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的进一步规定:怕,理解与解释

我们生活于情绪之中。

“怕”这种情绪最具普遍性。人生在世就意味着必须与他人和他物共同存在,而人的这中“怕”,偏偏就是怕与他人的“共同存在”。

“怕”是一种情绪,但更是一种认识,并尝试认识怕的对象。这就涉及到了海德格尔的思想,情绪与认识、情感与理智是统一体。 “情感”即“意愿”,我们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取决于我们的情感。情感是行为的直接推动力。“理智”即“理性”,它是我们认识真理的一种能力。

举个例子,理智告诉我们锻炼身体益处多多,情感告诉我们天太冷了,不想出被窝。所以,理智与情感就是互相的,二者不可分割。“怕”,感到害怕是一种情感,去弄清楚什么让我们害怕是理智。故,人的理解活动不是孤立的,不是与其他的思想感情毫不相干的。

海德格尔还说,人是一种可能的存在。不仅仅是一个现成的存在物,而是具有丰富思想的情感的存在者,我们与世界都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不是孤零零的个体,我们不仅有情感还有理智。

人无时无刻地思考自己的人生,所以你的未来充满了可能性,未来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放到现实生活中来说,我理解的对象就是生活,你如何理解生活,生活就有不同的可能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可能性中,生活如此精彩。

这个理解的基础就是感性和理性。

理解即解释,理解一个事物就是在解释该事物。在解释活动中,我们既不是把某种“意义”强行塞给某个孤零零的现成地摆在我们眼前的事物,又不是把某种价签贴在该物之上,而是该物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与其他事物联系在一起。这个论述就把事物的意义当成客观的,是事物本身的显现。

那我们如何解释事物呢?海德格尔认为,解释活动的主要特征是让某物“作为”某物而存在,解释就是把某物“当作”某物来看。我们总是根据已知物来“解释”未知物,让新知识与旧知识连成一体;任何解释必然以某种假设和观点为基础,完全客观的、完全公正的、不带任何成见的理论和观点,并不真的存在。

海德格尔说,任何价值观念和历史理论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谁也跳不出历史,所以谁也摆脱不了历史的局限。真理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真理。摆脱了历史,就无所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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