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优先级规则
既然样式有优先级,那么就会有一个规则来约定这个优先级,而这个“规则”就是本次所需要讲的重点。
样式表中的特殊性描述了不同规则的相对权重,它的基本规则是:
1、统计选择符中的ID属性个数。
2、统计选择符中的CLASS属性个数。
3、统计选择符中的HTML标记名个数。
最后,按正确的顺序写出三个数字,不要加空格或逗号,得到一个三位数(css2.1是用4位数表示)。( 注意,你需要把数字转换成一个以三个数字结尾的更大的数)。相应于选择符的最终数字列表可以很容易确定较高数字特性凌驾于较低数字的。
例如:
1、每个ID选择符(#someid),加 0,1,0,0。
2、每个class选择符(.someclass)、每个属性选择符(形如[attr=value]等)、每个伪类(形如:hover等)加0,0,1,0。
3、每个元素或伪元素(:firstchild)等,加0,0,0,1。
4、其它选择符包括全局选择符*,加0,0,0,0。相当于没加,不过这也是一种specificity,后面会解释。
附加说明
1、文内的样式优先级为1,0,0,0,所以始终高于外部定义。这里文内样式指形如<div style="color:red>blah</div>的样式,
而外部定义指经由<link>或<style>卷标定义的规则。
2、有!important声明的规则高于一切。
!important是CSS1就定义的语法,作用是提高指定样式规则的应用优先权。语法格式{ cssRule !important },即
写在定义的最后面,例如:box{color:red !important;}
3、如果!important声明冲突,则比较优先权。
4、如果优先权一样,则按照在源码中出现的顺序决定,后来者居上。
5、由继承而得到的样式没有specificity的计算,它低于一切其它规则(比如全局选择符*定义的规则)。
6、关于经由@import加载的外部样式,由于@import必须出现在所有其它规则定义之前(如不是,则浏览器应该忽略之),所以按照后来居上原则,一般优先权冲突时是占下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