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而战--记自由软件之父Richard Stallman

蓝森林 [url]http://www.lslnet.com[/url] 2000年6月13日 09:14

  自由软件之父:里查德・史托曼(Richard Stallman),在台湾信息科技大会的记者招待会上畅谈GNU/Linux的发展概述,并对自由软件的未来做了预言。
  以下是里查德・史托曼的发言:
  十六年前,我(Richard Stallman)开始研发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的操作系统。在自由软件的理想下,一方面希望这个系统完全兼容于Unix,另一方面又必须是完全免费自由的。在下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完全是基于政治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因为计算机使用者的相互合作,是基本人权的范畴。基本人权的内容,个人认为就是三种自由:
  一、修改软件的自由
  二、将软件重新散布到实际需求者的自由
  三、将修改过的软件公诸于世让众人共享的自由。
  在下之所以重视这样的自由,是基于"软件充分的为众人所使用",以及众人充分利用软件在社会中"相互合作求进步"的原因。
  “版权”乃社会进步相互合作之刽子手
  这样的自由,在现况下与"版权"的概念相抵触。"版权"对于这种自由而言,不仅代表了众人的基本人权(自由)遭受到剥夺,同时也抵触众人互相协助,求取社会进步的动力。在版权的专利垄断于少数大型公司的现况下,所有用户争取自由的力量被他们各自击破,社会的进步与基本的人权被那些非自由的软件所控制。
  从世界各种劝人为善的宗教或哲学理念来看,都在谆谆教诲每一个人要互相帮助,彼此扶持。然而这些非自由软件,或是非自由软件的拥有者,完全抵触了这样美善的理念。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坚持"软件应该为大众所自由共享",因为控制在少数人手中的非自由软件,不仅是不公平,更是不道德的。
  然而那些非自由软件的控制者,却粗暴地称呼自由软件的资源共享者为"盗匪"、"掠夺者"。在下非常不能苟同这样把"自由合作"模拟成"杀人放火"的指控。在我的观念里,分享不仅不是罪恶,分享还更应该受到鼓励。我不认为与众人分享必须受到任何的指控,相反的,这不仅是生而为人的基本人权,同时更代表人性中真善美的一面。是以自由软件的基本宗旨,必也由此出发。
  GNU:GNU is not Linux
  为了这种自由,打破这样的不公平与不道德,我们必须重新建立"自由软件"。在建立的伊始,有鉴于操作系统的计算机的基础,因此自由软件的推进也必须从操作系统着手出发。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GNU/Linux这个名词。当时为了与Unix的操作系统兼容,于是我们创造出了GNU。(这个字是源自于一种昵称的无限循环,GNU就是GNU is not Linux)。为了进一步发展这套系统,我们不仅必须不停的研发新的系统,更必须从既有的软件基础上做发展。
  到了1991年,大部分的软件几乎都完成了,只剩下操作系统的核心尚未完全地完成。因此,当同年Linux被创造出来并成为GNU操作系统的核心之后,完整的GNU/Linux操作系统便宣告正式成立。
  积非成是的谬误
  然而,当GNU/Linux这个完整的操作系统为众人广为接受时,很多人便开始混淆。其中最大的错误,便是将完整的"GNU/Linux"操作系统,误认或是误称为"Linux"。没有错,Linux的核心,正是整个GNU/Linux操作系统计划中最后的一块拼图。然而作为软件的根源,Linux的帮助其实并不大。原因追根究底,便在于大家已经忘了自由软件所存在的原因与意义。
  由于此时与Unix兼容的操作系统仅仅处于起步的阶段,所有人对于自由软件的需求,依然具有急迫的渴望。因此,我再三的呼吁大家,必须时时谨记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为自由软件继续的奋斗。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呢?因为目前众人对于自由软件重视的焦点,被谬误曲解地放在与当初理想背离的一些人身上。
