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不会水的大学生救一落水女童被淹死到底是否应该提倡?

暑假返乡的重庆大学生刘波涛21日下午在重庆丰都县太平坝乡抢救一名素不相识的落水女童时不幸遇难,献出了他年仅21岁的生命。


当然,从道德角度讲,我们都是赞赏的,但是,一个不会水的大学生,去救落水人,到底是否应该提倡呢?

1 提倡

  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如果我们自己落难,当然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

2 反对

  凡事有个限度,要量力而为。有些事情是突发的,是力所能及,是无法预测的。比如车辆着火去救人,结果车辆突然爆炸。这种时候,就算是专业的人员去,也是避免不了的。但是落水则不同,会水的,可能保住2个人的性命,而不会水的,有可能枉送了自己,还可能拖累的别人。


从精神上说,这个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但让我【必须做一个选择】的话,我宁可留下大学生,而不是那个女童。

以前也看到过这种类似的新闻,救人者反到死去。有会水的,也有不会的。也看到过小学生去救大火被烧死的惨剧。我个人只能说,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如果你会水,那么你至少救人的成功率会高许多。我们提倡见义勇为,但也要讲方式方法。


不说了,毕竟这个事情是让人痛心的。我们祝福大学生一路走好吧。

 

感动、惋惜、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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