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报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

一、现代产业技术研发专题

本专题旨在全面系统推进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产业优势,培育成果汇聚能力,打通转化通道,提高转化效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集产业发展需求,集成各类创新资源,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着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的产业化,大力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

(1)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

支持 5G 移动通信技术,5G 通信关键器件研发与测试、通信基站关键技术研发;支持5G超密集通信基站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毫米波MassiveMIMO有源天线技术研发;支持高端芯片研发、试验评价及可靠性研究;支持新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及其芯片研究;支持可见光通信技术研究;支持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深度学习技术研发;支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究;支持云数据安全、IOT设备行为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系统、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移动应用服务数据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北斗技术

支持北斗芯片研制,北斗高精度定位终端的研制集成;支持卫星终端小型化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基于北斗的室内外高精度融合定位技术研究及应用;支持北斗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技术等的融合应用;支持卫星通信导航抗干扰技术研究;支持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与惯性导航定位技术融合研究;支持基于北斗导航卫星系统的车载高精度位置感知技术研发。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高端软件

支持开发以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为主的基础软件;重点发展面向智能城市建设、金融和电子政务、科技教育、财务管理、节能管理、设计制造等环节的专业管理软件和系统;支持软件定义网络 SDN、网络功能虚拟化 NFV技术等研究;支持 SDN 技术与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4)新型显示技术

支持高分辨印刷 OLED/QLED 显示技术、基于量子点发光显示技术研发;支持高质量显示器件、全彩 Micro-LED 显示器技术研发;支持面向新型显示的功能膜、发光膜、处理器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多媒体融合网关、智能网关、大数据分析系统、语音搜索产品等 4K 关键技术、平台研发与应用;支持 8K 显示驱动、监控摄像及智能终端关键技术研发。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人工智能

(1)人工智能关键技术

支持人工智能领域视频数据结构化及存储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智能决策控制技术、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及开源技术、智能图像识别技术、智能人机交互与协同技术、知识图谱技术、深度学习芯片(模组)技术研发,支持脑机协同关键技术与装置研发;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指静脉识别,虹膜识别生物识别技术研发;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高度智能传感器、无线传感器、生物传感器、基于新材料新原理的新型传感器技术研发;支持粤语智能语音交互技术、人工智能领域重点研究自然语言处理(NLP)及社交网络媒体分析(SNA)研究;支持面向智能电视的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智能机器人技术

支持工业机器人、农业机器人、情感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与零部件研制;支持减速机和永磁电机以及驱动控制器中的核心器件与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智能传感器和激光测量系统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在汽车、和家电等行业抛光打磨、静电涂装、自动涂粘胶和自动压铸以及食品行业智能生产线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系统交互等核心技术在智能制造行业的应用;支持机器人智能共享工厂重点装备与核心技术研发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与无人船技术

支持面向无人机物联网的微波无线输能技术研发;支持基于物联网技术、5G 技术、云平台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对无人机的监管防控、空域申请管理以及飞行计划管理;支持无人机自组网技术研发。支持汽车安全辅助驾驶及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无人驾驶汽车行驶环境感知、定位导航、规划决策技术研究;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无人船绿色能源动力推进技术研究;支持无人船环保、消防、遇险预警救助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半潜式、水翼式等新型无人船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无人船环境感知、定位、通信导航、故障诊断、航行监控与避碰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面向无人机的长续航动力或微波无线输能技术研发;研究夜间高精度飞行感知技术;研究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识别、飞行跟随与缺陷检测技术;研究无人机自组网技术。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4)人工智能应用技术

支持人工智能在医学影像、病理辅助诊疗、金融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及相关场景的应用;支持以智能生产管理调度指挥为中心的智能工厂示范应用;支持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支持基于可穿戴设备和 AR/VR 的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殖健康智慧工程;支持面向金融智能装备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支持无人机智能快速大范围缺陷检测示范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生物医药

(1)创新药物研发

支持预防和治疗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的新型疫苗和抗体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对肿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确有疗效的中药新药开发;支持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特殊用途食品及化妆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项目验收时须获得药物临床批文或特殊用途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本市转移转化。

(2)创新医疗器械研发

支持开展创新型数字化诊疗设备、家用医疗物联网设备、移动医疗互联网终端以及医学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新型植入装置、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家庭医疗监测和健康装备、可穿戴设备、基层适宜的诊疗设备、移动医疗等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支持对肝炎、艾滋病、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肿瘤、遗传疾病等疾病以及优生优育方面的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床旁诊断试剂和仪器开发和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指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项目验收时须获得产品注册证、相关信息技术已在临床得到推广应用,并在本市转移转化。

