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有一個很奇怪的答案。
「國內山寨的成本太低了。」
雖然我不熟悉中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但是我只知道在國外也一樣有山寨。
Google最初的搜索平臺也不是一個新點子。
君不見在國外有多少類twitter、類facebook、類Groupon、類Kik的網站和應用,抄起來也絕對不比國內的要弱。
國內一些媒體總喜歡給人民群眾找G點。一有什麽動靜就被誇大其詞。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這樣的一個印象——國外的企業都是很斯文大方地去收購,或者堂堂正正地去競爭。只有中國的企業才會這麼齷齪地去山寨別人的東西,特別是騰訊。
這個問題還有兩個很奇怪的推論。
一個是「騰訊的山寨行為直接抑制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馬雲曾經說過一句話,給我印象十分深刻。「大象是很難踩死螞蟻的,只要你躲得好。」
在互聯網創業,無非兩條路,一條是在激烈的競爭中消亡,一條是被大企業收購。第三條路以弱勝強也是有的,但是太少太少了。單人匹馬想要在萬軍之中殺出重圍,可能性實在是低得不能再低—— 但也並不是完全沒有。別忘了,Facebook就是這樣成長起來的。然而Facebook之所以能夠成功,除了有實力以外,還有膽量、運氣、時勢等等很多因素。
一個小兵在亂世中,要麼被強者消滅,要麼依附強者,在強者的庇護下成長,最終成為獨當一面的大將;作為強者,面對將來會對自己有威脅的敵人,若是大將之才則以利誘之,收其于麾下;若是庸碌之人則或正面進攻,或旁敲側擊,削其實力,才能保證自己的強大。
商場如戰場,卻要談用自身的強大去壓制敵人有多不道德。那是儒生之言,迂腐之極。
還有一個是「騰訊的山寨極大地扼殺了行業內的創新力。」
記得@黃繼新 在知乎的回答上有這樣一段話,大概意思是這樣:一個所謂新的點子,
全世界大概有5,000 人都想到了,
有500個人會去做出來,
有100個人能堅持下來,
有10個人會吸引到一定的用戶,
最後只有一個人能夠在競爭中活下來。
你想要做那5000人中的最後活下來的那一個,最重要的根本不是你的點子。創新力只是個偽概念,要是你當真了,你就輸了。
執行力。
只有做得比那4999個人都要好,都要快,而且能耐得住堅持下來的寂寞,頂得住激烈競爭中的壓力,你才能有機會存活下來。
扯遠了。說回正題。
在互聯網世界中。點子是最不值錢的。產品也是不值錢的。
值錢的是資源(主要是人才和专利)和用戶。
Facebook自己也開發了Facebook Camera,從產品上來看絕對不是一兩個月開發出來的趕工貨,也就是說早在收購Instagram之前,Facebook已經在著手于照片分享應用了。
那爲什麽還是大手筆花了10億美刀買下了Instagram這家只有13個人的小公司?
3000萬的用戶[1]。
提問者說騰訊樂於山寨,但是騰訊也是會收購的。
國內最著名的莫過於Foxmail和康盛创想。
前者,除了用戶,還把Allen Zhang這位國內頂尖水平的PM收入帳下。從而造就了後來QQMail和微信的輝煌。
而後者,則是使騰訊直接滲入了國內所有使用Discuz!的論壇。於是現在,你可以以用QQ帳號登陸大部份Discuz!的論壇了。
一言蔽之:產品可以山寨,用戶和資源卻是不能山寨的。
說到底,是收購還是山寨。在於是否有收購的價值。
有則購之,無則山寨之。
在商言商。何必每樣東西都牽扯到「國情」的頭上?
[1]這是四月份剛被Facebook收購時的數據,現在已經達到5000萬了。
http://luju.me/
http://blog.sina.com.cn/u/249504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