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观察 | 洪蜀宁:数字通证与加密货币

根据金丘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前苏宁金融区块链负责人洪蜀宁先生2018年8月27日晚间在DAGA | Blockchain & AI (核心群)的在线分享语音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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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蜀宁,金丘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前苏宁金融区块链负责人。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对金融科技有着丰富的研究和实战经验。洪蜀宁于2011年发表了国内第一篇研究比特币的论文《比特币:一种新型货币对金融体系的挑战》,对推动比特币在中国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主要关注区块链和密码货币的理论、技术和应用方面的研究。

大家好,我是洪蜀宁。没想到大家的热情这么高涨,感谢老郭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对数字货币的一些认识。

其实这次分享的是老郭上星期就跟我联系的,当时我是二十二号在重庆一个密码货币、通证与无币区块链的一个理论研讨会上,当时做了一些关于密码货币的思考的一些分享和演讲。后来老郭就找到我,让我来也在群里面跟大家做下分享,其实因为刚刚过了这么几天,也没有时间去做更深入的思考,几天时间没有什么新的想法,就是炒炒冷饭,请大家见谅。

二十二号的研讨会的前天晚上,就发生了一批区块链的媒体公众号被封号的事件。那天晚上,我也是思考了很长时间,到底还要不要在公众是公众的场合下面继续去讲密码货币,讲相关的监管政策的事情。后来,还是想清楚了,因为国家的监管,并不是冲着密码货币来的,讲密码货币,研究密码货币,应用密码货币。应该说是没有违规违法的地方。我认识链圈还是币圈的人,大家应该都有这样一个认识,区块链它是离不开密码货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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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它是离不开密码货币的

最后,很快国家就出台了8.24的文件,给凉凉的币圈,进一步雪上加霜,如何去认识8.24文件?还有之前的9.4文件,以及2013年的五委文件。是摆在每一个区块链以及密码货币关心这方面人的面前的一个很紧迫的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从8.24文件来看,它讲了3点,3点,其实是围绕着一个重点,就是金融欺诈,各式各样,金融欺诈,包括利用发币融资。包括利用区块链的概念进行庞氏骗局非法集资等等,这一系列的包括也是利用一些国外的交易所或者是一些地下的交易场所。进行密码货币交易。交易本身应该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利用交易进行一些融资活动。这是为国家所不允许的。

除此以外,8.24文件并没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个人认为,是应该是年初国家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的一个延续。是对当时整治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的一个具体的部署和落实。

同时也是去年九四文件的精神的延续,从去年九四以来。国家政府的很多部门以及一些协会也发布了很多一些具体的风险防范的一些提示,或者一些具体的政策。但是,所有的这些政策,都是在九四文件的框架之下进行。这将近一年来,应该是没有新的监管的意图出现,没有新的监管政策出现。只要严格地遵守九四文件的规定,就不会有新的违法的情况,这种可能性。

九四文件它的核心精神就是两个,一个是禁止ICO就是禁止发币融资。这里对发币融资的理解,可能由于我文字上的一些二义性,个人有个人不同的理解。我个人的理解,这应该是发币和融资这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国家监管针对的应该更多地是指的是利用发币来进行融资的这样一种行为,最单纯的发币行为,从九四文件中并看并不能够看出有什么禁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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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特币进行的定性,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

再回顾到2013年的五部委文件,当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但是主要提的比特币。对比特币进行的定性,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但是,要求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涉及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但是对于非金融机构以及民众持有和交易比特币,并没有做相关的限制。包括后来一些场合下,包括易纲行长。当时也表达了民众自由的持有自主的持有比特币的合法性。

把这三个文件,综合起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到一条很清晰的监管脉络。对币应该说,我国人民银行为代表的监管机构,并没有强行的禁止它,当然也没有承认她也没有禁止它。只是,应该说是把争议进行搁置,重点监管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防止金融稳定受到了影响,如果利用比特币也好或者自己企业自己发币也好,利用这样的,这样的工具进行融资或者进行一些金融欺诈行为,那是政府是不能够接受的事情。

