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佬们背后的“隐形控制者”
文 | 唐筠
单从股权结构上看,百度属于美国,腾讯属于南非,阿里巴巴属于日本,但李彦宏和马化腾都通过巧妙的设置保留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反倒是擅长打太极的马云遇到了麻烦。
那一年,马化腾27岁,李彦宏31岁,马云36岁。他们都有了一个伟大的想法、几位脚踏实地的帮手,以及一个看似充满希望的小公司;他们只缺少一样东西,那就是钱,为了成功,他们需要很多很多钱。
本土的以及海外的风险资本找上门来。向资本低头,可能会失去公司的控制权;而拒绝,又会错失机会。三个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接受,那是通向成功的正确的一扇门。几年过去,内敛低调的李彦宏和马化腾虽然失去了最大股东的地位,但却依然通过各种巧妙的方式牢牢把持着公司的控制权,而最高调张扬的马云,却陷入资本的迷局之中。
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它们都姓马吗
腾讯“姓马”——马化腾;阿里巴巴“姓马”——马云;而许多人不知道百度也“姓马”——马东敏,这是李彦宏妻子的名字。
在百度,到底谁说了算?几年前,公司发布的年报无意之中泄露了创始人夫妇之间的一个小秘密:虽然李彦宏持有的公司股份比妻子多,但他放弃了妻子那部分股票的权益,而马东敏则没有放弃李彦宏的股票权益。换句话说,李彦宏的股份两人共享,而马东敏的股份只属于她自己。一旦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利益冲突”,比如离婚,那马东敏就会压倒李彦宏成为百度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百度和腾讯作为上市公司,必须每季度披露财务报告,但像上面这样有趣的信息却并不常见,列出的往往只是公司营利状况以及股权变化情况。能让非投资者们看个热闹的,无非就是李彦宏和马化腾拥有的股票各自值多少钱,以及,为什么他们居然都不是自己创建的公司的最大股东。
德丰杰风险投资(DFJ),一家投资过Hotmail和Skype的美国创投公司,是市值600亿美元的百度公司最大的股东。1999年,互联网泡沫高涨时,德丰杰集团从硅谷来到中国寻觅机会,可惜不到一年,互联网泡沫就告破灭。正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候,“DFJ”中的“F”——创始合伙人约翰·费舍尔听说了一个叫李彦宏的年轻人,以及一家叫做“百度”的小公司。
2000年9月,德丰杰联合其他几家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向成立刚九个月、员工只有十几个人的百度注资1000万美元。从此,德丰杰就成为百度公司的最大股东,一直到今天仍持有1/4左右的股份,超过李彦宏夫妇股份之和。目前,德丰杰持有的股份市值已达150亿美元。
顺带一提,德丰杰也是目前硅谷最热公司特斯拉背后的资本推手。
百度的股东名单里有长长的一串英文名字。除了德丰杰,主要股东还有Integrity Partners、Peninsula Capital Fund,以及大名鼎鼎的IDG(美国国际数据集团)。
一个来自知乎网的小故事可以证明IDG在中国互联网投资圈的地位:一位求职者要去见IDG的高级合伙人杨飞,临行前,猎头对他说:“你今年31岁,曾有个人在31岁的时候去见了杨飞,后来这个人排在了富豪榜首位,他叫李彦宏。”猎头接着说:“我今年27岁,还有个人在27岁的时候去见了杨飞,后来他也成了首富,他叫马化腾……”
那是在1999年到2000年之间,马化腾的OICQ刚刚网罗了大量用户,公司急需资金购买服务器和发工资,同时,还要准备打官司——美国AOL已经就OICQ抄袭ICQ连续发来两份律师函。年轻的马化腾决定寻求国际风险投资的帮助,IDG和李泽楷的盈科数码以各占腾讯20%股份的代价投资了220万美元。马化腾及其团队持股60%。正是这22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帮助腾讯成长为价值千亿美元的互联网帝国。
“巴菲特在中国做的投资没有我们的多,”IDG创始人兼董事长麦戈文在第99次访问中国时这样说。早在1980年,IDG就在中国成立了第一家合资公司,在dengxiaoping时代,它已经在中国成立了专门的风险投资基金。1998年,在拜会了jiangzemin之后,麦戈文宣布要向中国企业投资10亿美元,李彦宏和马化腾便受惠于他的这个承诺。
有趣的是,尽管IDG在中国网络投资界享有极高声誉,投资网站数量和投资总额都名列前茅,甚至还投资了波司登、如家酒店和物美超市等多种行业,但是在美国本土,它却是一家专门投资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公司,几乎没有美国人知道它还有风险投资部门。
曼德拉当年的敌人现在成了腾讯的最大股东
IDG对腾讯的投资遵循了典型的风险投资规律:在介入创业公司的同时,往往就规划好了退出的时间表。只是看到今天市值已超千亿美元的腾讯,它会不会后悔当年退出得太早?
