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编码规范

本文转载自https://github.com/fex-team/styleguide

1 前言

2 代码风格

  2.1 缩进与换行

  2.2 命名

  2.3 标签

  2.4 属性

3 通用

  3.1 DOCTYPE

  3.2 编码

  3.3 CSS和JavaScript引入

4 head

  4.1 title

  4.2 favicon

  4.3 viewport

5 图片

6 表单

  6.1 控件标题

  6.2 按钮

  6.3 可访问性 (A11Y)

7 多媒体

8 模板中的 HTML

1 前言

HTML作为描述网页结构的超文本标记语言,在百度一直有着广泛的应用。本文档的目标是使HTML代码风格保持一致,容易被理解和被维护。

2 代码风格

2.1 缩进与换行

[强制] 使用 4 个空格做为一个缩进层级,不允许使用 2 个空格 或 tab 字符。

示例:

  • first
  • second

[建议] 每行不得超过 120 个字符。

解释:

过长的代码不容易阅读与维护。但是考虑到 HTML 的特殊性,不做硬性要求。

2.2 命名

[强制] class 必须单词全字母小写,单词间以 - 分隔。

[强制] class 必须代表相应模块或部件的内容或功能,不得以样式信息进行命名。

示例:





[强制] 元素 id 必须保证页面唯一。

解释:

同一个页面中,不同的元素包含相同的 id,不符合 id 的属性含义。并且使用 document.getElementById 时可能导致难以追查的问题。

[建议] id 建议单词全字母小写,单词间以 - 分隔。同项目必须保持风格一致。

[建议] idclass 命名,在避免冲突并描述清楚的前提下尽可能短。

示例:







[强制] 禁止为了 hook 脚本,创建无样式信息的 class

解释:

不允许 class 只用于让 JavaScript 选择某些元素,class 应该具有明确的语义和样式。否则容易导致 css class 泛滥。

使用 id、属性选择作为 hook 是更好的方式。

[强制] 同一页面,应避免使用相同的 nameid

解释:

IE 浏览器会混淆元素的 id 和 name 属性, document.getElementById 可能获得不期望的元素。所以在对元素的 id 与 name 属性的命名需要非常小心。

一个比较好的实践是,为 id 和 name 使用不同的命名法。

示例:


2.3 标签

[强制] 标签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

示例:


Hello StyleGuide!

Hello StyleGuide!

[强制] 对于无需自闭合的标签,不允许自闭合。

解释:

常见无需自闭合标签有input、br、img、hr等。

示例:





[强制] 对 HTML5 中规定允许省略的闭合标签,不允许省略闭合标签。

解释:

对代码体积要求非常严苛的场景,可以例外。比如:第三方页面使用的投放系统。

示例:


  • first
  • second
  • first
  • second

[强制] 标签使用必须符合标签嵌套规则。

解释:

比如 div 不得置于 p 中,tbody 必须置于 table 中。

详细的标签嵌套规则参见HTML DTD中的 Elements 定义部分。

[建议] HTML 标签的使用应该遵循标签的语义。

解释:

下面是常见标签语义

  • p - 段落
  • h1,h2,h3,h4,h5,h6 - 层级标题
  • strong,em - 强调
  • ins - 插入
  • del - 删除
  • abbr - 缩写
  • code - 代码标识
  • cite - 引述来源作品的标题
  • q - 引用
  • blockquote - 一段或长篇引用
  • ul - 无序列表
  • ol - 有序列表
  • dl,dt,dd - 定义列表

示例:


Esprima serves as an important building block for some JavaScript language tools.

Esprima serves as an important building block for some JavaScript language tools.

[建议] 在 CSS 可以实现相同需求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表格进行布局。

解释:

在兼容性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语义正确性。对网格对齐和拉伸性有严格要求的场景允许例外,如多列复杂表单。

[建议] 标签的使用应尽量简洁,减少不必要的标签。

示例:






    

2.4 属性

[强制] 属性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

示例:


...
...