所以这里我们就是一定要把发币和融资区分开来。如果将密码货币,就像比特币这样,作为一种货币来进行,包括发行也好,包括交易也好,包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使用也好,,应该来说,它不属于融资的范围。而一些,后面发的一些什么空气币,ERC20代币等等。它们很多它是由企业采用中心化方式发行,虽然利用了以太坊,等等一些区块链,但是它的发行机制和分配机制,仍然是中心化的。然后于企业的一些具体的经营行为相结合。

将企业的股权管理权分红权收益权等一起把它归集的同一个密码货币中。代币当中或者叫做token当中,这样一种行为,就把token,就笼罩上了非常浓厚的证券的特征,那就不仅仅是一个货币。更多的呈现一个证券的形式。大家都知道证券的管理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包括不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包括中国。所有国家对证券的管理还是非常的严肃的,也是非常紧的,都会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制定出非常严格的监管条例进行监管。

所以说要合规合法的去开展密码货币相关的工作或者业务。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货币来进行对待而不能渗入证券的一些特征在里面。我是。我个人对这一块监管这块的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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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不发币可不可以?

区块链,不发币可不可以?也就是政府现在意主再推的无币区块链。上至政府下至很多区块链的企业,都做出了很多的无币区块链应用,就是包括个人自己也参与和主导了一些无币区块链的应用落地,无币区块链本身在技术上来说,它是可以实施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联盟链或者私有链。是,包括大家都看到了什么,腾讯做的区块链发票等等这些业务,它们都是可以落地的。

但是无币区块链本身它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因为区块链是一个高成本、低效率的一个技术,这样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必须要带来很高的、对企业的时候都会带来很高的运营成本。这样的运营成本怎样去抵消?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公有链里面,由于运行节点的记账者,或者说矿工,它们是自愿参与进来的并不是一个联盟当中,它的自愿行为就必需要获得一定的回报。于是,就在公有链中了,就很自然的就会产生代币或者数字货币这样的激励机制。

而在无币区块链中,由于没有这样的激励机制,所有节点运行的成本就必须由节点自行承担。这些节点往往也就是联盟链里面的这样的核心的企业。

这些企业它必须要承担区块链高昂的运营成本,因为这里的成本不仅仅是指建立系统开发设备等费用还包括人力的费用,因为区块链的技术人才,现在非常紧缺,价格也非常的贵,所以这样的成本包括区块链系统的运营维护以及与现有的系统之间的融合代价都是非常高昂的。这样的成本又很难通过区块链系统的运营来获得回报。所以说绝大多数联盟链的应用都遇到了一个就是推广的困难,这个共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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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联盟链的应用都遇到了一个就是推广的困难

比较成功一点的无币区块链应用往往就是两种场景,一种是在某一个大企业内部,另外一种情况,是政府主导下的强行强制推行的这样一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面,无论是大企业还是政府也好,它们。有足够的实力去承担这样的成本,而且也不用过度的也不用过分的去考虑投入回报,所以可以去在早期,来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但是这种没有经济回报的推动,它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也就很难推广到整个社会,或者说推广到中小企业当中来。因为没有激励,活雷锋的事情,应该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它是不会去做的。所以说无币区块链它只适用于很小,很局限的一些场景。而这些场景就是刚才说的核心大企业或者政府。这种场景,它们又往往是集中化非常严重的集中化运营运行,对于去中心化的区块链,其实并没有非常迫切的要求。

往往都是在一些政绩指导下面进行了一些尝试,比如说区块链电子发票。这样的业务它本身完全没有必要去使用区块链去完成,因为我们的中国的发票的业务是高度集中化的。采用传统的技术完全可以实现电子发票的所有的业务需求和流程,之所以采用区块链实现了系统,更多地是技术以外和经济以外的一些考量。

所以,总而言之,我认为无币区块链,它是一个尝试性的工作是一个适用于很少很小场景的一种需求的这样一种情形,并不具有普适性,不具有可以普遍推广的这样的意义,所以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更多的还是需要有币的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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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币区块链不具备普适性

在有币区块链这项工作当中,目前的也有很多。很有意义的事,社会实验,或者叫一些实践。比如说币改,链改等等,以币改为例,因为币改目前的,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它是以通证经济为它的理论指导来进行。通证和我们说的密码货币,它二者并不是一回事,这两个概念是有交叉的地方。

