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这是一篇好文章。 有许多人在质疑辛亥革命的必要性,说什么清政府主持宪政改良是最好的出路, 其实是当年清政府不肯走这条路,逼得革命党人走向革命。
又有好多人质疑孙中山先生的历史地位, 认为孙中山先生引苏俄力量,强行发动武装革命, 打断了中国走向联省自制的道路。但是他们没想到, 当时被苏俄利用的军阀势力多如牛毛, 他们又没有想到 孙中山先生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的民主路线图。
中国社会的独特性在于其东方小农专制帝国, 不同于欧美,也不同于日本。这样的专制传统的国家, 要走向民主,就必须需要一个有可操作性的路线图。
这一点上,孙中山先生的国父地位不容否认, 盖棺定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奎松
今生乱象怪辛亥?
从毒咸蛋、毒奶粉、黑大米、地沟油,到“我爸是李刚”,竟至发展到佛山女童小悦悦事件,中国今日社会人心可谓乱象纷呈。此乱由何而来?今人说法不一,但似乎都和辛亥扯得上点儿关系。
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近百年来之乱象,根本上是迷信革命的结果。中国革命自辛亥始,故辛亥革命实为是始作俑者。
另一种说法类似,相信梁启超“人民程度未及格”,不能实行民主之说。认为中国近代之乱,根本上与盲目学西方,引入民主政治有关。说凡动乱年代,大多都是中央集权缺位之时;凡社会稳定之日,一定是强权专制稳固之年。故辛亥革命导致中央集权垮台,难辞其咎。
再一种说法,则肯定辛亥革命不仅无害,而且有功。他们将一切中国之乱,都与改良或革命不彻底挂起勾来。认为辛亥以后中国所以会陷入混乱,不是因为革了命,而是因为革命不彻底。共产党彻底革命,就有了统一、强固的新中国。今日之乱,自然也必须诉诸强力或专政来解决。
比较清朝统治期间的大一统局面,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确实陷入到严重的混乱之中。只是,把辛亥革命后的政治之乱,与今日中国的社会之乱混同起来,实不相宜。
中国之“乱”,素有两种:一种是政治之乱,一种是社会之乱。前者就像辛亥革命之后,国家四分五裂,任谁都统一不了中国,一切都取决于实力,而实力又依赖于对地方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控制,结果就形成了地方军阀割据和凭借枪杆子“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乱象。
但是,政治变乱,未必会带来社会之乱。社会紊乱,也未必是步政治之乱而来。
比如,中国历史上王朝更迭、内乱外患不知凡几,民间统系、秩序等级、人伦关系、乡规民约、道德传统等,始终传承延袭,很少因政治变乱而发生剧烈变化。这也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两千年来时分时合,却总能够维系其大一统政治文化格局的一个重要社会条件。即使是发生了辛亥革命,国家变得动荡不居,四分五裂,中国基层社会形态虽渐趋恶化,多半也还是维系着传统的结构和秩序。这种情况,读黄宗智、庄孔韶、李怀印、王先明等人写中国农村的书都不难有所了解。即无论国家层面的政治如何混乱,相对于基层,尤其是相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哪怕是到了抗战前后,许多地方社会及人心的改变并不大。农民仍旧延袭着世代相传的传统规约、道德和习惯,纵使是农村中那些有权力及有声望者,因为维护传统制度运作需要民心的缘故,胡作非为者也还是会有所顾忌。
反过来,社会及人心的紊乱,也未必一定相伴于政治的变乱。早年欧洲资本主义,私欲横流,道德沦丧,弄成贫富悬隔,阶级对立,各国政治本身却未必都发生了变乱。同样,今日中国政治之统一、国力之强盛,为百年来所未有,政治并未紊乱,却禁不住社会及人心乱象滋生蔓延。
故简单地否定辛亥革命,认为用暴力的方式推翻帝制与集权政治,导致了中国后来各种乱象的说法,未必站得住脚。而简单地断言大国国民道德伦理与社会关系的好坏优劣,取决于管控的宽严强弱,认为根除私欲、贪腐和黑恶势力,只能借助暴力与专政的观点,更是不知从何谈起。
当年革命隐与忧
“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认为中国革命应分三步来进行。第一步是要推翻满人统治,即实行所谓“民族革命”;第二步是要成就共和宪政,也就是所谓政治革命,孙中山又叫做“民权革命”;第三步是要在政治革命胜利的同时,“毕其功于一役”地实现限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目标,实行所谓社会革命,孙称之为“民生革命”。严格说来,辛亥革命只完成了孙中山计划中的一步多一点。即只是推翻了满人统治,并建立了共和制度,不仅他所主张的民主宪政,以及民生革命的目标未能达成,就连使中国在汉人统治下变成统一、独立的民族国家的目标,终其一生也未曾实现。
