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两天有个热点新闻“女孩拒绝男同学示爱,被对方从19楼扔下死亡”,简直气的我半夜睡不着,我气的不是这条新闻本身,而是下方令我目瞪口呆的评论。
网友们关注的不是女孩姗姗的惨死,或法院的判决,而是凶手薛某宣称“追了她八年,花费4万元,为女孩买过Coach包、卡西欧美颜相机、蒂芙尼首饰,还曾共同旅游,目前和另一室友合租房子”这一细节。
评论多数都是痛斥女生爱占便宜,把男人当长期备胎,起杀心很正常,收人财物却不在一起,被人杀了活该啊。
就连我喜欢的10万+自媒体都把矛头指向了受害女生,认为是女主不断给男生的希望令自己引火烧身。
女孩儿都惨死了还要被骂人品差,真是心疼。这和女生晚上出门被强奸,结果被指责“谁让你大晚上在外面玩还衣着暴露,活该被侵犯”又有什么区别?!
评论看得我简直怀疑自己三观不正,可究竟是我“道德败坏”,还是法盲+道德圣母太多?
讲道理,在美国买个Coach的包真的是不能更便宜了,送了上千元的礼物就能扯上拜金,那我国居民的购买力水平还太令人堪忧啊!再说正常的男人,苦追几年送了东西没能抱得美人归,也就是觉得遇人不淑,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吧。
而网友们所为之开脱的凶手是怎么做的呢?
公安从薛某浏览的网页中发现他总是在搜索“跳楼”,“故意杀人会被判多久”等等。
从法律层面来讲,男方故意杀人,有预谋且手段残忍,而女生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无过错,男方是自愿的赠予并不附带任何义务,女生选择接受也没有侵害男方的权利。
除了这件事,死者和男生及另一女性室友合租也遭到了诟病。其实在国外和发达城市,男女合租是很正常的事情。房租每月5300元,押一付三,加上中介费,室友和姗姗每人出了7325元,而薛某付了10000元,被网友当作占了天大的便宜。
已有证据显示了死者缴纳的房租,不仅如此,还有男生给女生转账被她退回的截图,说明女生不止一次明确拒绝过。
可死无对证啊,凶手就是说自己花了4万块啊!礼物啊包包啊,一切都是凶手的单方面说辞,目前看得到的证据,反而是受害者的退款记录。
所以网友们宁愿相信一个杀人犯的话,还美其名曰这是警告女孩子不要贪图蝇头小利。
这件事,可能只是一个姑娘面对追求者,抹不开面子,虚荣心却遇上了歹心。但就算姑娘真的收了礼物价值4万,就算她真的把男孩当了备胎,就活该去死?
收了4万就活该被杀,那收了1万的是不是要卸条胳膊,吃了男生一顿肯德基被他扇一巴掌岂不是很合理?
你以为遇到穷凶极恶之人,不收礼就会没事吗?
对于极度自卑的男人,如果女孩子不收,那就是看不起他,纠缠不休,说不定同样还是会引火烧身。
前几年拒绝男生求爱的女生,被泼汽油烧毁容的事件,还历历在目吧。
所以,杀心就是杀心,恶就是恶,还要什么“完美受害者”!
02
追求异性过程中,花费多少金钱为合理,这真的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且仅与当事人有关,任外人再怎么评判,也左右不了二人的价值取向。
有人觉得“八年花4万”可了不得,可换做其他人,未必觉得这是巨款。
别急着反驳,还真有热心网友去调查了,有人问那些骂死者骂得最凶的一群人都收到过礼物吗,大部分人都说从没收到,可见满满的嫉妒和牌坊。
我还看到有条挺搞笑的评论:“我和我老公当初刚认识,他主动给我冲了50块钱话费,我第二天就还给了他”,底下还不少人点赞,一副为自己的“经济独立”沾沾自喜状。
这种人,我确定肯定不曾有人花上万元追你。
当然不是说要女孩子无节制地花追求者的钱财,而是试图空着手去追女孩子才是有毛病吧?