密码货币,它是基于区块链基础而已,去中心化形式发行的这样一种代币,coin叫token也好英文叫Password currency。它的特点,是去中心化,通证,它和密码货币一样,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是,它并不是依赖于区块链儿发行的,通证可以用通过区块链发行也可以不通过区块链发行,这就是二者,一个根本的区别。

通证本身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幼儿园小朋友。老师给发的小红花,就是一种原始形式的通证,我们过去企业发行的一些积分呐一些返券呐,等等,它们都是一种形式的这种传统形式的通证,当然通过区块链,也可以发行类似的通证。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它是中心化发行。然后,具有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这样一个特点。

企业通过发行通证将企业的管理权。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以及收益分配权等其中的一部分能够反馈给通证的持有者。这样的一种形式就是很典型的是一种证券的形式,是完全符合证券的概念,尤其是和股票,非常的相似。

这种用中心化的方式发行股票。那和传统的IPO,就很难在法律上面分得很清,,所以说,这也是币改,目前遇到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它的合规性,因为证监会对证券的发行,对股票的发行是有着非常严格而清晰的规定的。

怎么才能把币改进下去,我觉得就是应该要绕过这两个限制,通证的这两个限制。通过发行密码货币的方式来将它的合法性打通发行这样的去中心化的,和不带有证券的内涵或者只涉及很少的一点点的证券属性在里面,这样的就可以绕过证监会对IPO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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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打消这种通过试图通过币改去融资这样的一种想法

但这样的话,实际上就带了一个结果,就是因为直接发行密码货币本身是很难直接去融资的,目前很多想要去参加币改的企业,其实它是奔着融资的目的去的。这是国家也是政府这一次监管所严厉打击的对象。所以一定要打消这种通过试图通过币改去融资这样的一种想法,而是将币改作为区块链能够真正用落地的,一个途径,去进行考虑。

下面,我再想谈谈自己对密码货币的还是货币属性的一些认识。这些想法,跟之前在很多地方也讲过很多次,今天,不会有什么很新的想法,重新只是把自己的一些思路了,重新梳理一下。

首先那就是谈到密码货币到底是不是货币问题像并不是很复杂,因为。即使我们从官方的态度来说,官方一般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很多场合下。官方或者一些官员它们都是这么去表述的,就是比特币不是真正的货币,或者说比特币它不能作为法定货币。这里就是我们要将货币和法定货币这两个概念一定要分清,不是法定货币。它就一定不是货币吗。

从货币的历史来看,法定货币,它只是在我们人类历史上是短短的存在了一百多年,。就现代意义上的法定货币,是十九世纪在英格兰出现的。在这之前并没有。就是这种严格的由国家垄断发行货币的这样一种历史的存在。在大多数情况下面私人发行货币都是被许可的的历史。一直延续至今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都在发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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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货币

虽然货币与法定货币相比存在许多的弊端,尤其是当私人货币是由某一个机构来发行的时候,由于任何机构任何企业。它的信用或者说它被监管的程度与中央银行相比都是远远不足的,所以在区块链诞生之前。中心化发行的私人货币都是无法与法定货币相竞争,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了全世界各地有法币能够基本上已经垄断了整个货币市场的一个根本的原因。

货币的信用,它取决于货币发行人的信用,也就是说。它是由谁发行的从此决定了货币本身的信用,货币发行人,我们可以把它分成五种,五大类。第一类的叫大自然。原始社会以来,从早期的贝壳是它,一直到和后期的重金属,一直像黄金我们基本上是一直使用至今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货币形式。这以黄金为例,它的信用它为什么能够。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就是因为它非常优秀的自然属性,还有有限的是个发行量。

黄金,还具有耐储藏是它,防伪造等等优秀的特点,所以黄金的信用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而私人货币,就是一般来说是由一些大企业它所发行的,它的信用,就取决于发行货币的企业的信用。在银行诞生之前或者说比较早期的人类社会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由于发行货币的企业也是良莠不齐,所以。这些货币的价值波动也非常大。而且往往是不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只能在小圈子里使用。

