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朗格是西方美学史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位功绩卓著的女性美学家。她的书《艺术问题》在西方文艺理论界占有着重要的位置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书作者以符号论美学为中心着重探讨艺术本质论。其中收集了10篇讲稿,本文将从前5篇讲稿的文本出发,选出其中极具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自我见解。
一、内心情感的外在表现
朗格对艺术本质的论述首先是从对舞蹈的哲学探讨开始的。一个舞蹈表现的是一种概念,是标示情感、情绪和其他主观经验的产生和消失过程的概念,是标示主观感情产生和发展的概念,是再现我们内心生活的统一性、个别性和复杂性的概念。值得一提的是“内心生活”这个概念,是指一个人对其自身历史发展的内心写照,是他对世界生活形式的内在感受。这一类经验通常只能被我们模糊意识到,因为它的组成成分大部分是不可名状的。然而,这种主观存在物事实上是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的,我们不仅能够时时与它相遇,而且可以从概念上去认识它,反映它,想象它,甚至还可以用符号将它细腻而又深刻地表现出来。例如诗人在写诗时,便是用艺术符号的方式表达人的情感。
诗人在写作中要表现“内心生活”往往不会用普通的语言符号,因为普通的语言符号并不能表现出诗意和美感。苏珊·朗格说:对情感生活的认识,“是不可能用普通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之所以不可表达,原因并不在于所要表达的观念崇高之极、神圣之极或神秘之极,而是由于情感存在形式与推理性语言所具有的形式在逻辑上互不对应,这种不对应性就使得任何一种精确无误的情感和情绪概念都不可能由文字语言的逻辑形式表现出来”。如所以表达人类情感的诗,只能用艺术符号的方式而不用一般语言符号的方式。
例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里面的常用意象月便是诗人情感的艺术符号,通过月这个客观景物来表现主观情感。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说:“诗人的职责就在于:把他自己从这些形象和感觉中所得到的愉快和热诚传达于他人”。法国浪漫主义作家斯达尔夫人说,诗表现的是诗人“灵魂中的感情”,当热情激动灵魂时,诗人就借助形象和比喻来表现“内心的东西”。
那么表现某个人对于某些内在的或主观的过程的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朗格说:“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这样一种形象,不管它是一场舞蹈,还是一件雕塑品,或是一副绘画、一部乐曲、一首诗,本质上都是内在生活的外部显现,都是主观现实的客观显现。这种形象之所以能够标示内心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乃是因为这一形象与内心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含有相同的关系和成分的缘故。”李清照词醉花阴“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以花之瘦,比人之瘦。将词人思念丈夫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这里面词人用她愁苦的心情看一切,无不给菊花涂上了一层愁苦的感情色彩。文学创造中的主体通过情感体验。把自我的意识、情感对象化,即将客体“主体化”,在观念中创造出源于客体又超越客体的审美形象。诗或词中的自然景物并不是纯粹的,而是经过艺术加工过的,是主体的客观映像。每一种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再现外部现实的形象,然而这些形象都是为了将内在现实即主观经验和情感的对象化而服务的。
二、艺术符号体现的情感
从第二讲中我们知道了,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件表现性形式,这种创造出来的形式是供我们的感官去知觉或供我们想象的,而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这里的情感指的是指广义上的情感。《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出:在学习鉴赏中外文学作品,具有积极的鉴赏态度“努力探索作品中蕴涵的民族心理和时代精神,了解人类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而朗格也提出同样的观点,她认为艺术家表现的决不是他自己的真实情感,而是他认识的人类情感;艺术的认识不仅仅在于把握它所表现的人类普遍情感,更重要的是学会通过理解把握情感而进行情感教育。
例如在讲到朱自清《背影》这篇文章时,就不仅仅从作者的情感出发,更要上升到一个高度。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是:军阀割据,帝国主义势力明争暗斗,知识分子朝不保夕,广大劳动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朱自清作为一名正直、善良、敦厚的知识分子,必然要感受到社会的压抑,产生一种落寞凄凉的情绪,作者的家庭,因为社会的黑暗而日趋窘迫,“光景很是惨淡”,“一日不如一日”。
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奔波劳碌,境遇艰难的现实。所以这篇文章不仅写出了简单的父子伦理之爱,也暗含着一种深刻的时代之难和心灵之痛。所以这篇文章所表现的情感,不仅仅是纯粹的个人情感,还饱含时代精神折射下的人类共有的普遍情感。
作品中蕴涵着丰富情感。朗格曾深刻地阐述过真正艺术创造的秘密:“艺术品就是将情感(指广义的情感,亦即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可听得形式。它是运用符号的方式把情感转变成诉诸让人的知觉的东西,而不是一种征兆性的东西或是一种诉诸推理能力的东西;艺术品也就是情感的形式或是能够将内在情感系统地呈现出来供我们认识的形式。
所以,教师在讲散文这个文体的时候,教师一定要将作品中传达的情感讲清楚,从而进行情感教育。这与三维目标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不谋而合。
三、艺术符号活动的创造性
苏珊·朗格在探讨艺术家“创造”时,曾提出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艺术家在艺术作品中创造了什么?”他创造这些东西的目的是什么?这些东西是怎样创造出来的?”
四、艺术是一种生命的形式
苏珊·朗格认为,每一个艺术家都能在一个优秀的艺术品中看到“生命”,“活力”或“生机”。你愈是深入地研究艺术品的结构,你就会愈加清楚地发现艺术结构与生命结构的相似之处,这里所说的生命结构包括着从低级生物的生命结构到人类情感和人类本性这样一些高级复杂的生命结构(情感和人性正是那些最高级的艺术所传达的意义)。这里的情感就是上文提到的广义的情感。说一件作品“包含着情感”,恰恰就是说这件作品是一件“活生生”的事物,也就是说它具有艺术的活力或展现出一种 “生命的形式”。因为他们的基本形式是生命的形式,它们的产生与消失也就是生命的成长和死亡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形式,而不是那种机械的物理活动形式,它们之间(即各种情感和情绪)的相互关系和组合就反映了生物存在的方式。因此,如果想要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一个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以情感的形式展示出来;也就是说,它就必须使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这就把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纵观经过岁月洗礼留下来的优秀作品,都是具有生活活力的作品。
那么什么是生命的逻辑形式?或者说什么是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朗格对此进行了总结,并将其概括为有机统一性、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在此就不一一论述了)。
朗格还从艺术自身的基本特性来说明艺术是一种生命的形式这一问题。她说到:“艺术具有它自身的规律,这就是表现性规律,它的构成要素都是虚幻的东西,而不是真实的物质材料;这些要素不仅本身不能与物理要素相比较,就是它们的机能也不能与物理机能作比较;我们所要比较的是由这些要素构成的产品——表现性的形式或艺术品——的特征与生命本身的特征,是这两种特征之间的象征性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