2001年6月,盈科以12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20%腾讯股权悉数出售给MIH集团。以110万美元的投资,不到一年即获得1000余万美元的回报,在那个互联网的萧条时代已经堪称奇迹,但事实证明,盈科还是低估了腾讯的成长潜力。这部分股权目前价值超过270亿美元。同样低估腾讯的,还有IDG。
到2003年8月,IDG分两次将腾讯股权分别出售给MIH和腾讯管理层,MIH成为腾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和副总裁张志东的股份加起来不到15%。
在十几年前最初的几篇新闻报道里,MIH被描述成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国际化投资集团。随后,它的面纱被一点点揭开——它隶属于南非最大的传媒集团Naspers,后者拥有南非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以及全非洲规模最大的收费电视网络,还在世界各国投资了多家媒体,其中包括《北京青年报》和《体坛周报》,甚至还是Facebook的早期投资人。但一直到现在,其神秘而强大的背景也没有几个人能彻底说清楚。
这是因为抛开这些光鲜的投资业绩,Naspers曾有过一段黑暗的历史,尽管这些内容现在已经不会再出现在公司的官方宣传中。
1915年,英属南非联邦刚刚成立五年,由一群南非白人民族主义者组成的国民党 (National Party)决定成立一家报纸来宣扬其政治思想。不久后,一份名为De Burger(意为“公民”)的日报诞生,其第一任主编马兰后来在1948年当选南非总理,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正是由他制定并推行的。
而Naspers集团,正是源于这份报纸,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充当起了白人政府宣讲队的角色。直到1990年,曼德拉出狱,De Burger才彻底切断了与国民党的关联。
1997年,Naspers集团的127位记者正式就他们在宣扬种族隔离政策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道歉。同一年,Naspers任命库斯·贝克(Koos Bekker)为CEO。在贝克的带领下,Naspers不但进军付费电视市场,还进入了另一个利润丰厚的领域——互联网风险投资,MIH就是其专门设立的投资业务部。
在大举收购腾讯股票的时候,Naspers的主营业务是互动电视和收费电视,年营业额约2.5亿美元,市值40多亿美元,是个实实在在的传媒巨头;而当时的腾讯还只是个为盈利模式苦苦思索的通讯平台,因为负担不起过多用户同时在线的带宽,申请一个QQ号甚至都要收费。一直到今天,外界都不知道Naspers当时是如何做出的投资腾讯的决定。更重要的是,在腾讯股票飞涨的时候,它从未抛售过哪怕一股来套现。
随着腾讯的不断成长,Naspers也成为南非本土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超过那些挖遍全球钻石和黄金的矿业巨头和能源大佬,而市场对它的认可主要来自于其持有的腾讯股票。
对于这笔投资,除了感叹“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合适的人”之外,还有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值得挖掘:Naspers旗下的付费电视公司垄断了CCTV在南非的播放权;从1999年开始,hujingtao、jiangzeming、李瑞环、zhurongji和lichangchun先后到南非访问这家公司;在其总部大楼中最醒目的位置有一堵展示墙,几位中国领导人用毛笔书写的题词就挂在那里。
马云——联合“国字号”抗衡“美日”
尽管不是最大股东,但百度和腾讯的控制权还是牢牢掌握在李彦宏和马化腾的手里。
在美国上市的百度实行AB股制度:A股向公众发售,可以分红但表决权低;B股面向创始人和管理层,拥有A股十倍的表决权,但却不能分红。不用说,李彦宏的股份大多是B股。这样的股权设置不但能保证李彦宏夫妇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还能防止竞争对手谷歌的恶意收购。
而在腾讯,马化腾面对的环境更为轻松。MIH与腾讯创业团队显然经过一番良好的协商,即便在MIH短暂控股的时期,腾讯的具体经营管理还是由马化腾等主要创办人负责,MIH派出的两名外籍非执行董事并未参与腾讯公司的具体管理事务。
与这两家公司相比,BAT的另外一极——阿里巴巴,则有苦说不出。
李彦宏和马化腾的个性都是低调内敛、精打细算,而马云虽然修禅打太极,但性情过于高调,又身在烧钱成风的电商领域,吸纳投资时不免贪多,结果引狼入室。
阿里巴巴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就是马云不断融资、利用巨额资本战胜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的过程。但他没有李彦宏和马化腾那么幸运,他遇到的投资者拥有更强的控制欲。
2000年,阿里巴巴完成第二轮2500万美元融资,其中来自日本的软银一家即拿出2000万;第三轮投资中,软银再砸下6000万美元。
这些资本帮助阿里巴巴熬过了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的萧条期。但同时,马云也嗅到了“失控”的味道:他和创业团队的持股比例已下降到不足一半。而前后投入8000万美元的软银,持股比例却上升到20%。
很多人听说过马云与孙正义之间的故事。大多数人记住的是马云只用了六分钟就说服了孙正义,却没有记住另一个数字:孙正义说他的投资惯例是要30%的股份。
但与渐渐进入盈利期的腾讯和百度不同,对于当时刚刚推出淘宝网的阿里巴巴来说,“烧钱行动”刚刚开始。已经触摸到危险的马云,也不得不继续加大融资力度。
2005年8月,雅虎以10亿美元和中国资产,换取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利用这笔资金,淘宝网和支付宝迅速做大,马云成功渡过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奠定了阿里巴巴日后在中国互联网中的“江湖地位”。
但这一交易的代价便是,马云及创始团队彻底让出了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里巴巴旗下B2B业务上市之前,雅虎、软银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9%和29.3%的股权。而以马云为代表的管理层及其他股东,加起来仅持股31.7%。
对公司来说,向资本妥协可能会丧失自身的控制权,但如果保持控制,也会丧失发展的机会。在天平的两端,马云选择了机会。
七年之后的2012年,阿里巴巴出资76亿美元,仅仅赎回了雅虎持有的20%的股权。并且为了获取回购资金,阿里巴巴不得不引入了中投、国开金融等“国字号”的新股东。
截至现在,根据雅虎、软银等分别公布的信息,软银依然持有阿里巴巴30%以上的股权,雅虎持股24%,马云个人持股7.43%。
为了在只拥有少部分股权的同时保证马云和创始团队的控制权,阿里巴巴提出了“合伙人制”的变通之法,但香港证交所显然不买账。陆兆禧只能丢下一句“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放弃在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