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1:解释

link:连接平常的状态

visited:连接被访问过之后

hover:鼠标放到连接上的时候

active:连接被按下的时候 
   
  
详细的: 
:hover版本:CSS1/CSS2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hover { sRules } 
说明: 
设置对象在其鼠标悬停时的样式表属性。 
在CSS1中此伪类仅可用于a对象。且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在CSS2中此伪类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 
目前IE5.5+仅支持CSS1中的:hover。 

:active版本:CSS1/CSS2  兼容性:IE4+ 
语法: 
Selector : active { sRules } 
说明: 
设置对象在被用户激活(在鼠标点击与释放之间发生的事件)时的样式表属性。 
在CSS1中此伪类仅可用于a对象。且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在CSS2中此伪类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并且:active状态可以和:link以及:visited状态同时发生。 
目前IE5.5+仅支持CSS1中的:active。 

:link版本:CSS1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link { sRules } 
说明: 
设置a对象在未被访问前的样式表属性。 
IE3将:link伪类的样式表属性作用于visited伪类。 
默认值由浏览器决定。 
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 

:visited版本:CSS1  兼容性:IE4+ NS4+ 
语法: 
Selector : visited { sRules } 
说明: 
设置a对象在其链接地址已被访问过时的样式表属性。 
IE3将:link伪类的样式表属性作用于visited伪类。 
默认值由浏览器决定。定义网页过期时间或用户清空历史记录将影响此伪类的作用。 
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
2:hover和a:visited书写顺序的重要性
今天在用a:hover属性的时候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同一个页面里面有些链接的a:hover效果不能正常表现出来。链接的代码是一样,没有使用其它样式固定,搞的我莫名其妙。还以为是某个标签没有关闭,但是页面比较长,检查起来又嫌累,但是想来想去找不到其它原因,索性把浏览器一关,做别的事情去了。
重新打开这个页面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链接的a:hover效果又出来了。我想了一下,点了那个链接,然后回过头再点,果然又没了。连忙检查css文档,发现a:hover属性写在了visited之前,改写到之后,重试,ok!
以前看书的时候注意到css中关于链接表现的书写有提示说各属性顺序不能颠倒,一直没有注意,写的时候通常都很随意。现在看来不能这个顺序还是很重要的。
css中关于超链接的四个属性一般正常顺序为:link,visited,hover,active,即

a:link 
a:visited 
a:hover
a: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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