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未清账和已清账的区分

业务:
未清项和已清项的概念:
未清项( Open Item ):表示财务凭证行项目的一种挂帐状态,提示该项目需要被 clearing.
为什么需要使用到未清项管理呢?
记录完整的业务交易。比如客户 A 有两笔应收款 A1 A2 A1 因业务纠纷,需进一步交涉,所以客户 A 先针对 A2 付款,若没有未清项管理, 这笔收款只能按照时间顺序靠前的交易 A1 先执行了
操作:
SAP 中,使用 FBL1N, FBL3N,FBL5N 来分别查看供应商、总帐、客户类型科目的未清帐和已清帐。
供应商( K BSIK( 未清 ). BSAK( 已清 )
总帐( S BSIS. BSAS
客户( D BSID. BSAD
I 表示未清 A 表示已清
注意:必然的,这 6 个表的数据与 BKPF BSEG 表有一定的冗余
如果这些业务被清帐了,则对应的记录会从BSI*转移到BSA*
. TcodeFBL5N(可找到所有cleared itemopen item)
(图片略)
注意:绿灯项为cleared项目,不能在FB05中使用
红灯项为open项目,能在FB05中使用
BSEG表中有这样的规律:
For example
Posting Key BSCHL Amount in document currencyWRBTR
04 0.90
04
3900
04 1300
17 5200.90
规律:(17 04)+(04)+(04
(BKPF财务凭证抬头)
BSID
表中的三项:
Posting Key BSCHL Amount in document currencyWRBTR
04 0.90
04 3900
04 1300

疑问: 按说, "如果这些业务被清帐了,则对应的记录会从BSI*转移到BSA*",为什么业务被清帐之后,这些项还被保留在这个表中呢?
正解: BSIS表中会记录所有曾经发生过的帐目,不管是未清还是已清,很全!!

SAP提供了三种清账处理逻辑:标准清账、部分支付清账和剩余项目清账。
三种清账方式都是为了同一目的,功能相同,可能还有交叉重复的地方,但实际应用的条件不尽相同。

部分支付清账可以根据需要分批处理未清项;规范操作生成的明细账可以清晰地反映业务发生的过程,便于查询和对账使用。尤其适用于一笔借款分几次归还或一笔货款分多次收回的情况.部分清账不会生成新的应收帐款,不会影响帐期.
部分清账在做完最后一笔还款或 收款后对所有item一次做cleared动作。

剩余项目清账方式可以理解为每次清账后系统会把剩余的未清项金额计算出来,对剩余金额另产生一个openitem, 下次清账时再对该剩余金额进行未清项处理。优点是能随时反映某笔未清项剩余未清的金额。但是生成的明细账无法真实反映未清项业务分批处理的交易记录,不便于查询使用,而且虚增了发生额; 剩余清账会生成新的应收帐款,默认会影响帐期,但通过后台可设置不影响帐期。



针对供应商,清账后,未清项表示未付的账款。
针对客户,道理相同。
针对总账科目GR/IR,清账后,未清项表示已收货但发票未到的明细行。

你可能感兴趣的:(SAP系统未清账和已清账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