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性开放及其敌人

正思索本篇该从哪里开头的时候,朋友坐在电脑前看着天海 翼的佳片,惹的我也忍不住转过头去品味几眼,看到分外情挑之处,便不由得幻想自己就是片子里的男主角,躺在上帝精雕细刻的肉身之上,尽情享受。

  不禁要将这种脑部猥琐行径开脱出去,想必大部分雄性动物,都有过这种体验罢。但如此镌刻着屌丝属性的生理享受,通常人们羞于启齿,他们更愿意在圈子内炫耀的,是与某位国色天香的艳遇,以期一表自身魅力。也就是说,在这个时代,“性爱”在人们心里所能产出的羞愧值,更多指向的是性行为的附加项而已,而非性行为本身。但恰恰也正是这个时代,道德立场的“淫秽”的语义阀值依然囊括了所有夫妻房事以外的任何性行为;从精神意 淫到约 炮成事,无不承负着累累叠加的犯 罪感。

 于是,明明是一个全人类的共同需求,却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扮演着头号重犯的角色。我们做的热火朝天,飘飘欲仙,却总有人破门而入,说道,姿势不对,有伤风化;轻则思想教育,重则缉拿归案。如果我们愿意肯定性欲产出的必然性,那么欲望的满足总是需要媒介的吧?色文、色图、色片、嫖 妓是最常见的,哪怕是闭着眼睛徒手打飞机,脑海播放的影片,片源虽然只是标清,却也不失激情啊。但有了电子设备后,脑袋便不必承担播放器的功能,就像买了保时捷,谁还愿意开着后院里的夏利仔出门上路呢?易言之,AV,只是性 欲媒介的延伸罢了,如果欲望本身无罪,欲望对应物也同样无罪。

   2014年的净网行动中,境内带有黄色传播性质的网站死伤一片,快播的运营组织,更是难逃法网。互联网似乎一下子干净了不少,某位网友喟然叹曰:“只许官员包二奶,不许人民打飞机。”此话并不客观,自从“权力被关进牢笼”后,体制内的职员因为贪污或包二奶的落马事件屡次见诸报端,其实贪腐的清理,与打压色情传播一样,俱是南辕北辙,挤痘痘非但不能阻止痘痘的再次生长,还会造成毛囊发炎毛孔粗大,制度改革的不作为,尽管权力关在牢笼里,不收缴钥匙,也难免会轻而易举的越狱而出为祸人间。而在面对色情传播的制度制成时,便隐藏这么一个伦理问题;性,何罪之有?

   不能因为强奸案的案发率偏高,就将性欲预设为罪恶的源起之地吧?性与性犯罪的区分应当建立在于他人有害与否的原则上,而不是道不道德的立场上。人,有别于动物,但仍然还是动物,性欲是生理本能,满足性欲是权利。西游记里的师徒四人,唐三藏纵然高尚,但真正活在人们心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才是真正的我们。故以,那些无视人性的清心寡欲者,出家才是你们最好的出路。

 当然,面对的责问,某些人则打出屡试不爽的万能牌,色情最忌受众:儿童。说的好像色情网站不能供给用户验证年龄这项技术一样,电影也从未有过分级机制一样……所以,夫妻同床的性爱温床——生儿育女之后,夫妻不得进行性行为,难免孩子会偷看的。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对基督讽刺到:迄今用来使人类变得道德的一切手段归根到底都是不道德的。

 尽管我仍然想要发愿:让性开放时代来得不那么畸形。既然来了,就要保护它的健康成长,而不要效仿过去,缠布扎脚。当一件本该平凡的事情得到平凡看待之后,所能产出的犯罪快感也会随之泯灭;从精神分析的视觉而言,让多巴胺平静下来的办法不是制止它,而是让它在一次又一次的发泄之后感到厌倦,再也不能获得比上一次还强的兴奋感。

 对于快播一案,我本人并不乐观。当双方在法理上各执一词的时候,决定胜负的关键点已经不是法律条文,而是“D的政策”,D必然是敌视性文化的滋长,G产主义的乌托邦的原型,盖不出于基督的天国,性是原罪;网络审查制度的全面覆盖,还需快播的人头落地;公开庭审虽然让人看到胜诉的希望,却忽视了公开的动机暗藏的玄机,此处不得不提到亚里士多德《政治学》里的名言:不成文的惯例比成文法要更权威、稳定。

 当然,还是分外希望着王欣能够结束牢狱之灾,可“希望”毕竟带有请愿的卑下成份,因为在这片国土,权利历来都是法律的赐予,而非法律的基础;于是还要希望,这两者能够反过来。

    但希望,毕竟还只是希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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