辛亥革命以来的中国政治进程显然不尽人意。说不尽人意,是肯定它把中国推向了共和之路,又遗憾它并未能带来西方共和政体所赖以确立的民主宪政。梁启超在辛亥前五六年就预见到这样一种结果。他断言:凡是历史上长期专制的国家,“一旦以武力颠覆中央政府,于彼时也,惟仍以专制行之,且视前此之专制更加倍蓰焉。”因古来相传之国宪尽毁,革命之后难免使人民四分五裂,党争层出不穷,最终非“有一非常之豪杰,先假军队之力,以揽收一国实权”不能解决问题。问题是,凡用强力取得政权者,必会以强力维护之。结果,“此篡夺者之名,无论为大统领、为帝王,而其实必出于专制。”届时民众若再想获得失去之自由权,“舍再革命外,无他途也。”
历史研究的价值,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显现。证之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专制复专制,革命复革命之经历,我们不难发现梁启超确有超乎同时代人的先见之明。他所以能够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是因为那个时代许多欧洲学者深入考察过法国革命及其随后的历史,梁启超从中获益非浅。但是,那个时代还没有汉娜·阿伦特以及苏珊·邓恩那样更深入、更细致的研究,人们还很少注意到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在追求平等与自由问题上的重大区别。简单地把法国革命的政治革命性质与社会革命性质混为一谈的结果,使梁启超相信依靠下层会党闹革命的孙中山等人,与鼓动法国穷人造反的罗伯斯庇尔等人,没有什么两样。
实际上,孙中山与梁启超一样并不主张鼓动穷人来搞均贫富,他也不赞成马克思关于消灭私有制的主张。他的政治革命,其实仍旧是精英革命。他的社会革命,也只是意图限制私人资本,使之不能左右国计民生;同时主张用和平赎买的方式,将土地逐渐收归国有,并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使耕者有其田,避免在中国重演贫富悬殊现象而已。孙中山的革命思想中既不含有剥夺富人财产的想法,也根本反对破坏传统的社会秩序与道德人伦关系。
这也即是说,辛亥革命后中国时局愈益混乱与分化,或可怪到孙中山政治革命的主张与坚持上去;但中国百年来所发生的社会与人心之巨变,却未必能与孙中山的革命扯上多少关系。
南橘北枳不足怪
在网上读到邵建教授去年发表的一篇文字,里面提到:“为什么同盟会用革命求共和,企图解决专制问题,结果是另一种专制不旋踵而至?”他举出梁启超的说法给出了回答:“革命无以产生政治改良,只能产生专制政治。”他进而指出,即使辛亥革命后中央政权不落到袁氏手上,“按照孙中山划定的步骤,军政之后是训政,训政本身就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中国也还是脱不开专制的格局。
历史很难假设。因此,说孙中山主持的南京临时政府如果能够执政,中国还是会搞一党专政,恐怕很难让所有人都认同。不要说当时的孙中山等能否迅速组成一个具有独裁性质的执政党,就是以当时各省派系、军阀日渐形成壮大,而南京既无兵又无饷的情况,我们也很难想象孙能够推行其所谓军政、训政的步骤方案。更何况,孙还有一个宪政步骤在训政之后,并且在他的计划里也不主张训政要训太长时间。照他的方案和实力,他就是搞训政,理论上搞几年也必须要宣布实行宪政了。
但是,邵教授的说法也有其道理。因为,力倡共和宪政的孙中山,未必真的愿意按照西方现代民主共和观念来行事。西方现代共和民主观的核心,是要维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为此要以国家根本大法,即宪法的形式,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国家侵犯,并制约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孙中山接受共和观念,对民主、自由、平等的主张却并不认同。
概括言之,孙中山相信人生来就有优劣高低之分。他指出,人有“先知先觉”,“后知后觉”,和“不知不觉”的区别。人类社会的进步,只能靠那些“先知先觉”者提出思想、制定方案,灌输给部分“后知后觉”者,由他们去领导大批生生世世都“不知不觉”者,如会党分子,来冲锋陷阵、贯彻落实。因为有此差别,要成就事业,就必须要把权力全部集中到“先知先觉”者手里,建立领袖个人专断体制,绝不能讲自由、讲平等。这也是邵教授所说国民党后来“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独裁思想,根本来自于孙中山的原因。
孙中山对此也有很明确的说法。他说:自由、平等只能用于国家和团体,不能用于个人。“个人有自由,则团体无自由。”自同盟会成立之日起,他就规定凡中国人都必须要加入该组织,服从组织。后来成立中华革命党,他更要求党员要印手模,宣誓效忠领袖个人,明文规定将来要依党员加入革命早晚划分公民等级。只有起义前入党者革命成功后才有参政、执政的权利;革命成功入党者只有选举权,没有参政、执政权。他甚至宣称:“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实行之者。”“除我之外,无革命之导师。”“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
