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第十四》19:名分大义是怎么一回事儿

《论语·宪问第十四》19:名分大义是怎么一回事儿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被文子推荐)和文子一起擢升为卫国的大臣。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说:“可以给他“文”的谥号了。”

孔子一生,虽然桃李满天下,有孔门十哲、七十二贤人、三千弟子,在学术界有足够的影响力。但他老人家生逢春秋,礼崩乐坏之势已不可挡。所以,即便圣贤如他,也只能周游在列国之间寻找机会,可以说是惶惶如丧家之犬。眼看已是古稀之年,老人家终于笃定内心,决然返回鲁国行天之木铎的使命,以教化天下为己任。

即便是退回到鲁国,孔子也坚定的认为,真正的学问修养是可以“内圣外王”的。后来帝王,之所以愿意将“大成至圣先师”这样的完美名头赐给孔子,恰恰说明孔子的教化是有着与这个名头相匹配的功绩的。何谓“大成”,也就是大成就、大功绩。

孔子的大成就、大功绩体现在哪里?

我们通常所讲的“礼崩乐坏”指的是周公所建立的礼仪制度的被破坏。“周公之礼”的根本是什么?是婚姻礼仪,是家庭、家族制度。凭借让天下人都回到家庭这一基本组织架构体系下,通过家庭、家族的分封统辖天下,这大概便是周公制礼的核心要义了。

客观上,周公所制之礼在周王朝建立之初,的确起到了组织起“家天下”这样的使命,这一顺应历史发展的制度本身,还是有着自身的先进性的。但伴随时光的发展,八百余年的更迭推演,分封制度背后的血缘关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稀薄。各种力量此消彼长,仅仅靠血缘,已经无法统辖起一个繁荣、有秩序的大帝国。这个时候,孔子挺身而出。他率先在帝国大厦崩塌之前,抢到了周公所创文明的图纸。在编订《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五部经典的过程中,深刻领会和汲取了周公的文明设计意图,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君子之道,明确了以人为根本出发点的名分大义。

我们看这则: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字里行间全部写满了“名分大义”。

孔子讲:“可以为‘文’矣”。意思是说这个人可以当得起“文”这个谥号。什么是“谥号”,那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君子死后,后人为纪念他在世的贡献给他做的盖棺定论。孔子之后,真正的仁人君子可能不怕死,但一定是害怕死后的这个“名”的。贵如帝王,也无法自己决定自己的“谥号”,千秋功罪,是只能靠后人来评说的,这便是“名”。

除了“名”之外,还有一个“分”,这个“分”是本分,是名分的意思。孔子所试图重建的秩序就建构在这个本分和名分的基础上。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为君要守为君的本分,为臣要守为臣的本分,做父亲要有做父亲的样子,做儿子要恪守做儿子的本分。正是用这个本分,用这个“应当应分”,孔子将每个人定格在自己头脑中所形成的本分世界,如此一来,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秩序才有了基础。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公叔文子本质上是卫君之臣,应该恪守为人臣子的本分。但公叔文子本人绝不仅仅只有卫君之臣一个身份,即便是个普通人,他也会是某人的儿子,同时是另外一个人的丈夫,是自己儿子的父亲。公叔文子也是如此,他还是家臣僎的主子。公叔文子在向卫君推荐僎这个人才的时候,是没有讲僎这个人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家仆来看待的。

实际上,孔子所讲的“大义”就是来解决这一根本问题的。后人所谓《春秋》大义,就是放在历史的背景下,从后人的角度去评判,到底是处于私心,还是处于公义,到底是可以不拘的小节,还是不能不循的大义。

让僎在自己家臣的位置上发挥作用,相比于推荐僎在卫国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言,只能算是小节,小节是要服从大义的。所以,就撰与公叔文子同为卫国大夫这件事,孔子认为公叔文子有气量,知大义,当得起一个“文”字。

实际上,公叔文子去世后,后人给予他的谥号全程是“贞惠文”,谥号中的每个字,都是逝者留给生者的物质与精神财富,也是后人给予逝者的一种基本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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