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 呼吁建立“创业者公社”和“创业者公约”

  “创业者公社”和“创业者公约”的提议——想了半天,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件事情丢出来,让大家来拍砖。要做一件社会化的事情,只有大家都出力卖命,才能做成。

  前几天我们在上海搞“微博创业训练营”,来自各地的好几位创业者激动的说“终于找到组织了”,嘿嘿,说话可要谨慎哦,这年头,除了党组织可别再提什么“组织”二字,小心被河蟹掉;再说,按照常规的方法搞组织极有可能发生争权夺利的事情,到时候大家争当会长、主席、总书记、秘书长、委员、部长、办公室主任……最终又落得一个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杯具。

  创业不精彩?创业不辉煌?创业不辛苦?创业不残酷?……创业发生在中国每个角落里的千千万万草根当中,然而创业者是孤独的,随手翻了一下书架上的新华字典,发现“创”字下面的词条中竟然连“创业”和“创业者”都没有,可见创业者卑微啊!连大众字典里都不收录你的名字,哪还谈得上什么社会地位和受人尊重?

  创业者应该有一个自己的组织,不不不,应该是有自己的家园和城邦,一个自发的、中立的、非盈利的、持久运转的、线上线下的、无处不在的创业者社会网络和交流平台。同城的创业者如果能有个经常可以见面聚聚的地方就更爽了,比如哪条街上、哪个园区的某个咖啡馆或酒吧,甚至大学的学生会里,挂个牌子和标志,创业者见了就会产生宾至如归的亲切感。

  走在创业路上的人脑子里有什么好主意了、需要什么了、感到孤独了,就可以去那里泡泡,进了门递个创业者名片还能自动打折什么的。哪天如果柳传志路经这个城市,可以请他来讲讲中关村的小屋里如何走出一家世界级的公司;要是蔡文胜来了大家就喝工夫茶;牛文文进门没的说就请喝牛奶吧;还有李开复、王利芬、刘松琳……这样,草根创业者们就不会再感到孤独,毕竟,创业者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_第1张图片 

  当然,这件事需要有活跃的志愿者来参与和坚持做,时间长了就会有人气,我给这个地方想了一个名字:创业者公社。

  提议一:关于“创业者公社”

  宗旨目的:

  1)创业者网上+线下的交流平台,草根创业者的同城会所;

  2)成功的创业者、天使投资人和VC接触早期创业项目的场所;

  3)中国向创业和创新型社会进化的草根社会化网络。

  存在形式:

  a. 再次申明,“创业者公社”不是一个组织,而是一个创业者的SNS社交网络;

  b. “创业者公社”仅是一个辨认标志,无版权,属于社会、属于全体创业者;

  c. “创业者公社”由活跃的创业社区志愿者进行自我管理,自治;

  d. 志愿者如感觉必要,可以起草一个“创业者公约”,并按这个自律公约经常性的组织同城创业者的交流、聚会、讨论、分享;做到互通信息、互通资源、互通知识,互通机会,创业者帮助创业者;

  e. 如果有咖啡厅、酒吧、会所的老板在店堂里摆放“创业者公社”的标志,这很可能表明这个场所里面可以免费使用无线网络、投影仪、白板等,这里欢迎创业者们经常来聚会,比如头脑风暴、创业讲座、天使开门等等;当然,也很可能酒水饮料会对创业者有优惠打折;同时,大学生愿意去创业公司锻炼的,可以来这里撞见创业公司的CEO;

  f. 志愿者可以以微博、QQ群等形式结成网络,发布通知或消息,例如:创业者公社@北京、创业者公社@上海、创业者公社@广州、创业者公社@深圳、创业者公社@长沙、创业者公社@杭州、创业者公社@成都、创业者公社@贵州、创业者公社@天涯海角……当然,细胞分裂可以无止无尽,同一个城市可以再细分如:创业者公社@北京中关村、创业者公社@海淀、创业者公社@朝阳门外……

  g. “创业者公社”是开放、开源、免费、公益、社会化、分布式的,任何创业者都可以对其组织和存在方式进行修改和定制,其所有权属于社会和全体创业者,也许有一天“创业者公社”会变成创业者的Foursquare格子,遍布中国,像互联网一样,核弹都打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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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议二:关于“创业者公约”

  要做一件每个创业者都认同的事情,应该有一个公约,同样的,这个公约也应该是开源的、没有版权的,它为社会所拥有,任何创业者都有权利和义务加以修正、补充、复制、传播;大家有兴趣来Wiki式的起草一份创业者公约吗?好吧,这里是一个活跃分子的版本,再次请大家拍砖:

  创业者公约

  (抛砖引玉稿)

  1.创业者定义:创业者是创建、组织、管理一个企业并承担其风险的人,是为社会创造财富、而不给社会带来负担的人群;

  2. 创业者相信再大的事业也是从小做起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就是创业的精神,也是草根的力量和生命所在;

  3. 创业者应该具有开创意识,大胆启用新思想、新技术、新模式来改善、提升、颠覆现有的商业、生产、管理的模式和方法;

  4. 创业者要有领袖和团队的意识,能够引领、鼓舞、影响、鞭策、奖励和关怀共同奋斗的创业团队,让自己的能力和影响力得以无限的扩展;

  5. 创业者必须具有道德的自律精神,不以直接或间接损害消费者、顾客、社会利益而牟取私利,任何违背这种自律精神的企业主,自动失去“创业者”的称号;

  6. 创业者应有互助精神,对于初创期、处于迷茫和困境中的创业者,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和资源予以帮助,创业者帮助创业者;

  7. 创业者必须具有社会意识,开放、公正、爱憎分明,不苟同和屈服于有害社会的势力或习惯,参与支持和建立一个公正合理、民主透明的创业生态环境和社会体系;

  8. 创业者应该在年轻人和大学生中宣传创业,让未来的社会主人从小受到创业思想的影响和熏陶,栽培未来的优秀创业者种子;

  9.成功的创业者应尽自己的能力回馈社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天使投资和辅助早期的创业者、帮助和资助政府所忽略或无力为之的社会真空、帮助和改善落后地区的教育和致富环境等;

  10. 在国家主权、民主体制、大众利益受到侵犯和威胁的时候,创业者应挺身而出予以救助和维护,创业者是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此公约无版权,为社会所拥有,任何创业者都有权利加以修正、补充、复制、传播。)

  创业者兄弟姐妹们,大家拍砖吧,使劲、再使点劲儿狠狠的拍吧!

  志愿者、先驱者、创业伙伴、天使、公社社长……现在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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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1)牛文文库存的《创业家》杂志,将来可以免费“云储存”在千千万万个“创业者公社”里;

  2)俺先来赞助100块“创业者公社”的门牌……VI正在设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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