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紫金陈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4.2.1
主要人物
骆闻(曾经是宁市公安局刑技处处长,省公安厅刑侦专家组成员,法医和物鉴两项全能专家,总是斜挂着一个挎包,八年前妻子和四岁的女儿在家失踪)
郭羽(程序员,老家有父母和残疾的妹妹需要照顾,性格内向胆怯)
朱福来(重庆面馆老板,瘦小,瘸子,不太说话)
朱慧如(朱福来妹妹,聪慧开朗)
严良(浙大数学系老师,曾经是省厅专家组成员)
这本小说在严良开始怀疑骆闻并参与破案前,内容特别的精彩跌宕。情节的构思,细节的设计,故事的走向,都是那么扣人心弦,目不暇接。
理性的一面告诉我们如今社会,没有也不应有任何事物可以或者企图凌驾在法律之上。
不过在小说里看到替天行道,法外制裁,尤其是骆闻为了让朱慧如和郭羽在杀了小混混后能获得不一样的新生,而出手帮他们布局了一场“无证之罪”,心里还是觉得一阵暗爽。
直到严良的出现,胜利的天平渐渐倒向警方后,小说开始变的不怎么好看了。
甚至结尾,本来或许仍然会是个美好的结局,非得闹了朱福来绑架人质这么一出,以至骆闻自杀将所有罪责揽在身上,然而似乎还嫌不够悲惨,朱慧如和郭羽竟然一起认了罪,让骆闻的精心布局和他的死化成了一场虚无。
一度愤恨地认为,是不是小说把结尾写成三人逃脱法律制裁后过上了幸福生活就不能出版销售了。
我愿意把小说的前半部看上好多遍,也不愿意再次回想一遍最后的结局。
小说的一开始,从救下一只被流氓虐待的小狗,将住在一个小区的骆闻、朱慧如和郭羽三人联系在了一起。
那个晚上,骆闻本来是计划去杀了小流氓好制造第六起命案的,正是这样,他目睹了朱慧如和郭羽杀了小流氓的全过程,也由此鬼使神差般地决定帮他们一把。
看看骆闻将现场布置地多么无证可查:
1.用了二万五千元人民币折成玫瑰花,散落在现场各处,为了让早期锻炼的人忙着捡钱来破坏现场的痕迹;
2.朱慧如不小心散落并收集起来的啤酒罐,都擦去了全部的指纹,连她遗落在草丛里的那个,也没忘收拾并刻意留下另一个人的指纹;
3.将死者身上一刀刀割伤,就是为了制造朱慧如和郭羽没那么多时间干这事的不在场证明;
4.让郭羽背着朱慧如离开,首先可以遮挡朱慧如身上留下的血迹,其次可以在监控中留下他们二人离开的时间记录;
5.特意让郭羽去便利店买止血用具时与店员多说几句,这样可以加深店员的印象,以便做郭羽的时间人证;
6.对于刻意弄伤朱慧如脚踝,造成她为了摆脱流氓逃离时受伤的假象,更是考虑到了女性对于伤口的特有心理,先穿了长裤故意遮挡,快好的时候才换上了裙子。
骆闻将自己法医和物鉴方面的天才发挥的淋漓尽致,用他的话来说,这场“无证之罪”如果三人按计划一口咬死,那绝对是找不到任何线索可以将命案与他们联系起来的。
只是将一盒蛋炒饭全数从死者的嘴里塞入这个安排,有点没必要,其实蛋炒饭打翻在地,或者就索性放在一边地上,也是可以解释的通的,毕竟那个流氓叫了蛋炒饭只是为了调戏送饭过来的朱慧如。
不过这么一来,可以让骆闻这一人物形象,显得更为果断、狠辣、决绝,也没什么不好。
再说说骆闻做的五起命案,它们留下了许多的共同的疑问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死者都是刑释人员,凶手是要法外制裁,替天行道?
为什么凶手每次都用绳子,而不用更为便利的刀具?
为什么绳子的木柄上每次都留有指纹,是为了对警方的挑衅?
为什么要在死者的嘴里插一根利群香烟?
为什么要在现场留下“请来抓我”的字条?
这些疑点都是非常耐人寻味,抓人眼球的地方。
看到小说的后半部分,当严良找到了骆闻八年前妻女失踪的案卷后,会发现这些安排都是有他必须存在的原因的。
不过第五起命案又稍微有了些不同。
杀人后为什么要移尸?穿过了大约十米宽的绿化带,有拖行痕迹,却只有死者一人挣扎时留下的脚印。
死者右手握着小石子,留下了“本地人”三个字的讯息。
这一设计其实也特别有意思,看到后来会发现,这两条之间有一定的关联。
小说的整体风格上,骆闻和严良这对CP,让我一下联想起了《嫌疑人X的献身》里的汤川和石神。
同样的,不能简单地将他们两人分别划入正义或者邪恶。
骆闻看似凶狠,犯下很多命案,不过他也是为了找寻失踪了八年的妻女,为了解开困扰了他八年的疑惑,为了妻女尚在人间的那么一点小希望。
一直义无反顾追寻真相的严良,曾经也为了他心中的“正义”隐藏掉了凶手关键的证据而离开了警队。
至于朱慧如和郭羽,他们更可怜,说穿了也只不过是一个为了自保,一个为了一段纯洁的爱情,才不小心杀了那个在小区里声名狼藉的流氓。
孰对孰错,又怎么能简单地说清楚呢?
或许,严谨精彩的推理与无法舍弃的情谊相结合,正是这本小说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