孙中山在中国革命党人当中,是比较多地受到西方思想影响的一个。他不仅最早主张中国要学美国,力倡“共和”、“宪政”,而且一度时常表示最推崇美国总统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一说,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知道写上“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之类的话。然而,在思想深处和实际行动上,他又不免会受到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坚决地主张个人专断和精英政治。孙中山尚且如此,同时代其他一干人等往往还不如孙中山,也就不难想象了。
由此或可说明,辛亥革命不能在中国成就一个真正的共和民主政体,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个主要政治领导人性格、人品、知识能力上的不足,或归结为其所依赖的政治势力不够强大,也不能只是从当时政治人物或政党的政策策略上去找原因,历史的背后往往另有更深层的原因在起作用。
民主落地为何难
中国为什么不易实行民主?不仅梁启超,就是孙中山也一样相信中国存在着“民智未开”和“人民程度未及格”的问题。孙中山所以强调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这三步过程,才有可能实行民主宪政,正是他相信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文化程度低下,对权利义务缺少概念的大多数中国人,必须要经过一个教育、训练和被引导的过程。回顾历史,近百年来,不管在野时如何主张,一旦走上执政舞台,任谁都会强调这种必要性。这既奇怪,也不奇怪。
唯物史观强调存在决定意识,相信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条件、文化环境,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政治主张,乃至于也就会产生出什么样的政治家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因此,有学者就特别强调说: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经济基础是最重要的。换言之,中国所以民主政治不能顺利落地开花,根子是中国当时的经济还处在小农经济的水平上,不可能真正形成政治民主的社会需求。因为,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看问题,必须经济先发达到相当程度,专制主义束缚经济贸易自由的问题变得尖锐起来,经过一个思想启蒙的过程,社会正义变成广泛社会要求,然后才可能逐渐开始有所谓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设发生。
但这样的解释未必完全合理。现实的情况是,世界上许多所谓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早已超过自身100年前的发展水平,而且也远远超过了法国、美国1789年创立共和民主制度时的发展水平,但它们中不少国家既没有发生过一个思想启蒙运动,也没有成就一个政治民主的制度建设。
从历史上看,无论共和,还是民主,也不纯粹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伴生物,它们从古代希腊、罗马时起就有其雏形了。最早奠定西方民主政治基础的英国大宪章形成于1215年;欧洲最早的民主政治制度——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于1689年;日本形成君主立宪体制是在明治中期,它们那时国内的资本主义也都还没有发展起来。
摩尔根早就发现,人类的民主政治形式在原始部落状态就已经产生出来了,它和现代个人自由、权利平等之类的观念没有任何关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很详尽地描述了摩尔根在这方面的发现和研究,即古代氏族部落如何通过议事会,经过所有成年男女平等表决的方式,选举或罢免酋长,以及决定部落中其他重大事务。一些邻近的部落如何会出于避免过度争夺或相残而组成部落联盟,由各个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组成部落议事会,来决定宣战、媾和以及其他共同事务。
无论是古雅典的直接民主制,还是古罗马的代议民主制;无论是古罗马共和国,还是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其实多半也都是从部落民主的历史传统或经验中沿习演进出来的政治管理方式。而所有这些共和或民主制的共同特点,就是强大的专制王权的缺位,各种不同力量之间存在着平衡和协调各自利害关系的需要与条件。包括1215年世界上最早演生出来的作为英国后来立宪制基础的英国大宪章,也是建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王与贵族力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需要,谁也不能消灭了谁,必须通过妥协的方式来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