银行诞生以后,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具有雄厚的资金,也往往的是被严格的监管的一种过程,银行所发行的货币,称为银行券,实际上我们汇票是一种典型的银行货币,这也是在我们经济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的,银行券的信用应该往往来说是比较高的,其实大家使用的借记卡。使用的一些第三方支付都可以纳入到银行券的范畴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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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我们在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刷卡的时候。其实我们使用的并不是人民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币。还是相应的这些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将法币转换而成的一种电子货币,或者就是它们自己所发行的货币只不过,这样的货币在国家的严格监管之下,它和法币是1:1进行兑换,但是理论上也存在着发行这些电子货币的银行或者支付机构。无法兑付的这样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就会有法律来保证有中央银行去最后兜底。

当然这种兜底的并不是完全的,所以还对我们使用人来说还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那最后,第四种发行人,就是国家或者是有中央银行的发行的,那就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法币法定货币。发定货币的。法定二字,它应该有这样几个含义,第一个,它是由国家强制发行的,,任何人都必须接受,第二,就是,在国家的管辖范围内,你可以使用法定货币去进行支付,去向国家支付相应的债务。

法定货币的信用,那就取决于国家政府的信用,当政府治理不善的时候就会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也就是我们讲发币贬值,这样的情况,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很多很多次,大家现在都。都能看到的就是目前的委内瑞拉所发生的,这样的货币贬值,数百万倍,这样恐怖的事情。

那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美国的央行也被迫采用了这样子滥发货币的手段,来解救陷于危机中的大型金融机构,中本聪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受到启发。发明出比特币这样一种永远不会通胀的货币,这就是最后一种法币的发行人就是算法和计算机程序,数学算法和程序,它是试先确定的发行的规则,这种发行可能是通胀的可能是通缩的可能是有上限的,可能是没有上限的,但是,它都是在货币发行的。货币诞生的那一刻,被确定了,不会被人为的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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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算法的信用是要高于国家政府的信用,密码货币的信用一定也会高于法定货币

所以说由于算法的信用是要高于国家政府的信用,密码货币的信用一定也会高于法定货币,这就是,我得出来的,经过思考得出来这样一个结论。

对密码货币还还有一个普遍的一个质疑点,就是因为它是程序和算法都是公开的,人人都可以去仿照一个,人人都可以发一个自己的比特币,或者其它的币。比特币也遭遇了连续遭遇了很多很多的分叉,每一个分岔币都是一个全新的货币。那要这样的话。就会有,事实上就会有无数的密码货币的存在,。受到的质疑就是这样的。这个过程,是不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滥发货币。或者,这样多的货币是不是会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带来很多困扰。

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也是杞人忧天。虽然现在万币齐发,具体有多少币我也不知道,还要统计多的说可能有几万种币,但是真正有价值的,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货币其实并不多,应该来说主流就主流了几十种百来种它,全世界的法币也有一百多种,所以这样的数量并不可怕,另外就是分叉币的情况,大家也都看到了比特币分叉币多出来。但是绝大多数都已经基本上归零,只有比特币现金和比特币核心,这两个还在相对比较正常的在发展当中。

比特币现金和比特币核心之所以能够留存下来,正是因为它们的设计理念,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它们的开发团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稳定性,其它的分叉币也好山寨币也好。它们是远远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所以,也就产生了。我们所看到的是良币驱逐劣币,这样一种情况,真是感谢有上万种密码货币自由竞争带来的这样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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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

同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这些优秀的良币,优秀的密码货币在和法币也会形成一种自由竞争的关系。前提当然是政府不去干涉的情况下,通过这种竞争,可以使得法币的发行者就是中央银行它们在制定法币的发行政策的时候,就会有更多的顾虑,就不会去非常冲动的去产生那种滥发货币的欲望,可以更好的克制这种欲望。对于像委内瑞拉中央银行这样的中央银行对它们来说就是一种非常好的一种牵制,就可以避免很多这样的人间的悲剧发生。

所以,我就非常喜欢把密码货币比为牛虻,牛虻虽然很小,但是它对牛来说,起得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作用,密码货币通过它这样一种自由的、于法币来说非常独特的一种运行机制,她可以作为法币的非常良好的一种补充。一方面。在未来的经济社会里面法币依然会是主流的一种货币,或者主流的支付方式。反正百分之九十九的应用场景,还会就我们日常的一些使用场景。还会使用法币须继续进行,因为法币具有它非常独特的一些优秀的特点。