[强制] 属性值必须用双引号包围。

解释:

不允许使用单引号,不允许不使用引号。

示例:






[建议] 布尔类型的属性,建议不添加属性值。

示例:


[建议] 自定义属性建议以 xxx- 为前缀,推荐使用 data-

解释:

使用前缀有助于区分自定义属性和标准定义的属性。

示例:

    3 通用

    3.1 DOCTYPE

    [强制] 使用 HTML5doctype 来启用标准模式,建议使用大写的 DOCTYPE

    示例:

    [建议] 启用 IE Edge 模式。

    示例:

    [建议] 在 html 标签上设置正确的 lang 属性。

    解释:

    有助于提高页面的可访问性,如:让语音合成工具确定其所应该采用的发音,令翻译工具确定其翻译语言等。

    示例:

    3.2 编码

    [强制] 页面必须使用精简形式,明确指定字符编码。指定字符编码的 meta 必须是 head 的第一个直接子元素。

    解释:

    见 HTML5 Charset能用吗 一文。

    示例:

    
        
            
            ......
        
        
            ......
        
    

    [建议] HTML 文件使用无 BOMUTF-8 编码。

    解释:

    UTF-8 编码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BOM 在使用程序或工具处理文件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3.3 CSS和JavaScript引入

    [强制] 引入 CSS 时必须指明 rel="stylesheet"

    示例:

    [建议] 引入 CSSJavaScript 时无须指明 type 属性。

    解释:

    text/csstext/javascript 是 type 的默认值。

    [建议] 展现定义放置于外部 CSS 中,行为定义放置于外部 JavaScript 中。

    解释:

    结构-样式-行为的代码分离,对于提高代码的可阅读性和维护性都有好处。

    [建议] 在 head 中引入页面需要的所有 CSS 资源。

    解释:

    在页面渲染的过程中,新的CSS可能导致元素的样式重新计算和绘制,页面闪烁。

    [建议] JavaScript 应当放在页面末尾,或采用异步加载。

    解释:

    将 script 放在页面中间将阻断页面的渲染。出于性能方面的考虑,如非必要,请遵守此条建议。

    示例:

    
        
        
    

    [建议] 移动环境或只针对现代浏览器设计的 Web 应用,如果引用外部资源的 URL 协议部分与页面相同,建议省略协议前缀。

    解释:

    使用 protocol-relative URL 引入 CSS,在 IE7/8 下,会发两次请求。是否使用 protocol-relative URL 应充分考虑页面针对的环境。

    示例:

    4 head

    4.1 title

    [强制] 页面必须包含 title 标签声明标题。

    [强制] title 必须作为 head 的直接子元素,并紧随 charset 声明之后。

    解释:

    title 中如果包含 ascii 之外的字符,浏览器需要知道字符编码类型才能进行解码,否则可能导致乱码。

    示例:

    
        
        页面标题
    

    4.2 favicon

    [强制] 保证 favicon 可访问。

    解释:

    在未指定 favicon 时,大多数浏览器会请求 Web Server 根目录下的 favicon.ico 。为了保证favicon可访问,避免404,必须遵循以下两种方法之一:

    1. 在 Web Server 根目录放置 favicon.ico 文件。
    2. 使用 link 指定 favicon。

    示例:

    4.3 viewport

    [建议] 若页面欲对移动设备友好,需指定页面的 viewport

    解释:

    viewport meta tag可以设置可视区域的宽度和初始缩放大小,避免在移动设备上出现页面展示不正常。

    比如,在页面宽度小于 980px 时,若需 iOS 设备友好,应当设置 viewport 的 width 值来适应你的页面宽度。同时因为不同移动设备分辨率不同,在设置时,应当使用 device-width 和 device-height 变量。

    另外,为了使 viewport 正常工作,在页面内容样式布局设计上也要做相应调整,如避免绝对定位等。关于 viewport 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 Safari Web Content Guide的介绍

    5 图片

    [强制] 禁止 imgsrc 取值为空。延迟加载的图片也要增加默认的 src

    解释:

    src 取值为空,会导致部分浏览器重新加载一次当前页面,参考:;

    [建议] 避免为 img 添加不必要的 title 属性。

    解释:

