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支付机构大可不必呼喊狼来了

今天人行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看到有博主评论不一,如许宁先生认为这对支付宝有利;知名博主刚子则认为该办法太软,惩罚不够严厉。

笔者将这个办法拿出来认真读了两遍,觉得先前大家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担心过甚。在办法出台前,一些评论家认为国家可能要革了支付宝之类企业的命,不让他们玩了。但待到办法一出来,实际上这对它们来说是件莫大的好事。怎么说来?

1.    门没被锁死

办法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这说明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企业还有一年时间来申请。应该说央行的这个规定还是相当人性化的。不像有些政令,今天出来了,明天就要你办好。从这点来说,值得挺小川同志。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年时间内,支付宝等企业能够获得这张牌照

2.    门槛提高了

这点应该是支付宝之类企业十分乐于看到的,对于从事电子支付的非金融机构,央行做了很多的规定,如注册资本一亿元以上,连续盈利2年以上,从事金融信息处理、电子商务信息处理2年以上,最近3年未从事过有关支付的违法活动等。

3 门内规范了

不仅如此,办法还对非金融机构支付领域进行了规范,如对个人信息保护、服务协议等内容进行了强调,对于违规行为也制定了相关惩罚措施。不过前部分可能过于宏观不够具体,后面惩罚部分则太过轻微不够具备警示作用,即是刚子所说的“太软”。

4.   四家欢乐谁人愁

制定规范、发放牌照,既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其生财之道。从一方面来说,制定规范确实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有利于行业健康,也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成了政府部门的生财之道。且看出租车领域、原来的手机生产牌照、汽车生产牌照、还有国外的电信运营牌照等,每张牌照都得缴纳不菲的费用。

对于现在的支付企业来说,支付宝、快钱他们再也不用担心被革命了,马云也不要假装豪气冲天的说随时可以将支付宝交给国家了。他们只需要按照程序花上笔钱拿到一纸证明即可。可以说,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安安心心的搞企业了,再也不用担心政策一夜之间砍死自己了。

对消费者来说,有了该办法的保护,至少有点章可循了,有点依据了,自己弱小的权利得到了一点点荫庇,算是好事吧。

对于行业来说,笔者向来认为,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管理的规范。一个没有标准的行业必然鱼龙混杂,不能健康发展。请看快递行业,乱哄哄一团糟,没有规范没有老大没有保护,消费者的贵重东西说丢就丢了。该办法的出炉,必然将对洗钱、骗钱等活动造成一定打击,从而使得行业发展更为健康。

但同时,我们看到进入门槛的提高也导致了一些规模较小、从业时间不久、非金融电子商务领域的企业只能徘徊在门外,看着这个蛋糕这么诱人,自己却只能看吃不到,未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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