欧洲式的力量均势所以会对整个制度发生影响,也和它们那里国王与贵族关系的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欧洲(也包括日本)历史上国王和贵族不是天子与属臣的关系,国王没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少贵族都与国王沾亲带故,国王多半只是贵族中的领袖,国王的地位是靠贵族拥戴才形成和巩固的。国王没有全国性的军事力量和由中央到地方的官僚、税收及警察系统,各地的土地、租税、农民,包括日常治安和战时的武装力量,基本上都掌握在各个贵族手里。这是贵族与贵族之间,以及贵族与国王之间容易形成力量制衡关系,最终容易走向民主政治体制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由上可知,民主共和政治形成的要件首在分权,而分权的前提是要存在力量均势和相互制衡的条件与需求。即使是法国通过激烈革命建立起来的共和民主政治,辗转曲折最后所以能够生长起来,也是因为它那里形成了一个“第三等级”。它足以和君权、贵族势力相抗衡,同时又不能完全吃掉对手,最终肯于与对手妥协。在这里,“人民程度”及格与否,并不特别重要。
政治文化难改观
中国与欧洲的最大不同,恰恰在于它们的历史传统互异。除了春秋、战国或魏晋南北朝中十六国阶段,不论汉人统治还是非汉人统治时期,中国基本上都是大一统的局面。皇权至高无上,它的统治,通过官僚、税收、警察和军队,遍及国家的每一个地方,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挑战或制衡皇帝的权力。这样一种天下观并且形成为一种文化观念,深入人心,即使到辛亥革命以后,皇权不复存在,国家事实上已经分裂,大一统的天下观却并未改变。
有学者指出,辛亥革命后,特别是袁世凯去世后,中国也曾经出现过足以形成民主政治的客观条件。如果不是苏联势力的介入和孙中山国民党坚持武力统一与一党独裁的革命方式,中国完全可能走上“联省自治”,亦即美国式的“联邦制”共和国的道路。
这样的看法或许有一定道理,但是,共和民主政治不仅需要力量均势,而且需要克服大一统的传统观念。恰恰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做不到。辛亥革命后,包括袁世凯去世后,各方依旧互不相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放不下大一统的政治文化观。掌权的北洋集团,包括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不仅互争正统,而且都不接受地方分治的可能,结果只能靠战争或革命来争正统地位,也就只能着眼于恢复具有独裁性质的大一统政治了。
中国之所以难走民主政治之路,还因为中国人缺乏契约文化传统和信用精神。在欧洲的历史上,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论谁吃亏,谁占便宜,签了就得认账。只要协议各方不重签或共同宣告废弃,哪怕是后代子孙,也还要受协议的约束。中国的情况却全然不同。
熟悉辛亥革命历史的读者都清楚,辛亥革命成功后形成的最重要的一个政治契约,就是1912年3月11日颁布实施的,史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但是,无论制定该法的孙中山,还是承诺遵守该法的袁世凯,没有谁是真心想要实行该法规定的条款的。
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中国商业文化气息淡薄,缺少信用意识和精神有关。中国人道统至上,妥协往往被视为退让,被引为耻辱。因此,通过妥协来取得利益上的交换不仅不足取,还极易受到非议。从道统、义理的观念出发,是君子不仅应舍利取义,而且应该敢舍小义而取大义。因此,中国的政治家对道德、信用并不看重,视其为小利小义,他们更习惯于把目的看成一切,相信操之在我才有正义,只有在实力不足时才会同意妥协谈判。并且他们从来都只是把谈判或协议看成是一种斗争的策略手段,会暗自提醒自己要以屈求伸、韬光养晦、卧薪尝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故力量对比一旦转化,他们马上会翻云覆雨,不仅视妥协契约为屈辱,弃如敝履,而且必欲夺回历史上因妥协而“损失”的利益。
由此可知,孙中山当临时总统,就通过政府组织大纲,规定总统可总揽一切权力;他不得不让位给袁世凯,就马上另订约法,限制总统权力;袁世凯取得大位后,不仅处处不照约法行事,而且很快通过新约法等,全面改行总统制,大家一切从利己的目的出发,实非偶然。
查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的政治史,各派人物几乎无不如此行事。表面上也进行过各种谈判,签订过这样或那样的约法、宪法、条约或协定,实际上大家都是各怀暗胎,损人自益,鲜有人会信守承诺。这些白纸黑字的文件最后不是被束之高阁,就是被撕毁破坏。因为任谁都相信,义理在自己一边,其他都只是方法问题。中国当年共和民主建立不起来,各种政治势力之间形不成信用契约关系,显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人心变乱最可哀
