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写写(5)

 

    也许是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所以比以前要更关注时事,虽然面对一些既成的事实,难免要进行痛心的思考。

    昨天晚上关注了一下东方卫视播出的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后续报道,这起特大人为事故已经得到了认定,相关的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理,但是其中的一些细节还是令人玩味:

    1、据报道,事故发生之前,附近居民中无人不知该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

    2、据报道,该矿的安全生产许早已被吊销,采矿许可也早已到期,但是该矿在利益驱使下却在夜里偷偷进行生产;

    3、据报道,事故发生之后,相关责任单位抢险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事故原因和伤亡人数的行为,是附近居民和受害者曲折、强烈的反映才得以将事实真相公布于天下。

    既然附近居民无人不知该矿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这种情况得到了反映,并且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事故的发生是不是能够被规避?

    两证都已经无效,继续生产即是违法,夜间生产的情况相信附近的居民不会不知道,问题是,附近的居民以及可能的受害者是否知道该矿两证已经失效?

    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为什么得到的只能是试图隐瞒事实真相的伪造的伤亡人数报告?

    我并不打算讨论可能的隐藏在该事件之中的利益关系问题,单单分析上面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们可能得到的答案是信息渠道方面的原因:在号称信息时代的现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畅问题,身出安全隐患之中的潜在受害者没有通畅的反映问题的渠道,安全监察部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实没有得到有效传播,真正的受害者没有有效参与到事件信息反馈的流程之中。

    在国家层面上,我们有可以进行投诉的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社会性团体,但在人命关天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聚氰胺奶粉)等方面却没有可以进行举报的政府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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