回忆了一下自己,也曾陆续和几个不同的异性“过招”,谈不上多么有发言权,但比较来看,也算提供个参考。
其中有个男孩子,接触之初请我吃过几顿饭,每次都是人均大几百的高级餐厅。
我觉得令对方破费心中过意不去,对方却说“这没什么,你是美食家嘛,一起吃饭聊聊天,不要有心理压力”,打消了我的顾虑。
和有“分寸感”的绅士交往是件比较轻松的事情,付出不会强求回报,不会情感绑架。
后来随着了解加深,彼此发现并无意愿进一步发展,于是做回了不再单独见面的普通朋友。当然,我也通过给他介绍客户,主动去还这个人情。
而另外一个男孩子,和他认识许久,总共才吃过一顿饭。
有的男人就是给了你芝麻绿豆都以为自己付了嫖资。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当对方露出“你答应和我吃饭,就是答应我的追求”的苗头,我火速远离。
和“界限感”拎不清的男生交往,别说是豪华大餐,就算是一顿沙县小吃的人情,都尽量不要欠。
看清这一点,拒绝了对方几次,还好他有着起码的识趣,也就断得干干净净。
不是花了多少钱就能收获多少情,“付出一定要有回报”这个理儿,在一段感情里行不通,别偏执,别意淫。
03
生气归生气,回怼归回怼,那么,和异性交往,女生应该怎么做?我说三点:
1
远离性格偏激的人
这一点,交友、择偶,都适用。
常有人问我,找另一半有什么要求?我的第一条才不是看对方的经济状况,而一直是“性格温和不偏激,无不良嗜好”。
别说把你推下19楼或者18层地狱,吵架急了把你家暴一顿再痛哭流涕求原谅,如果逃不掉,这辈子你也基本废了。
感情中,能有个圆满的结果固然好,如果未能在一起,告别的时候也需要一份体面。
2
花钱这件事,心里有点儿数
如果你愿意和一个男生保持交往,“礼尚往来”是一种美德。
经验告诉我,一个有品的男生不会因为女生的一次主动买单而觉得跌面儿,他只会高看你一眼。
不只一个异性朋友跟我吐槽过,自己的女朋友在成为自己女朋友之前和之后,从来没有买过单,他们说男人在恋爱中负责买单当然没毛病,但是女孩自始至终一毛钱没掏过,自己心里还是不爽。
而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他,请学会委婉地拒绝。
“欲拒还迎”在恋爱里是一种情趣,但在其他时候,它真的没什么卵用。
起码基本杜绝了死于非命的可能性,也不会背上“绿茶婊”的骂名。
如果前文中的受害者能够早一些用更委婉的方式拒绝,也不会那么惨吧。
3
掌握“分寸感”
韩寒曾说过一句惊世骇俗的名言:
“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了。”
被骂这是对女性有侮辱性的直男癌言论,也让广大女性感受到了来自男权世界的恶意。
针对这起命案,我关注的一个女性博主说:“女的有半点不对,立马有人上来教你做人;男的杀人放火,也没人敢说他不是。”
既然很多男人不愿意掌握分寸感,那么女人自己更要保持合理距离。连侵害女儿的禽兽亲爹都层出不穷,更不要指望与你萍水相逢的男性。
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
分寸感也是个好东西,你一定要有啊!
摸良心说,凶手的投入真算不得多。屌丝之所以是屌丝,就是每一分钱都渴望回报。人都已经走了还要漫天苛责,明明要关注的不是姑娘是否拜金养备胎,而是杀人就要偿命。
往女生身上泼脏水的省省吧,女孩子的不想撕破脸留点情面变成你们口中的“要拒绝就要彻底一点,不要给对方幻想”。而拒绝太彻底的激怒男方被杀的话,又要怪女孩子“做人太绝情,不会处事”。
所以,死者唯一的错误,就是没有对男人防范和警惕,无他。
女孩请学会“聪明地避嫌”,世道如此混乱,要自我保护。
网友请学会“理智地判断”,媒体言辞偏颇,不可以尽信。
不占他人便宜,妥善处理人情,慎做道德圣母。
别让自己曾经说过的话,成为伤害自己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