而一些特殊的场景,人们也会更愿意使用密码货币。这样的去克服法币本身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二是密码货币,由于有密码货币的存在,能够使得法币的发行,更加科学,更加不会乱发,,也是对法币的使用者。对国家的政府,都非常有利的一件事情。

所以最后,我还是继续对监管的提出一些个人的一些建议,这样从去年开始我就不停的在提出希望能够将密码货币,作为一种外币,来纳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这样的统一监管当中。

这么做的前提就是国家要承认密码货币的货币属性。密码货币具有没有货币属性这一点应该是理论界学术界,大家都已经都承认的,都是不可否认的这一点。

作为政府来说,主要克服必须要克服认知上的这一点障碍。认识到,一旦承认的密码货币的货币属性,,在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这些框架之下现有的监管框架之下,对密码货币的所有的监管都能迎刃而解。

而且肯定的货币属性之后,在剥离它的证券属性,就会使得利用密码货币去非法融资这样情况就会很难去进行。这也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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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密码货币视为外币,纳入外管局的管理

那具体来说,就是将密码货币视为外币,纳入外管局的管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个人购汇这些政策都可以沿用现有的政策不变。

人们用法律去购买密码货币的行为也就同购汇是完全一样的。也可以沿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外币兑换机构。在外管局的监督下进行。

而密码货币之间的币币交易,那就是普通的外汇交易,可以,在市场中自由进行目前我们国家也是这样的,这样的没有进行监管。

密码货币的发行也就是挖矿。那作为外币的发型来说应该是一种自由,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但是,当挖矿挖出来以后要进入到现实社会中和法币之间进行兑换的时候,那就要必须经过这样的监管,实名的交易。通过这个过程,就可以把密码货币的流转。从发行的源头到中间法币的交易的过程当中,这一系列就全部纳入监管视野当中。也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去解决密码货币的流转中的匿名性问题。如果也就减少了很多,利用密码货币进行洗钱等犯罪的这种情况的发生。

最后,由于货币的兑换在全世界都基本上都是应该是免税的,也就成功地解决了密码货币税收的难题。而如果按照现有的监管思路。将它们作为一种商品的监管的话,个人持有,个人买卖商品,是要纳税的。但是,现在有没有能力去对密码货币的交易进行征税。所以,这也是对监管本身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只有将它们作为货币来进行监管就可以规避问题,货币在兑换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是可以免税的。也可以就是节约我们国家的征税的成本。

从全世界上来看,有一些国家像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一些国家,它们是在这一块,是走的比较快的。已经几乎是承认的密码货币的。货币属性,是有的将它们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有的作为一种记账单位等等,所以在这样的监管的一种条件之下。就非常容易利用密码货币利用区块链去做一些创新。

比如最近在澳大利亚发生的,数字货币的基金会,利用数字货币去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而且是成功的获得了澳大利亚股票交易所的认可,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基于它。澳大利亚把承认了密码货币的货币属性,它作为一种货币,虽然不是法定货币,但是是可以用来支付股权的费用的,基本的情况下面才能够开展这样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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鸵鸟政策是不行的

如果一直在像鸵鸟一样的是它,把脑袋埋起来,密码货币的定位不能清晰,在这一块区块链企业国内的区块链企业就很难去。不敢也不敢去进行创新,只能做点无币区块链的事情。对区块链的真正的使用应用,那就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这样的话,结果就会把中国目前将在全球比较领先的区块链技术比较领先的这样一种大好的形势白白的浪费掉,为很可能也就是为其它的国家一些先进的国家做了嫁衣裳。

所以一方面我也是希望监管部门的能够认真地积极地去思考,能够让密码货币和区块链能够紧密的结合起来,能够应用到实体经济当中。一方面对于去快点企业或者有志于从事区块链行业的人也是提个建议,要树立国际化视野和眼光,看得更广泛一些,能够像到像澳大利亚等等这些国家能够把区块链应用落地,做得更好。

以上就是我对密码货币、通证经济的一些思考,都不成体系,那个请大家多多谅解,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


提问互动

群友:@洪蜀宁 洪院长,我有个问题,您一开始说通证有可能合规的做法,说只带一点点证券的属性问题不大。这一点点 是怎么衡量的,是否有什么例子呢?