  披着羊皮的狼
  两年前,开放软件原始码的运动,开始广泛的为人接受。推动这个运动的一群人虽然与我们合作,但其背后的理念却不是道德性的自由观念,与社群互助的彼此互惠。相反的,他们着眼于商业的考虑。这些人希望借邀请商业人士的加入创造出更大的商机。
  事实上,在这种情形下推广的运动,也的确为一些公司带来了益处。例如许多的商业公司,因为这些人的提倡而开始使用自由软件。可是这样短期的小利,却无可避免地将导致未来可能的大危机。举例而言,这些因为实际用途而采用自由软件的公司团体,并未考虑到当初发起自由软件运动背后的道德因素。如果众人都不了解这深层的道德因素,那么支持自由软件这一股力量的根基便亦显薄弱。
  拨乱反正
  同时,大家如果只看到自由软件的好处、优势及其力量,那么当某一种非自由软件挟其更多的功能与更大的优势上市时,原本理念薄弱的用户便自然放弃自由软件的使用。如此不仅违背自由软件的本意,也破坏了自由使用与分享计算机程序资源的观念,社群也因为自由软件观念的殆坏,停滞了持续成长的动力。因此,我再三的呼吁现正享用自由的大家,如果不重视,不珍惜这份自由,那么她很快就会流失掉。而各个需要持续成长的社群(社会、国家),如果需要这份自由软件的观念,就必须要极力的争取她。
  我由衷的希望在场的记者们,在报导自由软件时,务必要针对这社群中这两种不同哲学的群众思维:"商业性考虑"以及"为理念而战",尽力的加以厘清。由于这两种不同的社群理念,对各种社会与社群的贡献也有所不同。因此希望各位能够从两者间的差异性出发,给予不同角度切入的报导。
  专利权扼杀了发展的生机
  目前在GNU/Linux的两大课题,除了继续研发自由软件,还要研发自由的硬件驱动程序。然而现在遇上的最大难题,却在于"法律"。
  目前有些法律,明令禁止自由软件的研发工作。例如在美国,某些算法、文件格式都受到专利权的保护。在这样的保护伞下,意味着自由软件的写作者,对于这些程序完全没有编写或是修改的权力。事实上,自由软件的写作者,绝对具有能力编写各种大型的程序。然而在法令的桎梏下,我们无法动用这些程序,自然也无法帮助使用这些程序的任何人。
  我必须要说,各国必须体认到非自由软件的愚蠢性与不正当性。诚如去年12月,我极力呼吁大家不要上亚玛逊(Amazon)网络书店去买书。因为亚玛逊书店利用软件的专利权,阻碍所有市场上的竞争者。如果消费者不采取任何的行动,受害的将是自己。因此,美国或许受困于这种专利权的法令,导致软件开发的前途无"亮",希望你们能够想清楚这一点,不要步上美国的后尘。
  为自己而战
  让我试图更深入的解释专利的罪恶。如果一个国家的法令,容许软件的专利权。那么便意味着这个国家将会掌握这些非自由软件。如果软件的研发控制在国家的手中,那么更意味着全世界的软件研发完全掌控在美国,欧洲与日本这些发达国家手中。至于其它的国家呢?很抱歉,进入软件产业的门槛已无形间被拉高了。
  如果对于这样立即的危险不甚了解,请您务必前往 [url]http://lpt.ai.mit.edu[/url]一探。至于对于自由软件的理念,则请上 [url]http://www.gnu.org[/url],尤其要看看哲学(philosophy)的链接,因为其中说明了自由软件的动机与理念。
  Free是自由而非免费
  在此要澄清一个观念:FreeSoftware的Free,代表的是言论的"自由"而非价格的"免费"。当然,价格尽管不是重要的因素,但对于以下两者倒是例外:一、发展中国家,金钱当然极其重要;二、如果全世界每个用户的钱,都流到美国华盛顿州某个大型软件公司,那当然是极不公平的。
  自由软件开发得越多,意味着我们的子孙将越少受到非自由软件的控制。举例而言,如果我们只雇用少量的程序设计师,花费精力在自由软件的开发设计上,那么只需要几年的时间,这些雇用的费用将为我们省下巨额的款项,例如微软Windows的许可证上面。同时,对于重视软件产业的国家而言,投资自由软件是极其重要的,而且不同的国家可以依其国情需要与发展的不同,各自发展其所需的部分。
  最后,我诚挚的希望在未来的世界里,诸如Windows等非自由软件,能够不再被大家所使用。
  答记者问部分:
  记者:GNU/Linux是否会取代目前微软的地位?
