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卫计委称女子狂犬病死亡事件所打疫苗合规,家属将诉医院

西安市民龙秀玲女士在马路上被不明来源的犬咬伤后,虽然及时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最终仍病发死亡,该事件有了新进展。2017年8月4日下午,龙女士的丈夫马宏周刚刚从西安市卫生计生委拿到该单位对妻子因狂犬病死亡事件的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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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盖着西安市卫生计生委红章的三页文件中写到,西安卫计委称,事发后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龙女士被犬伤后的诊疗情况进行了调查。西安市中心医院所使用的狂犬病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和接种过程均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疫苗在有效期内,运输记录填写完整,疫苗批签发合格证齐全。

马宏周则认为,西安卫计委未正面回答关于疫苗是否合格、伤情暴露级别鉴定是否存在重大错误等问题。

此外,马宏周表示,他已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妻子被狗咬伤后打狂犬病疫苗的西安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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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提出了二十多个具体问题

4日,西安市卫生计生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马宏周通过市长信箱,就妻子狂犬病发病后死亡事件提出二十多个具体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西安市卫生计生委前日回复了其通过市长信箱的提问。

但马宏周表示,西安市卫生计生委的回复对他提出的伤情暴露鉴定级别等疑问,均未回应。

针对妻子因狂犬病死亡事件,马宏周7月24日向西安市卫生计生委递交要求答复的申请书,其中包含27个具体问题;7月26日,他向市长信箱提交了其中22个问题。

马宏周从妻子手机相册和被犬咬伤当天发布的朋友圈中,找到了妻子当时被咬伤后伤口的照片。照片显示,龙女士脚踝上侧有两三道擦伤,有少量出血。查阅资料和咨询过多位犬伤科医生后,他疑心这样的伤情已经达到III级暴露,而西安市中心医院接诊的医生按II级暴露,未予注射抗狂犬病毒的免疫球蛋白,可能不妥。

马宏周说,妻子的就诊交费单据显示,她确实没有注射抗狂犬病毒的免疫球蛋白。“但不是因为费用问题”,马宏周说,家里经商,经济条件还可以,妻子开的是宝马车。如果病情需要,她不会因为一两千元,就不打免疫球蛋白。他还特意通过微信叮嘱妻子,“不要省钱,人最重要。”

但知名传染病专家、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教授告诉澎湃新闻,从患者当时伤口的照片看,接诊医生按照II级暴露处置,应该是合适的。

马宏周表示,如果西安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对龙秀玲II级伤情暴露的判定是准确的,伤口处理是规范、彻底的,为什么妻子按时打了疫苗之后,仍然患病死亡?

专家:应更关注对犬只的管理,保证“犬不带毒,不咬人”

马宏周介绍,妻子在西安市中心医院注射过四针狂犬疫苗后,7月13日出现腿麻、发烧、腰酸等症状,来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就医,吃了两天药后,不见好转。

令马宏周耿耿于怀的是,他认为,西安市中心医院当天接诊的医生通过一卡通和电子病历等诊疗系统,应该能看到妻子最近被犬咬伤过,正在注射狂犬病疫苗,应该能想到,或首先想到患者是否已患了狂犬病,应予以抢救,或者首先确认是否存在这一患病可能。他不确定这是否是医生的疏漏。

龙女士最终被确诊患狂犬病的过程也比较曲折。

据马宏周介绍,龙女士在西安市中心医院就医后,7月15日、16日,又两次到第四军医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京医院)就诊。16日凌晨,在该院急诊室抢救一段时间后,一位护士问及,“最近有没有被狗咬伤过?”家属回答称,20多天前,被狗咬伤,已注射四针疫苗,还有一针要打。

获悉这一重要信息后,西京医院立即组织了感染科等三个科室医生紧急会诊,随后,确诊龙女士患狂犬病。龙女士随即被转院到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因病房满,又转院到西安市第八人民医院。但18日凌晨,龙女士因抢救无效死亡。

卢洪洲教授告诉澎湃新闻,即便7月13日西安市中心医院的医生发现了龙女士狂犬病的风险,也几乎不可能挽回她的生命。因为狂犬病的特点之一就是,一旦发病,死亡率100%。

卢洪洲表示,他认为,除了及时清创、注射疫苗,以及使用免疫球蛋白,人们应该更关注对犬只的管理,注射疫苗,保证“犬不带毒,不咬人”。

西安卫计委在给马宏周的回复最后写到,如果患者家属对西安市中心医院的诊断和治疗存在异议,可在一年内,向卫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也可以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或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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