群友:@洪蜀宁 洪院长认为token产生早于区块链,认为积分就是严格意义上的token,这是您个人观点,还是行业共识?

群友:刚才没听很明白,加密货币和现在的主流币以及项目方发币的不同是?还是说加密币是独立一个项目@洪蜀宁

洪蜀宁:密码货币,它是同时具有货币资产商品证券的属性,那么只是不同的实现呢,这些属性的分别占的比例不同,通证经济现在比较大的问题就是,我个人认为,就是通证里面这个证券属性占的比例太大,忽略了货币属性。

群友:我也有个问题,密码货币的价值是如何确定的,仅依靠市场么

洪蜀宁:而这个货币的合法性,其实是比较容易实现。这个证券的合法性呢,他就要受到严格监管。所以,我的建议,这也是我的一个建议,就是在设计通证的时候呢,更多的强调和设计他的货币特性,而不是证券特性。

洪蜀宁:

举例来说,像这个eos,那么它本身是一个货币,这一点他设计的时候也是作为一个tilitetoken的设计的。那么但是它同时具有这个投票、以及或通过投票来获得回报的这样一个特点,这就是它的证券属性。

那么在eos的设计和使用的场景上来看,应该更多的还是利用了他的这个货币属性,那么也就是用它来进行交易,这是它的主要设计的目的。那么证券属性的是他一个相对次要的,因为他主要是应用在它的治理中,作为治理中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这就是我想讲的,就是通证设计的要考虑的比较好的一些方面。

关于token这个词,比较难说清楚,因为它在不同的场景下有不同的含义,在区块链里面使用token更多的借用了技术上的就是IT上的一些就是一些概念,因为在这个在网络专业里面,token他会做一种令牌的概念。那么谁持有这个令牌,谁就可以在网络上面去进行发出发出信息,其他人就只能闭嘴,这样的就是防止网络堵塞。那么在区块链里面呢,这个使用token这个词主要是在以太坊出现以后。因为以太坊它是一个平台。为了把这个以太币,就是以太坊自己的这个以太币和在这个以太坊上发行的新的这个币进行区分。

所以呢才产生了Coin和token这两个概念。那么我个人认为这种区分实际上是意义不大,因为如果这个token是一种货币属性的token,它和coin本身来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通证,它其实并不是token的一个简单的翻译。通证这个词他更多的是利用了这个代币就是代币这个概念,那么它又弱化了代币的货币属性,那么我刚才讲了幼儿园里的小红花,企业的积分等等,这样的他都属于通证的概念,那么通证这个概念的就是抹杀了这个传统的中心化发行的token和这个利用区块链发行的去中心化token之间的这样一种区别。

以Fcoin的这个发型的FT为例,FT它实际上它虽然是以太坊发的,但他其实是一个完全中心化的一个token。那么FT的分配方式。FT的这个什么分红的这种模式都是完全由fcoin来决定的。所以他并不是区块链意义上的token。

关于这个token和通证这样的一个概念,应该是行业共识,当然了,对于通证的使用方面。那就是众说纷纭,那么我前面所说的,也都是我的个人观点。

群友:用户用token来投票来获得收益,就算是证券属性,那算是违规的吗?用户并没有出钱啊

洪蜀宁:

密码货币的特点是利用区块链,同时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如果像FT那样利用区块链还是中性化的发型方式。反正他还是一种传统的中心化的这样一种积分,而不是真正的密码货币。

那么这样就可以将密码货币,现在主流的这些币们大概分成这几种,一种是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完全去中心化的。那么eos上他的去中心化程度不高,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可以把理解为一种去中心化的这种密码货币,它是体现的是货币的特点。那么另一种就是在这个平台,以太坊开发的平台上面发行的一些DAPP。这些DAPP上面,它们也是内置的一些具有证券属性的或者具有一些使用权的权益凭证等这样的一些特征的,它并不具有货币属性的,这是一种,就是按照美国的划分标准,就是一种叫security token的token。

