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国刚: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能不能调节贫富差距

厉国刚: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能不能调节贫富差距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主要不是工资收入的高低,而是财产性收入的差异。五一期间多地工人要求涨工资,很大程度上也是高房价导致的一个结果。相比于如此高的房价,那一点工资显得远远不够养家糊口了。因此,房价都涨得那么高了,工资相应提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高房价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强化阶层固化现象。有些人躺在多套房上,衣食无忧,过着有闲阶层的生活,有些人则早出晚归,努力奋斗,依然只能蜗居,望房兴叹;有些年轻人得“六个钱包凑首付”,一开始工作就要背负沉重的房贷负担,有些人则一出生嘴里就含着“多串房门钥匙”,从长辈那里继承而来。

因此,面对高房价,不少人呼吁房地产税早点出台,降低房价,调节贫富差距,对此也有一些人表示反对。

(摄影:厉国刚)

那么,房地产税到底该不该征收?

征收房地产税,一个理由是,随着这么多年房地产的发展,土地已经买得差不多了,今后地方政府的收入将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房地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接下来的重要收入来源。不过,如果单是这个理由,我觉得房地产税是不应该征收的。政府不能够收入少了,就想着征税,这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有巧立名目之嫌。政府掌握很多资源和金钱,可以开展一些大的工程项目,但也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滋生各种腐败问题。政府不应该通过房地产税征收,继续过去大包大揽的做法,而是应该向“小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迈进,不断放权,这应是大的方向。

另一个理由是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从这个角度来说,房地产税是该收的。在国际上,房地产税与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等是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四个利器”。由于财产性收入差距是贫富差距的主要体现。不在这个方面做些调节,那么贫富差距必然会越拉越大。房地产税出台后,那些拥有多套房,在北上广一线城市拥有房产的财富较多的人,势必就需要多交房地产税,而没房,或者只有一套房,或者在三四线拥有多套房的财富较少的人,就不需要或者少缴纳房地产税,从而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

(摄影:厉国刚)

还有一个理由是房地产税出台后可以降房价。由于那些拥有多套房的人,每年都需要交纳一笔数目不小的房地产税,如果房价不再快速上涨,提高租金又有困难的话,就可能会抛售一部分房子,从而起到一定的调节房价作用。但房地产税并不是一出台就必然会马上降房价,只能说对房价是有抑制作用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有出台房地产税的合理性。

从国际上看,国外大多数国家也是征收房地产税的,与国际接轨也说得通。不过,由于国外是永久产权,我们是70年产权,存在很大的不同。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已经一次性收取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下,再来收取房地产税,就有重复收税的嫌疑。在我国,过去提的是房产税,现在则是房地产税,在这一转变中将“地”的因素纳入其中,在有限产权下显得并不妥当。这也是在该不该征收房地产税讨论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因此,从已经收取土地出让金,是有限产权这个角度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是不合理的。


那么,怎样做才是更加合理的呢?我觉得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案。

一是等到70年产权到期后再收。不过,这在当前就起不了收入调节的作用,为此可以用房屋空置税代替。

二是将有限产权改为永久产权,并将已经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折合成应收的房地产税,多退少补进行征收。

三是只征收房产升值的那部分。房地产税包括房税和地税。购房后,房价上涨了,实际上涨的是地价,由于购房时的房价包含了当时的地价,这一部分可以不收取。但是上涨的地价是没有交过钱的,那一部分可以征收,也是相对合理的。在此基础上,加上评估后确定的房税,构成完整的房地产税。

四是自住的一套房免征,其他房全额征收。国外是没有免征这一说的,当然他们对应的是永久产权,我们是70年产权,第一套免征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写到这里,我觉得房地产税还是有必要出台的,不过,应当出于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角度,来设计有关税制,要能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并且,征收的房地产税要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确保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合法地被使用。这才是最关键的。

( 厉国刚 副教授,“微观大道”公众号原创作品133号)

欢迎关注 我 的 公众号:微观大道,更多精彩内容与互动。

你可能感兴趣的:(厉国刚: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能不能调节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