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杰克逊写给姚明的情书:你的名字

劳伦杰克逊写给姚明的情书:你的名字

(转自劳伦杰克逊日记)
    这个夏天就要过去。
    候鸟该准备迁徙了,飞向温暖的地方。
    你故乡的夜,有点微凉。
    我的故乡呢?突然有点害怕回去,我很爱很爱它,但是那儿没有你。
    前天我去看你了,在最角落的地方。身边是鼎沸的人群,他们狂热到了极点。我想他们都很爱你,我很喜欢听他们用你的母语疯狂喊你的名字。
    那个在我的梦里辗转反复,念兹在兹的名字啊。
    我默默的坐在那个角落,看着你拼到了最后一刻, 一如我在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
    那时的你还是个瘦弱的大男孩,对手的一个蛮横的转身,就能把你撞的踉踉跄跄,对手的一个变向运球,就能轻易把你晃倒在地。
    可是,我看到了你眼里的火焰,你在你的菜鸟赛上,像个战士一样刺刀见血,拼尽了全力。
    一个篮板的卡位,你被挤到在地,我同来的朋友哈哈大笑的说:看,我早说他不行的。
    我看着你爬起来,咬了咬牙,又冲向前场。你的眼睛里,有团猎猎的火焰。
    我对我朋友说:要不,我们打个赌,他终有一天,会统治这个赛场。
    我很爱这个赌约,因为它,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关注你,去看你的比赛。
    你在那个称霸十年之久的怪物头上砍下30分的那一天,我朋友说好吧,我承认我输了。我说不,应该等到他真正站到了篮球之巅。
    我是那么害怕这个赌约的结束。
    虽然,我早知道,一切终将结束。
    从我第一次,看见你手腕那根细细的红绳,我就知道了结局。
    那个编制这根绳子的女孩一定有双灵巧的小手,我用我粗糙的大手试着编了一次又一次,没有一次成功。唯一一个成品,我的朋友见了,笑着问我,这是不是一个项圈。
    在你们的国度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老人可以用一根神奇的绳子把陌生的男女栓在一起,然后他们会相爱,再也不分离。
    你已经被那根神奇的绳子紧紧拴住了,而我,只会编一个拙劣的项圈。
    我一直很想当面问问你,是不是因为这根神奇的绳子,它的魔力让我给你的纸条石沉大海。
    我把那张字条写了撕,撕了写,我第一次觉得我的母语是那么的苍白无力,无法表达出我想要倾吐的话语。
    其实我宁愿你的反应是断然拒绝,而不是那样的沉默以对。
    我的家乡有一个谚语:对待没有希望的爱情,应该像伐木工一样拦腰砍断,最致命的总是最少痛楚。
    可是我做不到。
    即使这段深藏的感情被曝光在人们的面前,我也无法把它拦腰截断。
    我的经纪人拿着报纸对着我吼叫:你这个沉溺于爱情的傻女人!你现在成了全世界球迷的笑柄!
    我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心里只是在想,我再也无法偷偷的去看你的球赛了……
    新赛季开始的时候,我去找我的刺青师,她曾在我的手臂上刺了一个美丽的国旗,每次抚摸着它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故乡带给我的无穷力量。
    她听说我要刺的图案的时候,震惊的睁大眼睛。我说珍妮亲爱的,你能为我保守这个秘密吗?
    可是,刺上去以后,你再也不能去掉它了。她说。
    可是,我真的很希望那种刺在身上的疼痛,让我永远不会忘记。
    你一直不知道,我们相遇过。
    在你的城市那条最喧闹的街头。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穿球衣的样子。
    隔在十字街头的两端,我一眼就看见了你。棒球帽,干净的T恤衫,手插在裤兜里,安静站立的样子是那么的温暖。
    我傻傻的站在街对面,不能停止我的凝视。
    在我决定穿越车流奔跑到你面前的时候,你消失了。
    那样也好,没有相见,就不用说再见。
    明天比赛,我希望你能来。
    这是我给你的第二张字条,前天晚上托人带给你的。
    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比赛之一。
    我希望能看到你坐在场边的身影。
    可是你终于没来。
    我知道你不会来,那道束缚的魔力真强大,你现在不再把它戴在手腕上了,可是它依旧牢牢的把你系在了她的身边。
    我拼到了最后一秒钟。对手太强大,她们的压迫感让我窒息。
    可我没有放弃,哪怕一秒钟都没有放弃。我想起你昨天的眼神,那种体力透支精疲力竭以后,奋力燃烧自己的眼神。
    你从没有放弃过,我也会抗争到最后的一刻。
    比赛结束的时候,我痛哭失声。
    我真的,真的好希望你在。
    分别的夜晚,特别的凉。
    我把明天的机票折了又折,最后折成了小小的一个方块。我很希望它能够被弄丢,那样,我就有了一个推迟离去的借口。
    我想去你诞生的城市看看,那儿有你住过的地方,读过的学校,洒过汗水的球场,大概,还有你牵过手的女生。
    你初恋时候的样子,一定很可爱。
    可惜终于无法成行。
    候鸟终要离去。
    烟火表演开始了,所有的人开始狂欢。
    这是这个旷世盛宴最后的狂欢。
    人们欢笑着,拥抱着,尽情挥洒着心里的快乐。
    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你。
    你的微笑还是那么腼腆,温暖。
    我突然很恨脚上的高跟鞋,它在我奔跑向你的时候,七扭八拐的不肯听话。
    我甩开鞋子,大声叫着你的名字。
    我的心里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那个在藏在心里百转千回的名字,我第一次那么大声的叫了出来,丝毫不用掩饰躲藏。
    喧闹的嘈杂声几乎淹没了我的呼喊,可是我还是看见你若有所闻的回过头来。
    一步,两步……我的心跳跃的疼痛,那样快乐的疼痛。
    几乎是下一个瞬间,我就双手环绕着你的脖子,紧紧靠在你的胸口。
    时间一下变的缓慢,我感觉到身边无数的镁光灯急速闪烁。
    明天,我大概会变成全世界都知道的痴情傻瓜,家乡的媒体大概又会开始口诛笔伐。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这一刻,我抱着你,你的心跳就响在我的耳边,那么快那么快。
    我爱你,我说。
    你的拥抱僵硬了一下,然后我听见你轻轻的声音,那么轻那么轻,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聆听的权力。
    我,知道。
    时间一下恢复了它无情的速度,你放开了双臂,转身走进了人群中,刹那消失不见。
    快乐的人潮一下将你吞没。
    我慢慢的转身,天空烟火漫天的绝美景象,让我开始怀疑刚刚的一切,是不是只是我的幻觉或者梦境。
    我一个人默默走着,右手按在腰间。
    那儿刺着一个美丽的图案,一个来自古老文明的神秘图案。
    在我无助的时候,在我奋战到精疲力竭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抚摸它。
    八道笔画,一笔一划都是深深的疼痛。
    疼痛让我永远清醒,永远不会把你忘记。
    你永远不会知道。
    那是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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