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精神在检察工作中的传承与应用

(徐辉  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摘要:沂蒙精神是红色革命精神之一,是沂蒙党政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先进群体意识,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其精神内涵,将其在检察工作中传承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检察工作 沂蒙精神  传承与应用 

    一、沂蒙精神的形成与提出 

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沂蒙精神也有其深厚的历史基础。沂蒙是著名的革命根据地之一,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沂蒙军民用献血和生命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解放立下了不朽功勋。

(一)沂蒙精神形成的主体

沂蒙精神形成的主体是中共领导下的沂蒙党政军民。其中,沂蒙人民在沂蒙精神形成过程中表现尤为突出,如“沂蒙红嫂”、“沂蒙六姐妹”等;沂蒙精神不仅仅是人民群众精神,它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群体精神,沂蒙精神形成主体还包括沂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驻沂蒙地区的人民军队(抗战时期的八路军、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军)等,特别还包括在沂蒙地区牺牲的英烈,他们体现的革命精神也是沂蒙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1938年到1949年,在长达12年的革命斗争岁月里,沂蒙人民为革命胜利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模范人物蓬勃涌现。当时沂蒙根据地420万人口,有120多万人拥军支前,20多万人参军参战,10万多革命先烈牺牲在这片土地上。

(二)沂蒙精神形成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1、沂蒙精神的形成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

它萌芽于建党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形成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继承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进一步发扬光大。

(1)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沂蒙老区就是一片热土,是中国共产党在这片热土上插下了革命的火种,带领老区人民建立了沂蒙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沂蒙根据地诞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革命英雄儿女,老区的人民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创造了“爱党爱军 、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沂蒙精神。

(2)新中国成立后,沂蒙精神继续鼓舞着沂蒙百姓前进,沂蒙人民发挥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永不服输的沂蒙精神艰苦创业,典型的代表就是厉家寨。

(3)沂蒙精神是与时俱进的红色精神,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地不断深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沂蒙精神继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沂蒙人民、临沂人民乃至全国人民。

2、任何精神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地域和空间

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都是在特定的空间形成的。沂蒙精神,是沂蒙山区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在沂蒙山区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沂蒙根据地始终是我们党和军队重要的根据地之一。八路军山东纵队、115师司令部、新四军军部、华东野战军总部、山东省党政机关,曾长期驻扎在这里。

沂蒙精神主要形成于以蒙山、沂水为地域标志的革命老区——沂蒙山区。历史上的沂蒙,除包括山东省临沂市的三区九县(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郯城县、费县、平邑县、苍山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外,还有淄博市沂源县,日照市,潍坊的临朐县,济宁市的泗水县,枣庄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部分,江苏省连云港市、邳州、新沂、赣榆、东海等县市的一部分地区等。这些地区在革命战争年代也为沂蒙精神的形成作出过贡献。

(三)沂蒙精神概念的提出

沂蒙精神的概念提出于1989年,历经几次凝炼,终于在1997年,中共临沂市委、市政府广泛吸纳各界关于沂蒙精神的研究成果,认真总结临沂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的新创造、新经验,进一步把沂蒙精神概括为“爱党爱军、开拓奋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

二、沂蒙精神的内涵

(一)爱党爱军是沂蒙精神的灵魂

爱党爱军展示了沂蒙人民所具有的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追求执着的崇高政治信仰。自古以来,沂蒙人民一贯崇尚进步。在党的领导下,沂蒙人民的愿望开始变成现实。经过战争的考验,沂蒙人民从亲身经历中看到了党的英明伟大,形成了坚定的爱党爱军的政治觉悟。并将这种发自内心的爱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参军参战,赴汤蹈火,在所不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沂蒙人民这种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更突出地表现为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党爱军成了一代又一代沂蒙人民坚定不移的思想规范和自觉行动,是沂蒙人民政治本色的根本体现。在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中心任务就是推翻旧政权、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沂蒙人民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积极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全区460万人中有20多万人参军参战,120多万人参加支前,当时的兵源人次与当地人口之比为8:1,即一个老百姓要养活8名士兵。沂蒙人民面对这些困难没有屈服,说实话,办实事,用昂扬奋进的精神一如既往地参军拥前,表现了砸烂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豪迈志气,构成了沂蒙精神的闪光点和耀目风采。

(二)开拓奋进是沂蒙精神的主题

开拓奋进概括了沂蒙人民追求进步、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先进思想意识,是沂蒙精神的永恒主题。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敢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这是沂蒙人的重要特点和秉性。正是这种秉性,使沂蒙儿女在翻身求解放、求自由中不停地求索,勇于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敢于冒极大的风险支持革命、参与革命。也正是这种秉性,使沂蒙人民在改革开放中敢于革故鼎新,敢为人先,勇于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临沂的不断发展是沂蒙人民开拓奋进的结果。

