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的五大原则

OO的五大原则

OO的五大原则是指SRP、OCP、LSP、DIP、ISP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
对象的功能应该单一

OCP(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以增加对象的方式来完成对需求的扩展,而非修改原有对象。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
“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子类应该具备父类的特征。

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反向依赖原则)
不应该依赖“客户”的东西,后端提供方法不应该依赖前端对象。

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分隔原则)
尽量提供有针对性符合功能特点的简单接口,而不是包含很多方法的大而总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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