(3)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研究

支持独立第三方性质、企业化运作的基因工程药物、核酸药物、抗体产品等中试生产平台研究;

支持岭南中药资源库和药物筛选平台研究;

支持开展高端体外快速诊断产品创新及应用、人体组织功能重组、生物3D打印及精准修复等关键技术研发的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平台研究;

支持为生物医药研发活动提供项目策划、实验支持、检测认证和生物材料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的生物科研众包服务和生物材料快速通关服务平台研究;

支持适用于蛋白质多肽药物、化学药物、或疫苗等药物的微丸缓释制剂、微球长效注射制剂、微针经皮给药制剂等高端药物制剂关键技术的平台研究;

支持创新标杆企业牵头在本企业建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开展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研究,为本孵化器内企业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项平台项目验收时须建成相关平台,制定达到领域领先水平的行业标准,可有效提供对外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业务证明。第项平台研究依托企业必须具备“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资格,且在项目期内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并为本企业孵化器中20家以上的企业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业务证明。

4.军民融合与其他

(1)军民融合技术

推动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支持电子信息、空间遥感、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海洋、公共安全等领域军民两用重点技术研发。支持军民融合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建立军民融合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军民科技成果交流和技术信息互通,提供军民科技成果评价、信息检索、政策咨询等服务。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绿色建筑技术

支持研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基于标准模数化的设计方法、预制构件在工厂生产的关键技术、机械化装配施工技术、一体化装修施工技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用聚羧酸减水剂的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 基 于BIM ( 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ing)技术的智能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以及装配式建筑混凝土建筑抗震性能研究、新型连接套筒研究、新型高性能灌浆料研究、灌浆套筒浆料密实度检测技术研究。支持利用无人机平台及相关技术构建 BIM 系统,加强在智慧城市、智慧生活、国土规划、应急救援、军事侦察等的示范应用。支持低能耗、零能耗或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 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NEM(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技术

支持智能电网及分布式能源技术研发,支持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生物质能、地热及太阳能热利用、氢能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燃冰勘探、开采、安全及环境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工程塑料、新型轻合金、先进钢铁材料、特种橡胶、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精细化工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5 件专利、标准等,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30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二)申报条件与支持方式

1.申报条件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企业。企业可独立申报项目,或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其他单位合作共同申报。如有合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

(2)申报企业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的规模,须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年度统计范围,且 2017年研发支出达到 300 万元或以上(企业填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 2017 年统计数据。阳光政务平台自动甄别是否符合要求)。

(3)申报军民融合技术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备军工四证之一(军工四证是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4)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在 2015 年以来应已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4 件以上(含)。

(5)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本领域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业经验计算到 2018 年 3月 31 日)。

2.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本专题所有领域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总支持经费不超过 2 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及其他领域,以及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方向(拟支持不超过 10 项)、创新医疗器械研发方向(拟支持不超过 10 项)拟支持项目合计不超过 84 项,每项总投入经费不少于 600 万元,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市财政支持 200 万元;生物医药领域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平台研究方向拟支持项目不超过 8 项(第-项平台每项支持不超过 1 项,第项平台支持不超过 3 项),每项总投入经费不少于 1200 万元,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市财政支持 400 万元。

3.项目实施期限

(1)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为 2 年。

(2)项目实施期间每年须提交一份项目所在领域技术发展情况综合报告和项目技术进展情况报告(报告格式和样本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支持额度为2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对已注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企业授权委托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验证明)。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申报企业须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年度统计范围,且2017年研发支出填报数达到300万元以上(含),须填写申报书中的企业研发支出情况,并提供 2017年 纳 统 填 报 时 的“ 企 业 研 发 活 动 及 相 关 情 况 ”

7.军民融合技术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军工四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资格证明材料。

(四)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与其他领域

本专题主管处室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034。

2.生物医药领域

本专题主管处室为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联系人:陈洁、冯杰;联系电话:83124145、83124046。

二、未来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专题

本专题旨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布局我市未来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梯次发展的产业结构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经济、产业发展从跟跑到并跑、领跑转变,结合我市在 IAB 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的重大布局。