第三类就是在这个区块链上发行的、但是是完全中心化分配的、甚至于有一些就是完全、个人认为属于欺诈性的,那么就是,我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团队,发一个币,然后,进行的私募ICO由我来决定,把这些发给谁,然后,并没有实际的使用场景,既不是一种货币,也不是一种权益凭证,这种的就是我们所称为的空气币。

第四种,就是不通过区块链发行的啊,传统企业我们传统使用的这样的积分等这样的通证。这个就是在这个通证经济里面会有很多的论述,但是他不属于区块链的范畴。

密码货币的价值,作为一种货币来说,它的价值就是被人使用。当它的使用场景使用范围逐渐扩大的时候,它的价值就增加。当没有人去使用它的时候,它的价值就是零,因为货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包括黄金,包括法币,包括密码货币,它们的价值都是没有内在价值的。它是因为被广泛的使用和被普遍的接受它才具有了价值。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突然所有的人都得了一种病,这种病就是精神的疾病,看到这个黄金的东西都极其的厌恶。这种情况下黄金它的价格就会变成零。

而法币,虽然有国家强制力的这种保证,或者说推动,但是在某些特殊的一些极端的情况之下,人们宁愿和这个国家的强制力进行抗争,也不愿意接受法币,这样的事实,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也是曾经出现过。

如果仅仅是用token投票参与治理,但是并不从中受益的话,它算不算证券?这个还有待商榷,但是像eos这样投票是能够获得收益的。因为购买token是花费的资金,那么,其实花费不花费资金,这在判断是否证券的这个过程当中并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是否利用证券去获取预期的收益?这个是一个很重要的就判断是否证券的一个条件。这个预期是很重要的。

所以即便是空投代-币,也会被当作i-c-o的来对待这种政策认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群友:所以在国内违规,关键行为是购买token行为,而不是投票分红,是不是呢?

群友:那洪院长,如果这个token不是买的,是挖出来的,或者空投的,那用于投票并得到收益,是否可以呢?

洪蜀宁:

如果购买token,而无法去从中直接获得预期的收益,那么这个本身他不是一个证券投资行为,那么可以。我们就是一种货币的交易的过程,这个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它不触犯证券法,但是在国内,这就涉及到发行方的问题,如果发行特色的方式通过发行token来牟利,来融资,那么就会违反的这个“九四”的文件的规定。

刚才说到空投,空投是一种i-c-o,我个人还是比较支持这种说法的,因为虽然你没有花钱,但这也是一种购买融资的行为。

如果像比特币这样,它是完全挖出来的,没有发行方,也就是说你购买比特币。并没有发行人从中获利,这个,我认为它就不是一种融资行为,所以比特币应该还是合法的。

如果大家都像中本聪那样,写出代码把这个软件公之于众,然后和大家一起参与到挖矿工作中来,而不是通过ico融资的方式。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不触犯九四的规定的。

群友:空投这一点我不是很理解,国内禁止的是公开募集资金,空投并没有任何融资行为,为何算I-C-O呢?

洪蜀宁:

这个确实不是非常明确啊,我就是说比较能理解这样的政策,因为你可以把空投视同一种价格为零的销售行为。

因为空投的目的也不是免费赠送,目的是为了拓展市场,这是一种营销行为。

因为空投是将自己生产的物品啊,虚拟物品。去赠送给他人啊,或者说零价格销售给他人。他和比特币的情况不一样,因为比特币的矿是自己自主挖出来的,并不是专门送给你的。

群友:那如果空投的token,是中心化积分,不是基于区块链的,是否会有本质区别吗?感谢洪院长耐心回答,抱歉问题有点多

洪蜀宁:

从九四和8.24两个文件来看。他并没有区分是否通过区块链发行啊,所以都不能够规避这种情况是不能规避的。

监管关心的并不是你有没有使用区块链,而是你有没有融资行为。

群友:如果企业可以合规无融资行为的发行token,目前需要获得哪些牌照吗?