  理查・史托曼(以下简称R.S):未来是无法预测的。单纯以GNU/Linux的发展轨迹来看,当时没有人认为这样的理念会成功,事实上她成功了。因此,假如终极的目标是自由,那么无论机会有多少,大家都应当全力的去争取,只要集合的人越多,成功的机率就越高。(反问记者)您是否愿意一起加入这个行列,与我们共同努力呢?
  记者:难道您不认为软件的撰写者,拥有其软件使用的所有权吗?
  R.S:完全错误!软件是我写的,因此我有权控制使用人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我自己是程序的设计师,程序设计的辛苦我知道,但这都不能当作控制任何人的权力与借口。目前有人认为使用者如果不受任何的制约与控制,那么软件设计师就有权力不写任何的程序软件,这种口气无异于威胁。我认为,发展软件是对人类的发展做出贡献,任何人都无权以此作为控制其它人的理由。
  记者:自由软件的开发者,要如何获利呢?
  R.S:方法有很多。以目前的现况而言,许多公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出售自由软件的光盘。
  二、出售技术的服务。由于自由软件的市场,技术服务是具有竞争性的,因此目前有很多公司都重视这项服务。例如程序员撰写软件提供解决方案,或是提供安装设定等服务。
  三、募款。依循目前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模式,当大家认为自由软件是有益的,自然会有人捐款。
  记者:对于拆解微软以杜绝垄断有何看法?
  R.S:请容我这么说:无效,不会有任何帮助。如果非自由软件一样控制着所有人,那么一家大型公司与两家公司有何差别!有一个现成的例子:昨天我发现微软对某种Video的软件有专利权,因此有人因为研发自由软件来读取这种档案,就遭到了微软的威胁。请问,诸如此事的层出不穷,拆解微软有何帮助?
  据我所见,唯一有帮助的方法,便是彻底改变微软的行为。例如限制微软不可利用专利权进行攻击;或是要求微软公开接口或是文件格式的原始码,让大家能设计出兼容的自由软件。
  但我仍要强调,请不要将微软当作唯一的敌人,因为他只不过是非自由软件的研发厂商之一。因此真正的问题其实远大于微软这个公司,唯有以自由软件取代所有的非自由软件方为解决之途。
  记者:请问网络对于自由软件的影响?自由软件基金会授权的GPL是否有碍于自由概念?
  R.S:网络对于自由软件的传播非常有用,它帮助各地的设计师更简易的研发自由软件。但这并不是自由软件开发的最重要原因,因为1985年当网络尚未发展时,自由软件就已经通过e-mail来合作与发展了。
  至于GPL,这是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授权声明,其目的在于让所有修改GNU/Linux程序并决定散布出去的人,必须公布其原始程序代码借以散播这种自由的概念。所以GPL是确保自由与软件永远结合的一项声明,但并没有强制要求修改软件者必须要把修改过的软件传播出去。举例而言,如果你修改的程序只是为了自己好玩,当然可以不散布给所有人。
  记者:自由软件的概念要如何地维持下去?
  R.S:不停的谈论自由的议题。只要当我们越从自由的角度思考事情,就越能够从事解决这些问题的工作,大家也更能够预见不受控制的自由软件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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