    多余的 title 影响看图体验,并且增加了页面尺寸。

    [建议] 为重要图片添加 alt 属性。

    解释:

    可以提高图片加载失败时的用户体验。

    [建议] 添加 widthheight 属性,以避免页面抖动。

    [建议] 有下载需求的图片采用 img 标签实现,无下载需求的图片采用 CSS 背景图实现。

    解释:

    1. 产品 logo、用户头像、用户产生的图片等有潜在下载需求的图片,以 img 形式实现,能方便用户下载。
    2. 无下载需求的图片,比如:icon、背景、代码使用的图片等,尽可能采用 css 背景图实现。

    6 表单

    6.1 控件标题

    [强制] 有文本标题的控件必须使用 label 标签将其与其标题相关联。

    解释:

    有两种方式:

    1. 将控件置于 label 内。
    2. label 的 for 属性指向控件的 id。

    推荐使用第一种,减少不必要的 id。如果 DOM 结构不允许直接嵌套,则应使用第二种。

    示例:

    
    
     

    6.2 按钮

    [强制] 使用 button 元素时必须指明 type 属性值。

    解释:

    button 元素的默认 type 为 submit,如果被置于 form 元素中,点击后将导致表单提交。为显示区分其作用方便理解,必须给出 type 属性。

    示例:

    
    

    [建议] 尽量不要使用按钮类元素的 name 属性。

    解释:

    由于浏览器兼容性问题,使用按钮的 name 属性会带来许多难以发现的问题。具体情况可参考此文。

    6.3 可访问性 (A11Y)

    [建议] 负责主要功能的按钮在 DOM 中的顺序应靠前。

    解释:

    负责主要功能的按钮应相对靠前,以提高可访问性。如果在 CSS 中指定了 float: right 则可能导致视觉上主按钮在前,而 DOM 中主按钮靠后的情况。

    示例:

    
    
    
    

    [建议] 当使用 JavaScript 进行表单提交时,如果条件允许,应使原生提交功能正常工作。

    解释:

    当浏览器 JS 运行错误或关闭 JS 时,提交功能将无法工作。如果正确指定了 form 元素的 action 属性和表单控件的 name 属性时,提交仍可继续进行。

    示例:

    [建议] 在针对移动设备开发的页面时,根据内容类型指定输入框的 type 属性。

    解释:

    根据内容类型指定输入框类型,能获得能友好的输入体验。

    示例:

    7 多媒体

    [建议] 当在现代浏览器中使用 audio 以及 video 标签来播放音频、视频时,应当注意格式。

    解释:

    音频应尽可能覆盖到如下格式:

    • MP3
    • WAV
    • Ogg

    视频应尽可能覆盖到如下格式:

    • MP4
    • WebM
    • Ogg

    [建议] 在支持 HTML5 的浏览器中优先使用 audiovideo 标签来定义音视频元素。

    [建议] 使用退化到插件的方式来对多浏览器进行支持。

    示例:

    
    
    

    [建议] 只在必要的时候开启音视频的自动播放。

    [建议] 在 object 标签内部提供指示浏览器不支持该标签的说明。

    示例:

    DO NOT SUPPORT THIS TAG

    8 模板中的 HTML

    [建议] 模板代码的缩进优先保证 HTML 代码的缩进规则。

    示例:

    
    {if $display == true}
    
      {foreach $item_list as $item}
    • {$item.name}
    • {/foreach}
    {/if} {if $display == true}
      {foreach $item_list as $item}
    • {$item.name}
    • {/foreach}
    {/if}

    [建议] 模板代码应以保证 HTML 单个标签语法的正确性为基本原则。

    示例:

    
    
  1. { $item.type_name }
  2. { $item.type_name }
  3. [建议] 在循环处理模板数据构造表格时,若要求每行输出固定的个数,建议先将数据分组,之后再循环输出。

    示例:

    
    
        {foreach $item_list as $item_group}
        
            {foreach $item_group as $item}
            
            {/foreach}
        
        {/foreach}
    
    { $item.name }
    {foreach $item_list as $item} {if $item@iteration is div by 5} {/if} {/foreach}
    { $item.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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