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谷歌HTML、CSS和JavaScript风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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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tyle-guides/
原文作者: Craig Buckler
翻译整理: 张鑫旭

:本文翻译的内容并不是谷歌官方提供的完整HTML/CSS风格规范,而是一种带有总结性质的简单称述。完整的中文翻译,国内已经有(只有HTML/CSS, 无JS),您可以 点击这里访问。

//zxx: 以下为翻译正文,原作者的吐槽保留,同时免费赠送我自己的吐槽

我喜欢浏览风格规范。他们通常有明显的规则,虽然有些有荒诞之感,但是却可以发现之前未注意到的宝石。不幸的是,鲜有公司有这个勇气来发布自己内部的风格规范。 BBC 2010年时候公开其文档以及Google最终发布了其 内部项目使用的风格规范。

规则包括C++, Objective C, Python, XML, 以及R, 但是,我们最关心的是HTML, CSS以及JavaScript. 文档短小精悍。我见过太多尼玛写了差不多1001个规则的文档,压根就是显示“学识”,而不是传授有用意见!

让我们来仔细看看……

HTML

HTML样式规范并没有多少惊喜。

  • 语义HTML5作为text/html
  • 分离的标记、样式和脚本
  • 在可能情况下验证你的标记
  • 技术不支持的时候使用备胎,如 canvas

谷歌推荐打理每一个字节:使用UTF-8编码,剔除尾部的空白,避免实体引用,如 —” 甚至推荐忽略可选结构以及结束标签,如:

<!DOCTYPE html>
<title>节约字节数 = 节约钞票数</title>
<p>如题。

作者吐槽:这……我虽然赞同要省字节,但是还是倾向于严格的XHTML解析。

译者吐槽:一字不差同上。

奇怪的是,谷歌建议使用连续的两个小空格代替tab空格。这不是两倍的字节大小吗?

CSS

样式规范主要就是更进一步的最佳实践以及字节节约技术:

  • 使用有效的CSS, 除非是bugs处理或专属语法(浏览器私有前缀)
  • 使用短ID或类命名,但确保他们不要太过隐晦,或直白(如 #blue-button
  • 大型项目使用前缀,如 #xyz-help, .xyz-column
  • 选择器尽可能简单,如 #example,而不是 ul#example
  • 使用缩写
  • url()中不使用引号, 0后面不跟单位
  • 使用 #ABC这种简写的16进制颜色表示,而不是 #AABBCC
  • 每个声明最后都要有分号(即使是最后一个)
  • 避免浏览器hacks

谷歌建议尺寸前面的数值0省掉,如 .5em, 可以节约一个字符.

规范还推荐每个声明占据一行。

然后,声明的书写按照首字母顺序排列,如下:

#example
{
    border: 1px solid #000;
    border-radius: 6px;
    display: block;
    font-family: sans-serif;
    margin: 1em;
    outline: 0;
    padding: 10px;
    text-align: center;
}

作者吐槽:对于属性的排序我还是喜欢根据其相关性,如块类型/尺寸,字体,文字对齐,填充,边距,颜色,背景,边框及其他属性。虽然,可以会让其他开发人员困惑,但是我自己用了好多年了!

译者吐槽:一字不差同上。

JavaScript

JavaScript的风格规范比较长,这可以理解,不过我们可以提炼出一些基本点:

  • 总是使用 var声明变量
  • 行末别忘了分号
  • 使用标准而不是不标准的功能
  • 使用驼峰命名(如:camelCaseNames)以及大写的常量(如:UPPERCASE),避免使用 const关键字,因为IE不支持
  • 使用命名空间技术
  • 避免 eval()除非反序列化(奇怪的是JSON解析并未提及)
  • 避免对象上使用 with(), 数组使用 for in
  • 使用对象以及数组字面量而不是更冗长的声明
  • 要知道 truthy和falsy规则
  • JavaScript资源中不使用IE条件注释
  • 不修改内置对象的原型——这会让人颜面扫地,因为这是让JavaScript更加强大的功能之一,但你知道这会导致问题
  • 小心使用闭包以及不要循环引用
  • 同样,小心 使用”this”

这里有个不太寻常的推荐,不在块域中使用 function, 如:

if (x) {
  var foo = function() {}
}

而不是:

if (x) {
  function foo() {}
}

显然,第二种语法到处都有使用。其可以正常运作,但是在ECMAScript中是无效的。

文档还提到,包装对象应该永远不要用在基元上,除非是类型转换。其会导致意想不到的结果,例如:

var x = new Boolean(false);
if (x) {
    // 代码执行
}

愚蠢的JavaScript.

最后,规范说你应该优先使用单引号(‘)于双引号(“),因为字符串可能包含HTML代码。

作者吐槽:我使用双引号到处沾花惹草,我不确定我能简单地改变这个习惯。但,我在PHP中对静态字符串又使用单引号。可能是我挑剔吧~~

译者吐槽:一字不差同上。

文档最好的建议是:保持一致。开发人员很少会赞同每个程序的规范要按照你自己的那套规则走。保持一致可以让6个月之后别人可以更容易地理解你的代码,可以让生活更加美好!

你是否赞同 Google的规范指南?贵公司是否强迫你遵循奇怪的开发做法呢?

//zxx: 以上为翻译正文

没喝过洋墨水,翻译水平捉襟见肘,文中要是有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欢迎指正,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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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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