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知识二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1、什么是危险品?P27

答: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危险物品有2020余种。

2、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哪几类?P27

答: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即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具体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中的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3、易燃气体按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级的?P28

答: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爆炸下限≤13%(体积),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一氧化碳、甲烷等碳五以下的烷烃、烯烃,无水的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环丙烷、环丁烷、环氧乙烷,四氢化硅、液化石油气等。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一部分: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GA/T 536.1-2013),易燃气体分为两级。

I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II级:10%≤爆炸下限<13%,并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为险物质。

]4、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P31

答:(一)易燃性易燃液体燃烧的难易程度,即火灾危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们的分子结构和相对分子质量大小。

(二)爆炸性易燃液体的挥发性越强,这种爆炸危险就越大。影响其蒸发速度的因素有温度、沸点、比重、压力、流速等。

(三)受热膨胀性

(四)流动性流动性是液体的通性,易燃液体的流动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五)带电性多数易燃液体在灌注、输送、喷流过程中能够产生静电,当静电荷聚集到一定程度,则放电发火,有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六)毒害性易燃液体大都本身或其蒸气具有毒害性,有的还有刺激性和腐蚀性。易燃液体蒸发气体,通过人体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三个途径进入人体内,造成人身中毒。

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概念分别是什么?P32、33

答: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系指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并且该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这类物质都具有遇水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能引起火灾的危险性或爆炸性。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一章概述

1、建筑火灾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答:1.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

2、建筑火灾的危害体现在哪几方面?

答:1.危害人员生命、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等。

3、建筑防火常用的技术方法有哪些?

答:

一)总平面布置方面包括:

1.选择合理的建筑位置;

2.合理划分生产区、存储区(包括露天存储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区等;

3.合理确定各类建(构)筑物、堆场、储罐、电力设施及电力线路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

4.设置必须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作业面。

二)建筑结构防火方面

1.适当增加构件的截面积;

2.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增加保护层厚度;

3.在构件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做耐火保护层;

4.对钢梁、钢屋架及木结构做耐火吊顶和防火保护层包敷设等。

三)建筑材料防火

1.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数量,对可燃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2.与电气线路或发热物体接触的材料采用不燃材料或进行阻燃处理;

3.楼梯间、管道井等竖向通道和供人员疏散的通道内采用不燃材料。

四)防火分区分隔

1.建筑内部利用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

2.建筑物外采用防火挑檐、设置窗槛(间)墙等。

3.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安全疏散

1.防火分区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

2.疏散路线必须满足室内最远点到房门,房门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行走限值;

3.疏散方向采用双向疏散,疏散出口分散布置,减少袋形走道设置;

4.合适的疏散楼梯形式,楼梯间应为安全的区域,入口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

5.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间不得与地上楼梯相连,如必须相连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通过防火门出入;

6.疏散宽度保证不拥堵,为疏散人员提供引导。

六)防排烟

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和选择合理的防烟、排烟方式。

七)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1.合理设计防爆结构和泄爆面积、准确选用防爆设备;

2.对建筑用电负荷、供配电源、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及其安装敷设等,采取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防火技术措施。

第二章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if !supportLists]1. [endif]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答:

[if !supportLists]1. [endif]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if !supportLists]2. [endif]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

[if !supportLists]3. [endif]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熔点和燃点。

2、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答: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闪点≥28℃<60℃的液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爆炸下限≥10%的气体。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if !supportLists]5. [endif]助燃气体。

[if !supportLists]6. [endif]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闪点≥60℃的液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可燃固体。

丁类: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if !supportLists]1. [endif]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if !supportLists]2. [endif]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if !supportLists]3. [endif]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3、储存的火灾危险性是如何分类的?

答: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甲类: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闪点<28℃的液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if !supportLists]3. [endif]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

[if !supportLists]4. [endif]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if !supportLists]5. [endif]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if !supportLists]6. [endif]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闪点≥28℃至<60℃的液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爆炸下限≥10%的气体。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if !supportLists]5. [endif]助燃气体。

[if !supportLists]6. [endif]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

[if !supportLists]1. [endif]闪点≥60℃的液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注:难燃物品、非燃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时,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4、甲、乙、丙类生产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答:甲、乙、丙类液体的分类,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这样有利于消防安全和节约资源。①甲类火灾危险性液体闪点基准定为小于28℃;②乙类定为大于28℃(包括28℃)并小于60℃;③丙类定为大于60℃(包括60℃)。

对于(可燃)气体,则以爆炸下限作为分类的基准。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甲类,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乙类。

生产类别为甲类的火灾危险特征:

①危险性液体闪点为<28℃,爆炸下限<10%的气体划为甲类。

②在常温下可以逐渐分解,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的并且迅速放热引起燃烧,或者物质与空气接触后能发生猛烈的氧化作用,同时放出大量的热,而温度越高其氧化反应速度越快,产生的热越多,使温度升高越快,如此互为因果而引进燃烧或爆炸。

③遇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气发生剧烈的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同时产生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该种物质遇酸或氧化课剂也能发生剧烈,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性比遇水或水蒸气时更大。

④物质有较强的夺取电子的能力,即强氧化性。

⑤物质的燃点较低、易燃烧,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

⑥生产中操作温度较高,物质被加热到自燃温度以上,此类生产必须是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因设备内没有助燃气体,所以设备内的物质不能燃烧。但是,一旦设备或管道如发生泄漏,如遇火源,该物质就会在空气中立即燃烧。

生产类别为乙类的火灾危险特征:

①危险性液体大于28℃(包括28℃)并小于60℃,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为乙类。

②不属于甲类的氧剂是二级氧化剂,即非强氧化剂。其物质遇热、还原剂量、酸、碱等也能分解产生高热,遇其他氧化剂也能分解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③物质燃点较低、较易燃烧或爆炸,燃烧性能比甲类易燃固体差,燃烧速度较慢,同时也可放出有毒气体。

④生产中助燃气体虽然本身不能燃烧(如氧气),在有火源的情况下,如遇可燃物会加速燃烧,甚至有些含碳的难燃或不燃固体也会迅速燃烧。

⑤生产中可燃物质的粉尘、纤维、雾滴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立即引起爆炸。

生产类别为丙类的火灾危险特征:

①丙类危险性液体温度大于60℃(包括60℃)②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高,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

5、甲、乙、丙类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各有哪些?

答:物品火灾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甲类物品主要是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一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然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

乙类物品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易燃液体、二级氧化剂、助燃气体、二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即使火源拿走,仍能继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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