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之路(二)02

四、运算符与表达式

  1. 一元运算符:++(自增)、--(自减)

  2. 二元运算符:+(加)、-(减)、*(乘)、/(除)、%(求余)

  3. 赋值运算符及表达式:=。扩展赋值运算符有+=、-=、*=、/=、%=。赋值运算符可以同时赋值给多个同类型变量,例如:x=y=z=1

  4. 关系运算符及表达式:>(大于)、<(小于)、>=(大于等于)、<=(小于等于)、==(等于)、!=(不等于)

  5. 逻辑运算符及表达式:&&(逻辑与)、||(逻辑或)、!(逻辑非)

    &&:全是true,结果才为true,否则false;||:一个为true,结果就为true,否则false;!:求反

    ***Java中&&、||采取“短路”方式的执行策略,对于&&,如果第一个操作数值为false,则整个表达式结果就为false,不必计算第二个操作数;同样,对于||运算,如果第一个操作数值为true,则整个表达式结果为true,也不必计算第二个操作数。

  6. 位运算符及表达式:>>(位右移)、<<(位左移)、>>>(无符号位右移)、&(按位与)、|(按位或)、^(按位异或)、~(按位取反)

  7. 条件运算符及表达式:即三元运算符,operation1 ? operation2 : operation3

    operation1值为布尔型,可以为表达式;operation2在第一个操作数值为true时,其值作为表达式的结果;operation3在第一个操作数的值为false时,其值作为表达式的结果。

  8. 运算符优先级:

    1). [] () 2)++ -- ~ instanceof 3)new(type) 4)* / % $ 5)+ - 6)>> >>> <<7)> < >= <=8)== !=

    9)& 10)^ 11)| 12)&& 13)|| 14)?: 15)= += -= *= /= %= ^= 16)&= |= <<= >>= >>>=

五、数据的表示——变量与常量

  1. 定义变量:type Variablename = Initialvalue;

  2. 变量的范围——作用域

    类变量、局部变量、方法参数变量、异常处理参数变量

  3. 定义常量:final type Constantname = initial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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