(一)重点支持领域

1. AR/VR 技术

(1)AR/VR 技术

支持内容:支持近眼虚拟与增强现实中核心器件与关键技术研究,裸眼虚拟与增强现实中核心器件与关键技术研究,虚拟与增强现实中的人机交互关键技术研究,前瞻混合现实新型显示技术研究;支持指向式背光光学技术、图像识别云平台相关的技术、健康视觉 VR/AR 技术、视频超分辨率技术、VR 自平衡智能输入设备技术、支持基于 VR/AR 用户行为分析与交互优化技术;支持 VR 摄像机研发与立体监控 CMS系统构建;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交互娱乐引擎开发、集成平台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核心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5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VR/AR 应用技术

支持内容:研究 VR/AR 技术在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交通等领域的应用,为 VR/AR 技术的应用树立可推广的创新应用示范方案;研究基于 VR/AR 面向行业的内容设计、互联网服务支撑平台设计、与现有系统集成等开发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设备装备或专业应用平台。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5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2.物联网技术

(1)新一代物联网技术

支持低功耗高集成度的单芯片物联网芯片、智能传感器技术、无线传输技术、物联网节点无线供电的微波能量传输与收集技术、高精度协同定位技术研究;支持基于广域物联网自组网技术的柔性化污染源排放过程智能监控系统、智能设备连接与管理平台、工业设施智能运维云平台、车联网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研究;支持指静脉认证技术及物联网家庭安防系统研究;支持物联网设备与系统质量及信息安全检测技术体系研究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检测平台研究及应用;支持极低功耗物联网通信芯片研发及安全防护的研究,

(2)物联网应用技术

支持新一代物联网智慧仓储管理系统应用;支持智能车联网示范;支持城市桥梁智能健康监测;支持特种设备的物联装置及远程预测示范;支持建设工程智能检测及监测技术,以及典型场景的应用示范集成技术。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5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3.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

(1)新型精准诊断技术及产品研发

支持以数字 PCR 为代表的新一代超灵敏技术及其在肿瘤检测中的应用,支持肿瘤无创液体活检技术及应用;支持以下一代测序技术为代表的基因组学技术及其在肿瘤检测中的应用;支持以生物质谱为代表的定量蛋白质组学技术及其在肿瘤检测中的应用。

(2)基于疾病特异性的精准治疗技术研究

支持基于 CAR-T、TIL、TCR-T 的精准治疗新技术,并探索其在肿瘤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支持新型非放射性核素类靶向纳米药物在肿瘤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支持智能控释靶向生物纳米药物在肿瘤精准诊疗中的应用;支持家族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的早期检测、筛查与治疗;支持靶向病损组织的干细胞精准治疗新技术,并探索其临床应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 并形成新技术、或新方法、或新标准、或新临床方案,体外诊断类项目还需获得产品批件 1 件。

4.量子传感与量子通信技术

支持小型化原子微波天线探头、集成化激光器系统、数字化原子微波天线控制、交互系统等原子微波天线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小型化冷原子重力仪真空系统、集成化激光操控与探测系统、隔振系统、精密时序控制系统等冷原子重力传感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金融系统云平台量子加密通信传输研究;支持量子与经典光通信的信道融合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面向移动互联及基于云服务平台的量子通信应用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基于量子中继器的第二代量子通信技术研究;量子通信内禀稳定编解码关键技术研究、量子通信内禀稳定编解码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广深量子通信高速公路示范应用,广深、广珠、深珠的珠三角量子网络环路示范应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5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5.区块链技术

(1)区块链技术

支持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身份验证与共识机制、隐私保护与授权技术、智能合约、链上扩容、交易信任与安全防护、区块链与大数据,区块链标准等领域的技术研究;支持“区块链+生物芯片+标识溯源”平台建设。

(2)区块链应用技术

支持区块链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网络服务、物流行业、金融行业(证券交易、银行票据、支付清算;保险行业等)、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安全、资产登记、征信体系、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获得不少于 3 件专利,且相关产品与服务实现 500 万元以上销售收入。

(二)申报条件与支持方式

1.申报条件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总指南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限定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领域(三)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申报单位资格不作限制)。

(2)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与项目相关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在 2015 年以来应已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2 件以上(含)。

(3)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本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业经验计算到2018年3月31日)。

(4)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

2.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AR/VR 技术、物联网技术、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量子传感与量子通信技术、区块链技术等 5 个方向根据申报项目数量,等比共支持不超 25 项,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 200万元,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次年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支持经费的40%。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自筹经费投入不低于 400 万元。

3.项目实施期限

(1)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限为 3 年。

(2)项目实施期间每年须提交一份项目所在领域技术发展情况综合报告和项目技术进展情况报告(报告格式和样本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支持额度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对已注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企业授权委托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5.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须提供所有企业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属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所 有)。