群友:国内现在没这个可能性

群友:目前我正在做这些规划,洪院长的课特别及时

洪蜀宁:对,目前没有相关的监管规定只能自己去探索,去摸索啊,那么和监管更多的去沟通吧。

群友:@姜宁 Coinscious 联合创始人 姜总是说国内企业不允许发任何类积分,哪怕免费给?

群友:那Q币、商城积分,他们是根据什么规定可以合法发行并给予用户的?

群友:几乎每一个商城都有积分,都可以直接赠予用户,他们都是违规吗?

群友:好像积分是可以的,抵价券不行

洪蜀宁:像Q币这样的游戏积分是之前是有过文件规定是可以做的,但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商城积分,我不是很清楚。

群友:积分,不就是 token吗

群友:希望我的问题可以有一些共性的价值

群友:@张添 当前可行方案就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做无币积分TOKEN,待将来政策宽松后再做无开发成本的调整。

群友:@汉江网络-李立新 基于区块链的无币积分Token。。。我捋捋,这是个新词儿啊

群友:請教感謝洪院長(@洪蜀宁 )

您的建議非常好,

能不能把您所理解的

商品,代幣,貨幣,證券  彼此間的重要區別 向同學們稍微簡要說明?

群友:@愛卿-台灣-銘傳法律系 这个问题好像后面的语音有专门讲

群友:喔,好,因為我手機秩序與NB呈現的不同,我來回聽無著落...真抱歉。

愛卿想要確認

法律是從現實狀況來定性;

並不是開發者單方面「建議」法律如何看待...

除非真是難以定位...

所以需要確認洪院長(@洪蜀宁 )的認知,符合法律的現況...

洪蜀宁:@愛卿-台灣-銘傳法律系 正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没有定位,所以我们专业人士才要提建议,让监管部门选择正确的路径

群友:@洪蜀宁 我是否可以说,如果法律未规定清楚的地方,能否可以先野蛮生长?比如空投有收益但不融资。

洪蜀宁:@张添 我只能说现在的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是否可行还要看实践

群友:你把token当积分发,但上交易所还是得叫成币,否则投资者不买账的

群友:@姜宁 Coinscious 联合创始人 上交易所是以后的事情,可以先缓缓,看看法规走向。我的token有其它兑现价值的场景,不会只依赖交易所

群友:我觉得张总的意思是不是当成积分免费发放,这个积分不上交易所,只是作为一些特殊权利体现

群友:很好的东西,在中国官方和民间都变异?为什么?

群友:有链无币都是监管部门会介入?@洪蜀宁

群友:没有币的话如何给我们提供工作量证明?

洪蜀宁:@区块链~Robin权 无币区块链可以做,没有违规问题,但我觉得意义不大,只能用于很少的场景

群友:所谓“无币区块链”,其实只是空白的“分布式账本”@洪蜀宁

群友:@洪蜀宁 @张添 法律適用時的解釋方法有很多:文義解釋、立法目的解釋、歷史解釋...不一而足,不同法領域的原則也不盡相同,可能與大家的認知是有段距離的...

好比:您將「空投」認為是一種「價格為零的銷售行為」

法律上沒有價格為零的買賣,只有無償贈與,

所涉及的權利義務也有不同...

群友:@洪蜀宁 政府不让通证证券化是有私利的,和天下为公,不与民争利的执政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群友:@广通·李【吾云传世链】CEO 我们的政府这样的干的还少吗?

群友:@广通·李【吾云传世链】CEO 天下为公,是哪个政府的执政原则

洪蜀宁:@愛卿-台灣-銘傳法律系 您说得很专业,空投是个很烦人的问题,我是在试图理解监管为什么要禁止空投ICO行为,希望能得到法律界更准确的解释

原创 | 五部门涉币风险提示,意味着什么?

群友:這是肖律師(@肖飒律师 )對824文件的解读

群友:这个只是 “也许不行”,也许那部分,应该不是在空投,而是后续的融资,新规提到空投,是说禁止用“空投糖果”来宣传,不是禁止空投行为。

群友:@张添 天下为公释义  意是天下是公众的,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后成为一种美好社会的政治理想。

群友:也不是禁止宣传

洪蜀宁:@张添 没错,核心在融资,空投和i-c-o一样只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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