制是战国时代通国皆兵的遗制。比较有特色的是法律上规定人人有戍边三日之责,是为“卒更“。武帝时改为”谪发“,后来又出现了”过更“”践更“。到后汉武帝之时,太守行都尉之职,民兵制度也废止了。

刑法沿用的是秦朝的刑法,甚为严酷,以李悝“法经“为基础,递有增益,达六十篇,又有”令“”比“,文繁而无条理,奸吏遂因缘为市,虽然宣帝时曾下令删定律令,但并未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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