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的日子(26)令人愤慨不已的小叔子


昨晚夜半时分,又有噩耗传来,小叔子又把婆婆“照顾”进医院去了。

前几天,我曾有一篇《爱自己,才能更好地活》,文中写道,我的婆婆一年之内被小叔子三次“照顾”进了医院,其中一次还作了置换人工髋骨的大手术。

就在元旦前,婆婆在卫生间不慎跌倒摔破了额头,前两天刚刚拆掉缝合线,昨天又在家里摔倒,直接摔断了左胳膊。

小叔子的所谓“照顾”,就是把我们给婆婆请的保姆赶走,自己拿着婆婆的工资卡,尽情花着婆婆每月的退休金,吃吃喝喝玩玩,把老人家一个人扔在家里罢了。

路走不稳,又患严重脑梗死和阿尔兹海默症,婆婆基本上一走路就要摔跤。

昨天,小叔子又出去玩了,晚上回到家看到婆婆倒在地上痛哭着。问她怎么了,只会说:胳膊疼。

马上,三更半夜电话打了过来,让猪队友赶紧给钱,要把婆婆送去医院急诊。值班医生交待准备办理入院,并告知骨头断了,如何治疗要等上班后由骨科会诊后再作决定。

不得已,猪队友买了今天下午的高铁票赶回家,去联系医生会诊,商量治疗方案。

不消说,又是一笔巨额开支。去年以来婆婆三次住院已花了我们不下10W。唉,这赚钱的速度远远赶不上花钱的速度。

我不是不想给婆婆治病。只是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并非长久之计,不解决好谁来“照顾”的问题,恐怕要一直不断地和医院打交道。

猪队友临走时扔下一句:这个小畜生,不把老娘折腾S不算完。

明知道小叔子是这样不负责任的人,还要把婆婆交给他来照顾,说这气话有用吗?!好在他不是我弟弟,要不我早一脚踹S他了!

从头至尾,我交给他一道选择题,“希望这次治疗后,你想清楚婆婆的照顾问题。要么找好24小时住家保姆,保证不能再让小叔子鸠占雀巢;要么把老人家安顿到已联系好的养老院去,也不用再征求小叔子的意见。”

人心都是肉长的,难道小叔子的心是铁石做的吗?既不情愿、也根本不会照顾婆婆,只不过是打着“照顾”的幌子算计着婆婆的退休金而已,一次次眼睁睁地看着年迈的生母惨遭痛苦而无动于衷,简直是不榨干老人不罢休啊!

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家人之间都是讲感情讲亲情的,但是,法律也强制不来孝心,也无法对这些不孝子孙进行制裁,这真是法律的无奈与局限。

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相关规定,子女应当对于年老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扶助、精神上慰藉。如果涉嫌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法律就可以介入。像小叔子这样打着照顾、赡养名义的,实则根本没有履行责任的,能诉诸法律吗?况且,婆婆现在头脑根本不清醒,她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去找寻公道,我们,可以代她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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