(三)艰苦创业是沂蒙精神的品格

艰苦创业是沂蒙人民的特殊品格,它体现了沂蒙人民不管在什么困难条件下,都能自力更生、坚韧不拔、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贫困的地理、自然条件和长期的文化积淀,造就了沂蒙人民含辛茹苦、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品格。战场上,沂蒙人民特别能战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沂蒙人民将艰苦创业寓于改革开放之中,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创造出许多令人称赞的奇迹,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以至人们把诚实能干作为沂蒙人的代名词。

(四)无私奉献是沂蒙精神的核心

无私奉献概括了沂蒙人民顾全大局、公而忘私、自我牺牲、勇于奉献的价值取向,这是沂蒙精神的核心。沂蒙人民坚守道义,耿直忠贞,一旦认清了前进的道路,就义无返顾地走下去。战争年代,沂蒙人民为了建立新中国,不怕牺牲,留下了彪炳千秋的英雄事迹。和平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新时期,沂蒙人民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总是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挺身而出,满腔热情地主动承担义务和责任,宁愿牺牲小家,也要顾全大家,总是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充分体现了老区人民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的思想境界。

沂蒙精神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展望,更是老一代想让走向未来的一代人传递的精神火把,是一个民族永生的精神财富。

三、沂蒙精神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不断丰富和发展

沂蒙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沂蒙精神与时俱进、锤炼升华,成为沂蒙人民密切党群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2013年11月24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临沂视察时指出:“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的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

沂蒙精神是伟大民族精神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重要体现和深化升华,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新时代条件下不断发扬沂蒙精神,就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挖掘沂蒙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沂蒙精神在新时代创新发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凝聚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坚强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要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牢记“两个务必”,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四、沂蒙精神在检察工作中的传承与应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将其应用于检察工作,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检察干警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

沂蒙人民用小米供养了革命,用乳汁养育了革命,用小车推动了历史,用智慧和汗水摆脱了贫困,走上和谐富裕发展的光明道路。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检察干警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它所蕴含的历史经验深刻启示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自觉站稳群众立场,牢牢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才能使事业永葆生机保持活力。新形势下弘扬沂蒙精神,就是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刘家义同志在《弘扬沂蒙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中指出:“沂蒙精神‘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特质,生动诠释了党和人民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来自老百姓,老百姓心向共产党。”沂蒙老区的群众,从我党为群众谋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切实利益的革命实践中感受到我们的党和军队是一心为民的,才铁心向党;我党坚持群众路线,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民心,最终走向一个又一个胜利。如今,通过弘扬沂蒙精神,增强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案中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本领,方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每一名检察干警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服从党的绝对领导,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重大举措、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重大舆情等不请示、不报告问题,坚决杜绝落实“三个规定”中出现的有事情不知道报告、有情况不如实报告以及报告中存在应付、交差和表面化现象,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淬炼思想,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定力

思想淬炼是检察干警提高治理能力的基础和前提。加强思想淬炼,就是要不断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理想信念就是检察干警精神上的“钙”。历史和实践证明,沂蒙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沂蒙革命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因而沂蒙精神天然就具有了共产主义的信仰基因。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弘扬沂蒙精神践行初心使命 谱写新时代党群关系新篇章》中指出:“在沂蒙精神中,革命理想始终是支柱、是灵魂。支撑无数革命前辈流血牺牲、奋勇向前的,是心中熊熊燃烧的理想火炬;引领老区群众无私奉献的,是跟着共产党一定能够翻身解放的坚定信念。”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革命必胜的信念,是沂蒙精神高扬的旗帜,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沂蒙精神的思想灵魂。如今,山东广大检察干警把弘扬沂蒙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必修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到沂蒙老区开展党性教育,学习党的历史、追寻红色初心,着力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沂蒙精神为广大检察干警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筑牢思想根基,锤炼坚强党性,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凝聚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伟大力量

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要注重联系实际,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紧密结合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思想实际,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深入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切实推动工作健康发展。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以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与时俱进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工作,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检察干警要把无私奉献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

弘扬与传承沂蒙精神,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多干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多干群众受益的事情,多干有利于长远发展的事情。开展检察工作要处处以党的事业为重、人民利益为先,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乐于吃苦、甘于“吃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反对浮夸之风,反对弄虚作假,确保检令畅通;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初,永远保持检察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作者:徐  辉 

单位: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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