政治上的无信用,损人利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能简单地责怪那些政治家们,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文化现象的一种折射。
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的社会,小农经济的文化最主要的一个特点,就是自私、短视。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就是中国传统小农社会文化意识的一种典型写照。传统中国用来维系小农社会和谐与秩序的,是宗族血缘关系、道德伦理、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中国人虽多无宗教信仰,但社会秩序有儒教的纲常礼法捆着,人际关系有儒教的礼仪民俗管着,纵使不识字者,也讲尊卑,守本分,敬鬼神,怕报应;旦能读书,从幼童起就得学修身、齐家之说。一直到1930年代,多数国小还必须要上修身课。上千年来,中国基层社会一直是由最熟悉且最需要遵从这一切礼俗规矩的士绅阶层管理和维系着的。他们从非官方的宗族组织的角度,与代表着官方的保甲长,共同承担着劝善惩恶,教化村民的作用。换言之,人性可善可恶,中国小农文化中自私特性可能导致的种种恶果,千百年来被层层叠叠的礼法民俗禁锢在魔盒里。此中固生出种种压抑,盖亦有其不得不然者也。
不过,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步伐注定要打破传统的社会统制形式。而最早破坏这一切的并不是革命,却是改良。清末新政兴西学,遣留学,废科举,改官制,办实业等等改良措施,从20世纪初年就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学而优则仕”不可能了,有能力的士绅和青年纷纷转去城市或出洋留学,农村人才渐渐干枯,人口素质大幅下降。逐渐地,即使像江浙这样农村基层文化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省份里,很多保甲长连学都没有上过,土豪劣绅越来越多。再加民国年间战争不断,政府军队横征暴敛,许多地方的农民被逼得走役无路。共产党武装夺权,打土豪夺田地,自然顺理成章地成就了一场翻天覆地的社会革命。
社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穷苦的民众,但也释放了人们的私欲。韩丁在《翻身》一书中记述的部分农民解除了血缘、道德等等束缚之后,为追逐财富,不畏鬼神、泯灭亲情的狂热场景,令人过目难忘。当年,许多农民为分得财产,不惜与同村亲友撕破脸;因为不满足于本村富裕户财物太少,农民们不仅成千上万地涌到县城,包括到大城市里去抢夺地主在城里的店铺、工厂乃至房屋,甚至到处拆毁寺庙,破坏神像,掘人祖坟,扒骨扬灰,只为多找到一点儿意外之财。改革开放后屡禁不止的盗墓潮和坑亲杀熟以取财的求财狂热,恐怕都可以从早年历史运动中找到它原来的影子。
俄国人口比例中农民的比例要比中国人口中农民的比例小得多。但当年的列宁也同样也要面对大量自私自利的农民兄弟。他的觉悟似乎要早一些。革命一成功,他就注意到俄国小私有者意识可能带来的阻碍和危害。他很清楚观念的改变需要有生产和生活方式改变做基础,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他已提出,抑制私欲,必须要让国人重新“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政治革命,推倒一个政权,另建一个政权就可完成。社会革命则大不同。破旧易,立新难。人们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传统的社会关系、交往方式,列宁所重视的“起码的公共行为规则”被破除,人们生存、交往、思维的环境条件和习惯模式却无法根本替换。樊篱尽毁后,得到释放的私欲就烧不尽,且吹又生了。没有哪一个社会真能按照执政者主观设计出来的所谓新道德和新文明迈上历史新台阶。
尤为甚者,在中国,把国人从过去对祖宗、对鬼神的敬畏观和讲尊卑、守本分的礼俗观中解放出来,反而使原本就缺乏宗教信仰的国人行为处事,不是变得更为“集体”,而是更加自我。从小所受到的“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意识教育和现实熏陶,磨灭了国人原本就所剩不多的道德心、同情心、仁爱心,乃至于羞耻心,却释放了原来被限制在魔盒里的动物本性。一旦市场化大潮席卷而来,人人被抛进适者生存的竞争急流中来,社会道德恶化,私欲膨胀,贪腐盛行,难免会愈演愈烈并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
如果说辛亥革命所造成的政治变乱,曾有梁启超所谓“一非常之豪杰”横空出世,一统而定,眼下这积久而成的社会人心之乱,就远非一时一世人力之可为了。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