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重载与重写

重载跟重写,名字很相近,结构看起来也有几分神似,但是它们各自的特点还是很鲜明的,不过总有人经常分不清它们两个。下面我用我粗浅的理解说说他们两个,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
重载跟重写从作用的范围和对象上来说的区别就是——重载是类内部函数(方法)之间的一种关系,而重写则是类与类(父类和子类)之间的一种关系。下面我们一VB.Net为例分析一下
 
重载:
 
重载发生于一个类中,通过多个名称相同的方法(函数)实现,但参数不相同(数量不同、类型不同),或者方法返回类型不相同来加以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返回值不同,是不可以重载的)。
 
在VB.Net里面重载的关键字为Overloads,看看下面的代码:
 
?
Public Class Student
'声明一个方法
Public Overloads Function GetStuInfo( ByVal Name As String ) As String
Console.WriteLine(Name)
Return Nothing
End Function
  
'重载之前声明的方法,增加了一个参数
  
Public Overloads Function GetStuInfo( ByVal Name As String , ByVal StuID As String ) As String
Console.WriteLine(Name, StuID)
Return Nothing
End Function
  
'第二次重载,增加了一个参数,而且类型也与之前的不同
Public Overloads Function GetStuInfo( ByVal Name As String , ByVal Stuid As String , ByVal Age As Integer ) As String
Console.WriteLine(Name, Stuid, Age)
Return True
End Function
End Class

  

 
有一点需要注意:在一个类里重载时,可以省去关键字Overloads但是前提要保持一致,就是说若省则全省,加则全加。可以简单概括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总结:
1、在使用重载时只能通过相同的方法名,不同的参数类型,不同的参数个数实现;
2、不能通过访问权限、抛出的异常进行重载;
3、方法的异常类型和数目不会对重载造成影响;
4、如果两个同名函数仅返回类型不相同,则它们不能重载。
5、如果该方法是重载父类中的方法。那么必须加 Overloads 关键字。
 
重写:
 
重写是发生在父类与子类之间的关系。就是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它要求子类的方法名称及参数(类型和数量)必须与父类完全一致。
 
在 VB.NET 中,重写汲及到的关键字有:
OverRidable: 用于在父类中声明的可以被重写的方法。
OverRides: 用于在子类中声明的要重写的方法。
MustOverRide: 用于在父类中声明必须被重写的方法。此时,该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MustInherit:用于声明抽象类,MustOverRide类型的方法必须在抽象类中声明。
NotOverridable: 用于在父类中声明不可以被重写的方法。
 
下面是一个小例子:
 
?
'声明一个必须被继承的抽象类
 
Public MustInherit Class People
Public MustOverride Function GetName() As String
End Class
  
'声明一个类并继承People,
 
  
Public Class Father : Inherits People
  
'重写People中的方法
  
Public Overrides Function GetName() As String
Console.WriteLine( "我的父类是People" )
Return True
End Function
  
'重新声明一个方法,用来在子类中使用NotOverridable
  
Public Overridable Function ShowMe() As String
Return "父亲"
End Function
End Class
  
'继承Father并重写其方法
  
Public Class Son : Inherits Father
  
'重写Father中的方法
Public Overrides Function GetName() As String
Console.WriteLine( "我的父类是Father" )
Return True
End Function
  
'声明一个不可以在Son子类中重写的方法,要声明一个NotOverridable的方法,那么此方法必须同时也声明为Overrides类型
  
Public NotOverridable Overrides Function ShowMe() As String
Return "儿子"
End Function
End Class

  

以上代码中Father类必须重写People类中的GetName方法,而Son类就可以不重写。也就是说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必须在其直接子类中重写,而不需要在其”孙类“中重写。
 
总结:
 
  1、必须是子类与父类之间。
  2、方法名、返回值类型、参数个数和参数类型都必须相同。
  3、子类类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不能低于基类的权限(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4、重写的方法所抛出的异常必须和被重写方法的所抛出的异常一致,或者是其子类。
  5、被重写的方法不能为private,否则在其子类中只是新定义了一个方法,并没有对其进行重写。
  6、静态方法不能被重写为非静态的方法(会编译出错)。
 
 
 

浅谈数据库设计三范式

 

说到软件开发 就不能不说数据库 说到数据库 就不能不说三范式 其实数据库范式一共有六个 除了第一 二 三范式以还有第四 第五范式和一个BC范式  在此我们只讨论三范式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一些专业的书籍进一步学习


第一范式(1NF)

第一范式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 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 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这就是第一范式的基本概念 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吧 在一个表里有一个“电话”字段 其值既有手机号 又有座机号 那么这样就不符合第一范式的要求了 此时应该将“电话”拆分为“手机”跟“座机” 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一个符合第一范式的数据表了

总结:字段不能再分


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即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 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的区分 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 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 

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 要讨论一个表符不符合第二范式的前提是 这个表的主键为组合主键 如果不是组合主键那就谈不上符不符合第二范式了 

总结:不能部分依赖,就是说当一个表有组合主键时,其他非主键的字段必须完全依赖于主键。


第三范式(3NF)

第三范式是要符合第二范式 第三范式就是一个数据表中不能存在其他数据表中的非主键字段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其他表中的字段 就一定得是那个表的主键

假如一个表有有a b c三个字段 a—>b b—>c 那么c与a就是传递依赖 这样就不符合第三范式 而且不管a能不能直接确定c都属于传递依赖 所以只有b跟c不依赖于a以外的任何字段才符合第三范式

总结:不可以有传递依赖,就是说主键以外的字段必须依赖主键 而不能依赖其他字段


以上就是在下对三范式的粗浅理解 有不妥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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