7.如项目申报企业 2015 年以来获得 500 万元(含)以上风投机构投资支持,并已到位,请提供风投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材料(指验资报告与工商登记变更两项材料),及风投机构证明材料(指风险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材料)。其他申报单位不须提供。

(四)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本专题主管处室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联系电话:83124032、83124034。

三、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题

本专题重点围绕 IAB、NEM 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旨在充分发挥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企业在工程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方面的长处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在高科技领域技术研究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共担研发费用和风险,促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和发展,形成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研究和市场对接等方面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我市产学研深度融合。

(一)支持内容

支持由联盟内成员共同发起并投资成立建设的技术创新中心,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学研紧密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独立法人机构,是能够基于市场需求为所在联盟和行业提供多种综合性未来应用技术服务的公共研发服务机构和共性技术平台。

(二)申报条件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受通知中“三、申报限制”第(一)款、第(二)款和“四、申报材料”第(三)款、第(四)款限制。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推荐申报本专题的联盟须为 2018 年 4 月 1 日前列入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备案的各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2.每家联盟最多只能推荐申报1个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所依托的企业须由联盟内的 3 家以上企业成员和联盟内的 1 家以上高校或研究机构成员共同发起成立,在广州注册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发起成立的所有企业成员必须投入资金。技术创新中心项目负责人应为技术创新中心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间,自筹经费总投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三)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建设期满时,应完成以下目标:

1.技术创新中心具有不同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研究成果优先应用于发起成立单位和联盟成员单位,鼓励应用于联盟外单位。

2.技术创新中心的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 20 人,且占全职职工(须由技术创新中心缴纳社保)总人数比例高于 60%,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 3 人。上述全职研发人员数小 于60人时,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应高于 50%;全职研发人员数大于或等于 60 人时,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应高于 40%。

3.人力智力引进。建有一个院士专家工作平台,以柔性引进、引智融智形式聚集 1 名以上院士和 2 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等高端人才,为行业和联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4.研发条件。技术创新中心应建设有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和试验场地。其中,办公和研发场所不少于 1000 平方米。

5.研发方向及投入。须与联盟发展方向相关,能够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建设期间,技术创新中心每个会计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6.重要成果,完成 6 项以上行业重大攻关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申请 5 个以上发明专利;实现技术交易金额不少于200 万元或孵化同领域 1 家以上企业(须技术创新中心入股);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股权多元化。至少 4 家股东,其中包含 1 家高校或科研院所(含高校或科研院所所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0 万元。

8.力争成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争取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四)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支持额度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对已注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企业授权委托书。

2.企业章程 (各股 东 单 位签 字 盖章 的 企 业章 程 的复 印件)。

3.项目负责人作为技术创新中心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资质证明(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5.所有全职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应为 2018 年 1 月 1日以后的,如无法提供则应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覆盖项目执行期的3年以上聘用合约及相关说明);项目组成员中若有发起单位人员的须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和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覆盖项目执行期的 3 年以上聘用合约;若有申报单位自然人股东的须提交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覆盖项目执行期的 3 年以上聘用合约。

6.联盟推荐函。

7.联合发起协议。协议应明确各方联合发起技术创新中心的目的、意义和预期目标、权利和义务,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本人签字)。联合发起方应包括企业章程 中全部股东(含自然人股东)及其他发起单位,不含申报单位。

8.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9.技术创新中心主要成员(前三名)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得成果的佐证材料。

(五)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6 项,每项目市财政支持 800 万元,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助经费。

(六)项目实施期限和要求

1.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建设实施期 3 年。

2.立项建设后每年须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报告。

3.立项建设后每年须提交一份综合报告,内容应包括所在行业和领域国内外现状以及本中心为推动行业发展开展的重大攻关项目内容与进展成效。

4.按要求开展每年度 R&D 经费填报统计工作。

(七)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支持额度为 2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同时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由各联盟按要求推荐 1 个技术创新中心至组织单位,再由组织单位推荐至我委。

2.推荐申报的联盟在完成推荐工作后,应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交项目审查报告,内容需包括项目组织及评审过程情况介绍、评审专家名单(姓名、单位、学历、职务、职称、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及专家意见等。

3.申报书中项目组成员(现状)只可填写申报单位人员、发起单位人员或申报单位自然人股东,其他类型成员不要填写。若有发起单位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依据)或申报单位自然人股东(以申报单位企业章程为依据),还须按第(四)点第 5 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怎么申报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_第1张图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怎么申报广州市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